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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总有一招能治你”与法治格格不入

  

  《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2007年,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村民何吉上因举报村支书侵占退耕还林款未见“效果”,多次上访,被认定“冲击国家机关”。在检察机关认定其不构成犯罪之后,双牌县委书记郑柏顺签发“劳教”文件。2009年8月,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何吉上劳动教养一年。

  这一事件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二字。就在近日,针对举报人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不同的机构和媒体有一些不同的解读,而随后又传来全国人大为了更好保护举报人正加紧立法的消息。在这个时候,与闻一个村民因举报而惹上麻烦的消息,真是别有一番滋味。虽然何吉上的举报掺杂有个人利益的诉求,但这不能改变这一行为从根本上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的性质。至于何吉上的个人利益诉求是否合法合理,在这里不准备轻率置评,但细读报道可以肯定的是,在何吉上一边举报村支书一边提出个人诉求时,当地官方的处置有欠妥当。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官方的联合调查组的结论露出了诸如“委托死人领款”等几点破绽,而正是这些破绽无法说服举报人,从而引发了其一波又一波的上访。

  回头审视,当地官方在处理何吉上举报的过程中,先后走过了几个节点:先是针对举报进行调查,这是正确的,但当调查结论失信于举报人引发后者上访而使事态升高时,他们没能顺延正确的步骤,未在如何以理服人上下功夫,而是以势压人,直至抬出专政手段作为其最后的利器。即使不是缘于举报,单纯作为上访者的何吉上的权利也本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面对各种上访者,想到运用专政手段,这并不是双牌一个地方的发明。只不过双牌指称的罪名颇堪玩味。当公民到自己的政府反映诉求的行动居然被打上“冲击”的标签时,这是对谁的讽刺呢?国家机关的尊严当然是需要包括官员在内的每一个公民精心维护的,但在双牌官员的眼里,国家机关的尊严难道只有通过对公民示威才能凸显出来吗?其实,当地一位官员私下里已经一语破的,“上访户会影响上级对本届县委、政府班子主要领导的考评”。“何吉上等人的行为已经令地方领导相当头疼”。

  “令地方领导相当头疼”,对何吉上来说,后果可谓非常严重,直接导致了其被劳教。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处罚颇有“曲径通幽”的味道。在先后指控的几项罪名均未得到认可的情况下,经县委书记签批上报,上访者终于进了劳教所,无法再让领导“头疼”了。真是“欲置之罪,何患无法”!如此另辟蹊径,法治的尴尬显露无遗。如果一个地方的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个人手上,又怎么可能形成有效的制衡呢?不仅可能做不到相互制衡,相关部门甚至可能一起变质为损害公民的怪兽。

  在基层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监督的现实下,让领导头疼的何吉上的遭遇几乎就是无法避免的。不能用法律治你,就用法规治你,不能抓你进监狱,就让你进劳教所,“总有一招能治你”,这样一种思维与法治格格不入不必赘言,而需要进一步探究的是,这种思维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本次事件中,签发劳教文件的双牌县委书记郑柏顺是重要角色。今年,郑书记先后因“发言门”和“台历门”成为媒体热议的公众人物。两“门”之后,上级部门曾有一个结论,“这主要体现在县委领导对政协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我国的政体、国体和基本的政治制度没有认真学习和领会”,现在看来,在何吉上事件中暴露了“总有一招能治你”心态的双牌县委主要领导,岂止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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