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从来就是很有正义感的民族,自古以来,强调恶有恶报、善有善终,很多普通百姓为了讨得一个说法,一辈子上告下求,从白发到黑发,几十载都可以耗费在上访的路上。
但是,这种情况可能会在经历了生死之变后而发生变化,面对不公和劫难,他们可以平静得让人吃惊。
8月18日晚10时许,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一非法采煤点发生塌冒事故,当时有几名矿工被困,事故发生的第三天即20日中午,该市国土局、市安监局、房山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及市矿山应急救援抢险队等部门开会讨论决定停止救援,理由是“事发地属于采空区,被困人员已不具备生存条件,继续救援极易造成次生事故危及救援人员安全”。8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被困在地下矿井5天半的煤矿工人孟宪臣和孟宪有兄弟在有关部门停止救援之后,挖掘五天半,靠喝彼此的尿液止渴,从矿井里逃了出来。
当美国CNN电视台来采访兄弟俩时,他们拒绝了,“要开奥运会了,我们会不会给国家抹黑?”这个岁末,他们被某杂志评选为2007年魅力人物。颁奖盛典上,主持人问兄弟俩:“当那些专家认为,已经不可能生还了,他们就撤离了,请问你们恨专家吗?”弟弟回答:“不恨。因为我们是和谐社会,要更和谐。”
他们的死里逃生,曾“让当地政府尴尬”,对于给当地政府造成的这种尴尬,哥哥说,“我俩就不该出来,不出来就是英明决策。也就是说我俩太无聊了。”因为“调查的人审问我们,一问就是很久。问题过来过去就是在说,我们是非法矿工。”他们面对记者的时候,少见激愤,也没有悲痛,言语里一直有些自我调侃的味道。(孟氏兄弟困井130小时后的重生:自助者天助否,南方周末,2007-12-28.)
我们无权指责孟氏兄弟俩麻木、奴性和愚昧,因为他们说的是自己的事情,他们是受害者,这种近乎残忍的精神自虐和自嘲,似乎没有半点讽刺专家、腐败官员和社会和意思,却反而更让人感到悲酸。但是,我们对此似乎又可以理解,因为这也许才是人之常情:面对经历过的死亡威胁,他们感觉到了生命的可贵和个体的无奈,他们更看清了自身力量的有限和命运的难测,怨天尤人又有什么用呢?
但是,作为社会,我们需要这样来回避国外媒体以维护国家的形象吗?我们需要这样的方式让社会“更和谐”吗?
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就是“公平正义”, 首先就应当让草菅人命的人受到惩处。当时作出决定的“市国土局、市安监局、房山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及市矿山应急救援抢险队等部门”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想,抽象地说,他们至少要承担“给国家抹黑”和破坏“和谐”的责任,如果我们“不恨”这些官员和专家,我们就没有起码的正义感,这个社会就没有基本的公平,这个政府就没有良心。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如果这个时候,对这些乱作“科学论断”的人不加惩处,则何以慰天下苍生,要法律又还有何用?
中国政府历来强调“生存权是首要人权”,前外交部长李肇星最近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他对北大的同学们说:“我挨过饿,知道什么是人权。”李肇星说,挨饿的经历,使得自己更加懂得人权的意义,和国外的人辩论时,人权话题屡屡出现,他便说“我挨饿过,我知道什么是人权,你挨饿过吗?”我想孟氏兄弟比任何一个人都懂得生命权的意义,也最有资格“和国外的人辩论”,因为他们可以说,“我经历过鬼门关,我知道什么是生命权,你经历过鬼门关吗?”
文明社会的最基本标志是每一个个体在社会中能得到平等的尊重,生命权得到平等的保护,而不能让其自生自灭,社会和政府有责任关爱弱者、求危解难,即使他们是“非法矿工”。当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威胁,国家有救助的义务,而相关职能官员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时,理应受到惩处。这就是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2007-12-31,重庆烈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