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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竹兰:论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片面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围绕着增加人民收入、使人民脱贫致富的目标努力,使经济发展速度一直保持在8%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从300美元增加到1000美元。实施结果证明,当时围绕这一目标的努力基本是正确的。但是,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也证明,将中国经济发展目标单纯地看成是增加人民收人,单纯以收人看待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片面性。现代化的进程会因其片面性产生出许多原本可以避免的社会矛盾,进而增加各种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协调难度,加大社会改革的成本。

   之所以说单纯以人民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具有片面性,第一,因为单纯追求人民收人增长并没有从本质上概括出中国发展的真实价值目标。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价值目标不是钱,不是物,而是人本身,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从人的发展的内部结构看,经济收人的增长导致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当然是人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经济自由与经济收入有一致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收人是经济自由的重要前提,但是经济收人的增长,只是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一个最基本条件,既不构成发展的全部必要条件,更不构成发展的充分条件。如果没有其他条件的配合,收人的增长还有可能反过来成为人不发展的起点,金钱、物质财富可以使人生活上富裕起来,不一定使人更文明,却可能使人更堕落。所以,人的发展与人的收入的增长并不完全成正比。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除开人的物质生活层面的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社会关系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发展。这种发展内在地包括在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而不是外在于经济发展。也就是说,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时,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才是真正科学的发展目标,偏离甚至背离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则是不科学的。经济发展应该成为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内在过程之一。所谓人的社会关系层面的发展,指的是人在社会中与其他人相处中的和谐程度,可以用社会权利义务来概括。精神层面的发展是指人内心世界的真善美的境界,可以用人格素质来概括。人的自身的发展从内部结构看,是物质发展与社会发展、精神发展的内在统一。就人的发展的外部结构看,人的发展也是人自身发展与自然生态发展的统一。人的自身的发展不是以破坏自然导致生态的恶化为前提,而是以保护自然导致生态的美化为前提。人越发展,就越尊重自然、关爱自然,人的发展体现为与自然发展相一致。总之,人与自我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构成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三个侧面,缺一面都不能算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所以,单纯以收入坫长作为人民发展的目标显然是不全面的。

   第二,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在中国目前的体制转轨阶段,不利于体制转轨任务的适时完成,从而降低中国发展的质量。中国的制度现实决定了中国发展的唯一路径是通过改革促进发展,从目前改革阶段的要求看,逐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经济社会关系,使民众在自主运用权利的过程中求发展,是中国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符合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往往导致政府集中的权利对民众权利的替代,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越位、错位,从短期看可以增加民众的某些收人,也可以增加GDP,但如果忽视民众权利从长远看阻碍了民众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收人与发展很可能出现悖论。对政府而言,过多关注民众自己本来可以做得更好的事情,而忽略了民众自己不能做好、需要政府做好的事情,必然造成政府职能的缺位。目前教育、医疗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很难说与政府的缺位无关。处在体制转,轨阶段的中国,发展是离不开改革推动的,是体制改革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发展,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推动力,也是经济发展的必备前提。不改革高度集权的传统体制,中国的经济发展既不可能起步也不可能持久。如果我们只是单纯提出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的目标,就可能无意中忽视体制改革对于中国发展的必要性,以发展掩盖了改革。在中国二十多年的发展实践中产生出来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与我们在求发展过程中自觉改革不够有密切的关系。表面上看民众收人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是民众在收人增加的同时,权利受到抑制甚至受到侵害,以至于单纯的收入增长不能弥补民众利益、身心受到的伤害,这样的收人增长怎么可以说有利于民众发展呢?因此,在目前体制转轨阶段的特殊时期,在提出民众收入增长的同时提出民众权利的同步增长是完全必要的。从社会层面看,真正的发展民众的权利发展,权利发展民众发展的根本,而且只有民众权利的发展才是人民收人发展的根本保障。在目前转轨阶段,我们考察一个地区的发展,不能不看收入,但是不能只看收人,应该有比收人更全面的指标来反映发展的综合成效,来全面考核千部的政绩。

   第三,即使假定中国没有经济体制转轨的阶段特征,只是从民众发展的途径看,单纯以增加收入作为发展的目标,也容易存在偏差。这种偏差就是忽视民众发展中的自主性、责任心。发展本来就应该是民众的自我发展民众自己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自己去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从而改变自己的境况。实际上,民众责任的承担是民众发展的另一侧面。民众发展只有靠民众自己在发展中的努力才能实现,只有在承担责任中才能真正发展,人民对于自身利益发展的责任的承担本身就是发展的过程。政府的根本责任只是为民众自我发展责任的承担提供制度环境,建构发展氛围。如果我们单纯以人民收入作为发展目标,不提出民众自己在发展中的责任,很可能习惯性地以为人民群众只要等待政府的关怀、等待政府的恩赐就可以达到发展目标了。不能承担责任的民众决不是发展了的民众,没有使民众承担责任、过于包办替代的政府决不是一个成熟的政府。这样的政府、这样的民众组成的国家决不是一个发展了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何况政府过于包办替代而使民众真正富裕起来的典型案例迄今为止还没有。

   第四,单纯提出收入增长是发展目标,可能会掩盖这样一种倾向,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收人增长而不惜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形成比较严重的贫富差别甚至两极分化。在这种情况下,穷人没有收入的增长得不到发展,富人收人增长得再快也得不到人格素质的发展,因为金钱使富人失去了人性与情感。例如,煤矿老板为了自己谋取高额利润置矿工于死地而无动于衷。又如,某些地方招商引资十分积极,为了GDP的增长,可以让工人遭受种种不公正待遇,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没有劳动保护,没有安全设施,没有福利保障,甚至工资被拖欠。这样的招商引资即便能够增加民众的一些收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并不真正有利于民众发展。严峻的现实正在警示我们,片面地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的唯一目标,不强调收入增长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不强调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我们就没有充分的制度供给治理一部分人的收人增长以另一部分人的权利被剥夺甚至生命被剥夺为代价的异化现象。

   第五,单纯提出收人增长是发展目标,也可能导致为急功近利的经济增长不顾收入增长背后的环境效益,大量投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甚至从国外引进所谓能提高人民收入的洋垃圾创收,破坏自然生态,造成环境污染。我们的资源人均占有率本来就低,普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然界没有给予我们足够的天然资源供我们使用。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为了经济收人的增长,将本来就稀缺的自然资源不计成本地挥霍性使用,致使资源浪费现象普遍存在,相伴随的就是土地荒漠化、水资源枯竭等资源过度损耗造成的生存环境恶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直接降低了人民的生存质量。这种生命健康都不能保证的经济增长不仅不能使当代人民发展,对子孙后代的发展也造成有害的影响。

   单纯以收人增长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目标的理念之所以形成,并在一段时间内成为现实发展的指导方针,有其一定的客观原因。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人摆脱贫穷落后局面的愿望非常迫切,经济发展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鉴于当时人民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迫切需要,邓小平明确提出,发展是硬道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到共同富裕。在发展的初期实践中,为了尽快脱贫致富,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特别地关注经济收人的增长是正确的。问题在于,进人21世纪以后,中国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单纯以经济收人的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在实践中产生越来越多的片面性,导致许多由于片面性发展而形成的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发展的实践已经告诫我们,再单纯以经济收人的增长作为中国发展的目标已经不够了。在继续提高人民的经济收入的同时,我们要用反思的态度,及时调整不够全面的发展目标,提高发展的质量。从一定程度上讲,完善发展目标本身就是中国在新世纪的发展任务,也是中国在更高层次上发展自己的具体体现。

   单纯以经济收入增长作为中国的发展目标的确立,除开中国20世纪存在的客观原因外,也与我们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程度有密切关系。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市场经济一直被认为是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加以推崇,大多数人认为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转化,就是从一种没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向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转化。这种认识,将市场经济制度的功能与生产力发展功能完全等同起来,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就是增加收人,就是让人们富裕起来。实践证明,这种市场经济观有很大的片面性。这种市场经济观只是注意了市场经济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忽视了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最显著、最直接的特征是促进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物质财富的增长。但是,最显著、最直接的特征并不一定是最根本的特征。市场经济制度最根本的特征是比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更尊重人的权利,从而更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市场经济制度比计划经济制度更能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把过于集中在国家的创业权、竞争权、交易权、组织权、创新权、财产权等一系列权利落实到每一个民众,使民众在自主创业的同时获得全面发展。权利的应用激发出民众极大的创造性、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增长。权利的应用还生成新的市场文化,如自由平等、互利互惠、诚信守约、透明公开、竞争公正、创新开拓等现代理念,使中国人从传统人格向现代人格转变,如从自卑依附型向自主独立型转变,从消极服从型向积极创造型转变,从私情关系型向契约法治型转变,从内耗避责型向诚信守责型转变,从保守封闭型向创新开放型转变,从盲从冲动型向科学理智型转变。所以,中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目的决不仅仅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更深远更根本的目的是促进社会民众的社会权利的发展,促进社会民众的人格的现代化。进人21世纪,必须重新确立科学全面的市场经济观。要认识到,市场经济制度之所以比计划经济制度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促进生产力发展、增进社会财富的显著特征,其秘密就在于市场经济制度对于人的权利结构的认同,对于人的文明理念的培育,对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激励。从人与社会发展的高度看,市场经济所显示的促进生产力发展、形成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只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工具性功能,而市场经济制度的目标性功能,也是最根本的目标,则是促进人的发展。最显著的目标实际上构成最根本目标的手段。最显著的目标如果没有最根本的目标的规范,就会迷失方向,甚至成为违背扭曲最根本目标的反向目标。20世纪末,片面地强调市场经济的经济增长功能,忽视市场经济对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功能的认识已经造成许多现实难题。如在干部考核制度中,用简单的GDP考核地方干部,强化了各级干部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增长的倾向,以为只要将人均产值搞上去,就是实现了体制转轨。许多领导干部把自己的绝大部分精力用于地方经济增长’只注意到物质财富的增长,只考虑完成本地的GDP,很少考虑民众的权利、民众的尊严、民众的心理需求。

   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确立,还与我们对于造成民众贫穷落后的原因的认识不全有关。民众贫穷落后的原因很复杂,有自然条件恶劣的原因,有自身素质低的原因,有政府财政支持不够的原因,这些方面的原因我们往往关注较多,但是有一个原因我们关注并不多,甚至忽视,那就是扶助民众劳动致富的权利制度缺失。某些社会群体贫穷落后的根源不完全是自身素质或自然条件恶劣,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应该享有的自由创业、迁徙、竞争、交易、教育、医疗等经济活动中的权利被抑制造成的。我们在解决这部分人的脱贫致富问题时,不仅应看到他们贫穷的现象,更应看到造成他们贫穷的原因;解决他们贫穷的问题,不能只是用钱扶贫,更应赋权扶贫,賦予自由扶贫,提高人力资本创新力扶贫。从实践经验看,我们在过去很长时间,将扶贫的重点放在给钱给物,虽然在短期内有一定的扶贫效果,但是从长期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特征,我们应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以权利看待发展。我们应该真正认识到,如果舍弃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目标,忽视人的权利与尊严,即便我们注重环保,注重节约,还是没有真正找到发展的真谛。人的发展是衡量财富增长目标的准绳。生产力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主导生产力发展的’人格尊严是比盈利更根本的目标,因为人的物质需求是人的基础性的需求,而人的社会和精神需求是更高层次的需求。以此衡量发展的质量才能全面反映发展的功能。财富的增长带来人的不发展,那么财富目标就是似是而非的。有利于人的发展的生产力发展是需要的,损害人的发展的生产力发展则是不能容许的。所以,确立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必须非常明确的是,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同时也必须满足人们社会精神的需求。也就是说,中国发展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人们的富裕,也是为了人们的愉悦、尊严、和谐、自由和民主。对于个人也是如此,每一个个人在追求财富增长的同时也要考虑自己的全面发展。当每一个人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就他与社会关系而言,人格尊严、人的权利应同时得到尊重与完善,而不是被抑制;就人与自己的关系而言,人的真善美品格应同时得到升华,而不是消失。将人的权利、人格尊严、人的真善美品格的提升渗透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样的发展才真正是一种可持续的高质量的以人为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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