中国的各级政府喜欢在台面上大表决心,高唱反腐倡廉的调子。他们不问作用如何,只顾作秀煽情,以表白“态度”之诚恳和坚决。
据2006年12月5日人民网报道:“河南、安徽、山西、江苏、河北、云南、广西七省新任纪委书记的表反腐决心,不仅表出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表出了人民的反腐呼声,同时也表出了新任纪委书记们的反腐正义。”云云。前不久,有东北贪官沈阳原市长慕绥新,在位时的口头禅是:“千好万好不如人民说好,金奖银奖不如人民夸奖!”好像在唱他家乡的二人转。还有重庆贪官原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极擅言辞:“要发扬草鞋精神,做一个草鞋公仆。为了更多百姓不穿草鞋,过上好日子,我宁愿自己永远地穿草鞋……”真是大言不惭!另有广西原省长成克杰声称:“想到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是经常晚上睡不好觉哇!”当年还真的有人为他的这句话感动流泪。(参阅:沙叶新:《“腐败”文化》一文)曾有合肥市包河区委书记带领100多位科级党员干部到包公祠接受廉政“教育”,在包公像前宣誓,要“廉洁奉公、防腐拒变”。如此等等,名目繁多。
反观西方的政客,在作施政演讲时候,总是以工作的实际效果来作担保。譬如,保证在任职期内,官员的腐败指数要下降到具体多少的硬性指标,以赢得选民的理解和支持。
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是,伦理学上有关动机与效果这对辨证范畴。持“动机论”可以说是国粹的中国式道德立场。
人类学家普列斯纳指出:一种存在物之所以能够作出伪装,是因为它具有一个“内心”,对于它们来说,谎言和奸诈都成了工具。而日常语言学派的维特根斯坦就认为:语言的意义在于它的用法,他主张把说话方式同具体特定的场景和说话者的内心情感结合起来考察其用意。
进入了现代性社会,人们越来越不满意传统德性的“神圣”大序,有理由对于各类高调子的“动机”进行广泛深入的质疑,为此却了“神圣”之“魅”。
人们发现,其实中国的历代封建王朝,任何有所作为的君主,都会出于社稷长治久安的考虑,对于下属官员的腐败行经严厉惩处一番,有的甚至设立了专项机构和制度,如:元朝设立了督察院,清朝有密折制等,但都阻止不了整个社会和官僚机构的腐败成风。只是有一点上,历史呈现连贯性:反腐丝毫不显示较高的品质和德行,动机之中更无任何“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价值蕴涵其内。
只要倚赖于集权型体制,不管他们打着什么政治旗号和统治理念,任何占据统治地位的权势者几乎都是既得利益者的。因为权力是由人来掌握的,人的本性决定了,凡是权力总是需要释放出它的最大效用,直至作用力的顶端为止。权力当然是有顶端的,它在什么地方呢?它在于被压迫(剥削)的阶级敢于反抗的极限处,在这个临界点上,有“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倾覆之险。因此靠权势去腐败得益获利也总是有着界限的,明智者以求得适可的稳妥为上策。正如社会学家把尼基系数大于0.5的社会,认定为具有危险性的动荡不安那样,去控制住系数增长。它的更基本的生物学上进化的机理,是由社会生物学家发现的:动物在与同类的竞争搏斗中,很少有将同类斗败致死的,通常是让败局者有体面地离开便了事,要不然,则会招致“同归于尽”式的报复,至少会导致两败俱伤的结局,这样是不合算的。J·梅纳德—史密斯所设计的“鸽子和老鹰”进化论博弈论模式表明:经历了自然选择的动物往往禀承着“针锋相对”的本领。(参阅[法]米歇尔·弗伊著:《社会生物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5月版,第52-57页。)从这里可以看出,赢者只须保留着适可的得利便行了,毋须贪婪。
从灵长类进化而来的人类,生物秉性已经渗透进了理性认识的层面。一些封建朝代的开明君主早就认识到:“以民为本”——不能过分与民相对抗。为此需要有自我克制的良好能耐,使保持着与民众适可的妥协,以维持官民双方心理上微妙的均势平衡。这样,以退为进,江山自然得以长治而久安,“安定团结”的局面得以持久维持,权势者反而可以长远获利。所以,懂得统治权术的都会选择合乎这种“博弈论”的统治。难怪到了当今时代,我们听到了首长WJB所强调的反腐出发点,乃:“让每个干部和领导者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参阅:http://news.sina.com.cn/o/2007-03-17/072911432264s.shtml ),充其量不过是重复了前辈的话语而已,毫无新意,甚至还不及前辈卓越者。就比较盛唐而言,“载舟覆舟论”的始作俑者李世民,其雄才大略和施政的胸怀远为宽阔得多。
再说,属于官员个体的权力之施展绝非个人的为所欲为便行,而是有赖于组织的形式,也就是说,靠着“团队”形式的去集体执行,亦即需要有一个权势阶级的整体去压迫其他的无权势阶级。这个靠着权势去压迫(剥削)的阶级/组织/团体/党派/集团,其成员相对于外界无疑都是既得利益者。而在这个利益集团里边,却也并非铁板一块,成员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利益分配的不均等,得益少者(往往是级别低的官员)其眼睛会红着向得益多者看齐,于是便不会满足,就会展开激烈的内部竞争。
所以,在这种境况之中,就每个欲望腐败的个体来说,其行为存在着极其复杂的、至少有“五重”的利益关系,须作综合地权衡处理,以求得最佳的“博弈”结局:第一,需要个体自我作最大地自私,用社会生物学的话来说,需要尽最大限度地拷贝遗传基因、扩充自身的基因库,为此得尽可能去大大地贪污、敛财、包养二奶、炫耀地位;第二,需要与统治集团维持良好关系,搞好“团队”建设,保持自我“党性”之良好,因为失去了统治集团的支持,个人是难以作为的;第三,在与统治集体搞好关系中,重中之重是,又得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因为上级领导与本集团的利益关系并不完全同步一致,这其中又存在着若即若离的复杂情景,每个官员本身绝对的自私性与需要施与有限利他性来利用统治集团小集体,最后达到自私目的的欲念,常常纠葛互缠在一起;第四,与其他成员一起,共同作出努力,使统治集团与民众之间维持较为适可的利益均衡关系,就如上述所云,欲长远得益,就非得如此: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因这不利于己身的自私,也不能太对抗、利益分配太悬殊。另外,当发生与外界利益冲突的时候,目标一致对外,“臂膊朝里弯”;第五,在本集团内部,尽可能与成员之间展开自私竞争,以提高自身地位,拉开与同行官员的差距,这就符合了基因自私本性的策略。
这其中要害的问题是,作为统治集团中的普通一员来说,己身的自私腐败,一方面直接得益,另一方面,则损害了本集团与民众的关系,最终也必定会反馈至自身,得到不利的回报,每个腐败官员想必也不会不知道这点。但是尽管如此,也并不会有多少程度上去延缓自身的腐败步伐。由于做出一个针对自己利益的腐败行为,其能直接得益的几乎是100%比率,而由此不利所失去的,首当其冲的是累及以统治集团名义担当的整体,作为整体中的一分子(若无有效的针对腐败官员本人的制裁措施的话),而后反馈至自身不利的回报仅仅为1/N的比率,在此,N为统治集团的成员总数,若分母N数目足够地大,譬如,它是某个执政大党,其党员人数甚众,则1/N的数值便足够地小到近乎为0!由此可见,利弊得失,一目了然——博弈论的真理就在于此!
由此可见,威慑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的话语,对于普通的小官员毫无作用,可以说,就是一句空话。然而对于位于金字塔顶端的高层就大不一样了,盖因中国是个等级化严重的国度,等级的形式覆盖于全社会各个角落,当然也将统治集团的体制包括进去。由等级化所显现出的当然有利益分配上的不平等格局,官高权势大者势必利益多多,对于高官来说,即使不做腐败事情,就连名分帐目上的利益也够多的。因此官员级别愈高的,与本集团的利益挂钩也就愈重(在统计学上称:加权数大),他们的利益通过由集团的整体来回报就远远大于1/N了,这是小官员所望尘莫及的。为此故,高官对于本统治集团整体利益的关怀也理应多出许多许多,因此不难理解,高官们会那么起劲地高喊“反腐”、“防腐”。可惜只是从利己心出发,普遍缺乏超越情怀,“反腐”、“防腐”也总是针对别人,着重是下属的,所以无法指望他们能在体制上作出根本性的改观业绩来,就如某人欲自提头发脱离地面那样虚幻。所有的反腐努力仅证明着:“换汤不换药”。
每个官员从自身特定的境遇出发,有的高喊“反腐”表决心,有的加速腐败,更多的则是两者皆备,阴阳两面手法做人,总之,“博弈”策略很不一致。在这里,并非有多少是出于思想道德境界上的差距所致,而主要是博弈论上的利弊得失差别所然——在实际中所显示出的,多的是由自私基因操纵的“生物人”而已!这正是在一个排斥掉普遍主义的崇高、正义的德性,缺失了形而上的终极关怀的环境氛围里,道德风尚的真实写照。就连陈良宇身边的秘书秦裕,一位伦理学专业的哲学博士,研究道德问题的专家学者,也照样腐败不堪,“道德败坏”(上海的媒体上描述他),何许遑论一般官员的道德教化功效?
20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