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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敦友:学术阐明事理,道理范导政治

  

  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

  ——韩愈

  

  去年无意中写出了一篇批评武汉大学法学院李龙教授的“人本法律观”的小文章,在网上发表出来后,引起了一些动静。但总的来说,除了一些叽叽喳喳的随意性谈论之外,没有任何严肃认真的反批评,这是一年来我深感失望的。有些朋友认为李龙教授的“人本法律观”不值得批评,一笑置之可也。但是我的观点却不然。我曾经在《范忠信迷津》一文中为我作过一个简单的辩护,大意是,我们必须对我们所置身于其中的这个世界进行认真的反思批判从而确立起我们生活的意义与秩序,而这种反思批判当然包括对这个世界里的一切言说的批判,这种批判也可以理解为交流。从这个意义上讲,李龙教授的“人本法律观”其实是值得认真对待的,想想黑格尔在撰写《精神现象学》的时候,就认真对待过“面相学与头盖骨相学”,从而成为他构建精神现象学的一个方面,我们有什么理由漠视人本法律观?

  不过我终于看到了真正的反批评。更使我高兴的是,这位批评者与我同为珞珈学子,而且对珞珈之上东湖之滨的武汉大学有很深的感情。这位学子就是现在吉林大学随邓正来教授攻读博士学位的孙国东先生。国东博士青春年少,但我与国东博士其实并不熟,只是去年短暂地在长春七、八月间因参加西方法哲学研究班时见过一面,但言谈之间精神相通,因此印象极佳,以为当代中国学术之成熟非国东一代莫属,至于我辈,匆匆过客而已。虽如此说,但只要一息尚存,就不能放弃思考。前天读到国东对我的反批评(http://weidunyou.fyfz.cn/blog/weidunyou/index.aspx?blogid=190893)非常高兴,今天又认真研究了国东博士修改过的文本(http://sunguodong.fyfz.cn/blog/sunguodong/index.aspx?blogid=192535)更加高兴。国东博士在修改稿中将我们之间的批评与反批评看成是珞珈学子之间的内部对话,确切地说是珞珈法学与珞珈哲学之间的一次“罕见对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完全认可国东博士的所有说词,因此即使在研究了国东博士的原稿及修订稿后尽管心里有不少想法但并没有打算将它们写出来。因为总体上看,我认为,虽然国东博士声称不打算为李龙教授进行“无力”的辩护,但事实上还是作了一个无力的辩护,而国东博士对我的批评如指责我也是一种政治正确则更令我有些莫名其妙。但我最终决定写出自己的想法是今天偶然翻阅《韩愈选集》,读到了《争臣论》一文中令我深为认同的一段话:“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孙昌武选注:《韩愈选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页160。)这是一种久违了的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人生态度。正是受韩愈的激发,我提笔写出我所想到的我与国东博士的四个基本分歧,一方面求教于国东博士,一方面求教于各位高明。

  第一,温情不能代替思考。李泽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特点是情本论,这与西方哲学的知本论有很大的不同。原则上我同意李泽厚的观点。中国传统哲学的这个特点对当代中国文化的转型有很大的负面效应,我的老师邓晓芒教授几乎象堂吉诃德那样在对之作战,他的大量著述无非是为了引进西方的理性分析来改良我们的中国文化。但是我们的知识分子甚至于高级知识分子总喜欢温情。对一种理论,人们总喜欢引用陈寅恪先生所谓“同情的态度”、“了解的同情”(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页432。)其实照我看,在陈先生那里同情的了解是思维的最高的层次,在我们这却成为思维的开始了。对一种理论你不可能一上来就有什么同情的了解。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完全认同我数年前在复旦大学做博士后研究时我的联系导师俞吾金教授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同情的了解,只有批判的研究”。我这里讲的是一个学术立场问题,我的观点是,我们必须站在知识的立场上进行学术研究,而不能用温情代替了思考。虽然国东博士在文中通篇似乎只涉及到学术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但纵观整个行文所笼罩的基本格调在我看来实际上是思考让位给了温情。不是不需要温情,但温情不能代替思考。将温情与思考区别开来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想做就能做到的事,相反,需有绝大的思维勇气,需要有一种客观化、对象化的思维能力,而这是我们中国思维所缺少的。我在十年前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在我的博士论文的“跋”中痛苦地写道,当代中国人只有在自我毁灭中才能获得新生。我离开珞珈已有十年,这可以看成我自己“脱离母体”的十年,十年来虽然有种种不如意处,但我终于没有放弃自己的学术思考。我逐步意识到,情感是思考的大敌,我们必须从温情之中解脱出来。所以,我既在《老师、学生与真理》一文中写出了对我的两位导师杨祖陶教授与邓晓芒教授情真意切的赞美,同时,我也在《杨门十三载记略》一文中严厉地批评了我的两位老师没有写出真正的哲学著作以建构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此次回武汉,我又当面对两位导师进行了批评。我认为我完全是从知识的立场出发的。对李龙教授“人本法律观”的批评当然也是我的知识论立场。

  我的上述说法实际上已经隐含了我与国东博士的第二个分歧,这一点或许国东博士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有明确地点出来,但我已经在我的小文中点出来了。这就是关于批评的性质。在许多人看来,甚至我私下得到的信息李龙教授本人也这样认为,我对李龙教授的批评是与李教授过不去。李龙教授是当事人,这样想无可非议。但是其他人这样想则未免太轻视我进行批评的意义了。自前年山东大学谢晖教授兄勉励我开法律博客以来,我确立我自己的宗旨:“品评大方之家,细察当代中国法理成长之逻辑;倾听显隐之道,反观传统华夏社会运行之奥义。”(见我的法律博客“南邕人语”“自述”)这一宗旨表明,我的批评是将当代中国法理学家们的思想放置到当代中国社会这一场域中进行进一步理解的,中心在于观察当代中国法理学成长的基本逻辑,而试图达到康德所说的,要比柏拉图更好地理解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的批判工作从性质上讲是当代中国思维(这里更多地是法理思维)自我批判的一部分。李龙教授的“人本法律观”成为我批判的对象,正表明它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的重要性,而不是相反。其实我跟李龙教授并不熟悉,我只限于按照我对当代中国的理解来进行我的批评工作,正象马克思将资本家视为人格化的资本,我不过是将李龙教授仅仅视为人格化的当代中国法理思维的一个现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对李龙教授的批评与李龙教授本人可以说没有任何关系。

  我与国东博士的重大分歧可能是第三点,我将它概括为学术权谋不能等同于学术研究。这个问题在国东博士这里似乎可以区分出这样三个层次。首先,我想明哲保身地活着,所以我不敢/不想说。其次,我都知道,跟你一样(你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只不过不说罢了。最后,我说(但不象你那样说),但我采取的方式是配合而不是对立。我这里所讲的学术权谋主要是指第三层次。前面两个层次不过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犬儒式的自我安慰罢了。我为国东博士认同这样的“法学教授”的话而深感震惊:“我们都知道‘皇帝没穿衣服’,但是中国有刘军宁、贺卫方就够了,我们一般人哪敢说?还不如先明哲保身地过好自己的生活。”且不说贺卫方、刘军宁们是不是真看到了中国的问题(我经过我自己的研究认为,他们并不了解中国,也没有看到中国的问题之所在,他们的思想总的来说是相当浮浅的),但是就算他们看到了问题,但必然明白,看到了问题与在学术上将它们建构出来,将它们转化为一种知识系统,而不是随意性地谈论,这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国东博士随正来教授研究学问已有年,这一点用不着我多说。需要辩明的是,国东博士似乎对一种我称之为学术权谋的为学方式格外赞美,这种学术权谋表现为跟政治合作,但暗中传达自己的思想,从而达到改造政治的目的。我可以原则上同意国东博士的论说,但是必须加以严格的限定,这个限定其实在我作为本文引辞的韩愈的那段话已经表达出来了。按照韩愈的意思,知识分子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居其位,二是未得位。国东博士的学术权谋在我看来只适用于第一种,即居其位的知识分子,但完全不能适用于未在位的知识分子。作出这样一个区分在我看来非常重要,因为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建构来说,前者为职责,后者为言职。当代知识分子的问题是整天梦想着尽职责,而对自己的言责视而不见。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伟大使命在根本上不是跑到政府里面去尽职责,而是创造出真正适合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知识系统,为我们这个时代立范立式,真正结束晚清以来的所谓“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关于职责与言责的论辩实际上已经表达出我与国东博士的第四个分歧,政治与学术是可以区分开来的,而且必须分开。但是这种区分并不意味着两者是没有关系的。其实在我看来,学术在本质上就是政治。因为我们这里所谓学术乃是关于我们如何生活以及何种生活秩序是正当的这样的根本问题的讨论,学术的灵魂是关于生活秩序及其意义的讨论,所以学术在根本上就是政治。探讨这样的根本问题并不是在所有的时代都有的,一般而言,是在社会大变化的时代才会探讨这样的根本问题。但是学术采取了不同于实际政治的姿态,它是以知识/思想的形态表达出来的,而不是以政治行动表达出来的。国东博士指责我所谓“学术为本”(好象我并没有用过这样的词,因为我对以什么为本这样的说法有一种戒备心理)也是一种“政治正确”,是另一种“政治口号”。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在根本性质上又是错误的。政治正确拒绝一切批判,拒绝一切质疑,它就是最终的东西,而站在知识的立场上建构起来的学术传统(这个词比学术为本好)恰恰相反,它内在地要求超越,在知识的场域没有最终的东西,只有无止境的探讨。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其中一个根本任务是建立学术传统,阐明事理,从而达到用道理范导政治的目的。这是政治口号吗?这是什么政治正确呢?

  最后讲几句多余的话。国东与我,同为珞珈人也。珞珈学子在当代中国曾有重要的影响。但是必须看到,十多年来珞珈学术(不仅仅是法学学术)为某些人所误导,已经严重影响了珞珈学术的声誉,这是我不愿看到的。我珞珈学子得天独厚,既能吸珞珈山之仙气,又能得东湖水之灵气,理应对当代中国学术作出自己的贡献。唯望我珞珈学子不务名利,放开视界,以未来五十年为期作为衡量当下中国学术研究的判准,不要去做什么课题,也不要去争什么奖项,潜心学术,制造概念,建构体系,真正为当代中国学术的重建贡献心力。五十年后的中国学术史(包括法学史)不是根据武汉大学有多少项目、多少奖项、多少篇优秀博士论文来写的。唯愿我珞珈学子于困顿中猛醒,中国学术,舍我其谁?!

  

  魏敦友

  匆草于南宁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法理教研室

  200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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