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新中国的经济发展中,产生了许多以开发某种本区域优势资源为主要经济发展战略的单一资源型城市。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一体化进程加速,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熟,单一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受世界经济发展趋向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出现资源型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价格下降、经济增长乏力、居民收入下降、城市失业率增加等衰退现象,直接影响了这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一些依靠单一资源发展起来的城市,转型更加困难,发展接续产业的空间也很小,面临着由于资源枯竭而无法继续发展的问题。根据中国矿业协会的统计,中国目前已经形成了390多座以采矿为主的资源型城市,其中,20%处于成长期,68%处于成熟期,12%处于衰落期。全国约有400多座矿山已经或者将要闭坑,约有50多座矿城资源处于衰减状态,面临着严重资源枯竭的威胁。
在许多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地区或城市(即资源型地区或城市),财富的增长都与开采部门密切相关,而经济增长和繁荣又会导致私人或政府对自然资源开发、加工和运输等进行更多的投资。由于对资源型部门的投资具有显著的沉淀成本,所以说,沉淀成本对资源型部门转型过程具有重要影响。在我国,这些城市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所有制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等给它们施加了多重压力和限制。同时,在资源型城市中,大中型国有企业比重大,重产业比例大,资源型城市社会性沉淀成本也会进一步阻碍资源型城市的转型。由微观经济学原理可知,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要素具有充分流动性,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完全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不会带来任何调整或转型障碍。然而,由于沉淀成本的存在,无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中还是在受规制的市场中,都可能导致严重或持久的资源配置扭曲,包括投资不足、投资过度或产业刚性等(DixitandPindyck ,1994;Chavas,1994)。这一点在资源型城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而也就成了研究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资源型城市沉淀成本形成的条件
沉淀成本(SunkCosts )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指承诺的投资成本无法通过转移价格或再出售价格得到完全补偿的那些成本;二是指契约安排下的权利承诺,一旦终止无法得到补偿的那些利益,也会产生沉淀成本。事实上,沉淀成本是否得到补偿具有重要的分配效应。为了具体说明资源型城市沉淀成本的现实状况,我们将前者称为经济性沉淀成本,后者称为社会性沉淀成本。
1.资源型城市经济性沉淀成本的形成(1)专用性资产形成的沉淀成本。投入企业的生产性资产,由于只能用于特定的生产和服务,这样在企业退出某一产业而进入另一产业时,这些资产很难随企业被带入所进入产业继续发挥作用,难以回收投资成本,因而企业面临处置这些资产的障碍。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产业分布相当分散,而且沉淀在各产业中的资产又有相当大的规模。这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带来很大困难。按照威廉姆森(2002)对专用性资产划分可知,①专用性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投资有沉淀成本。资源型城市企业需要投入生产性资产,如,矿产地质勘查、开采以及加工所投入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由于专用性较强,从原产业退出时难以回收投资成本。有些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即使能够折价出售,也因资产市场不完善,特别是信息不完全,不能按照正常折旧后的价值出售,这些无法回收的资产价值,有可能是沉淀成本的重要来源。②目前,商业性地勘市场尚未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不论开采成功或失败,都需要支付大量搜寻信息等交易成本。这些交易成本本身都是沉淀成本。同时,沉淀成本也来源于城市非交易产品部门。在房地产、基础设施或设备的投资都是为了满足人口增长带来的需求。这些投资既不能迅速地转移到交易产品生产部门去,也不能转移到其他区位。因此,对于非交易产品投资往往产生沉淀成本。③区位偏离也是沉淀成本的重要来源。矿业城市区位偏离,主要指矿业城市依资源而居,大多位于内陆、边远荒漠地区,地理环境闭塞,远离交通干线、远离工商业发达地区,远离国内、国际市场、区位条件较差。为了摆脱区位偏离,需要投入运输网络和储藏基础设施。虽然这些投资本身并不一定是沉淀成本,但这些投资都具有厂址区位专用性,难以移动到其他地区,从而很容易产生沉淀成本。
(2)固定成本转型过程中形成的经济性沉淀成本。它主要包括:①离退休劳动力安置成本,企业退出后要给劳动力重新安排工作或重新培训,而这笔培训费用和转移费用往往很高;②因企业退出造成终止各种契约所必须支付的违约费用;③退出企业职工情绪下降引起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使企业收益减少等。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在竞争性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数量庞大,在这些国有企业里工作的职工更是数以千万计,一旦这些企业退出,能否支付这笔巨额劳动力安置成本,重新培训成本等,将成为国有企业退出某些产业最突出的问题,这也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面临的重大问题。
(3)资源型城市国有企业巨额负债形成的经济性沉淀成本。资源型城市国有企业大多数负债率高,而且大部分是欠国有银行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尽管国有企业亏损会成为从竞争性产业退出的最好理由,但亏损严重的企业是很难转移出去的。如果通过破产的方式退出,国有银行也会破产,因而国有银行宁愿维持国有企业的现有状态。政府也会为了保住国有银行不至于发生危机,而采取维持国有企业现有状态的政策。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形成资源型城市巨大的经济性沉淀成本,严重影响国有企业退出的可能性,进而限制民营经济,以及接续产业的发展。
(4)因交易成本导致市场不完善形成经济性沉淀成本。主要包括:①劳动市场不发达造成的沉淀成本障碍。由于劳动市场发展缓慢,而且很不规范,国有企业职工在从某些产业退出时,借用现有的劳动市场实现大规模退出企业职工转移,其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因信息不完全所导致交易成本是阻碍职工流动的重要因素;②资本市场不完善、不发达造成的沉淀成本障碍。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不发达,信息更加不完全,资本价格无法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从某些产业退出时,不能很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退出企业资产的迅速转移或变现。因此,需要借贷和资本供求者支付巨大的搜寻、签约和履约等交易成本;③产权市场发育滞后造成沉淀成本。我国产权市场发育滞后,非市场化倾向明显,市场退出多数停留在“关、停、并、转”上,导致产权交易不活跃,不少产权市场还是有场无市,规模小,交易极为清淡,退出企业的资产和产权无人问津,加上中介组织不足,信息量少,造成产权交易困难重重,进一步加大了退出沉淀成本。
2.资源型城市社会性沉淀成本的形成(1)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阻碍。尽管中央政府在对待国有企业实施产业重组上态度是明确的,但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仍然会设法阻止所属企业的退出,一方面需要维持自身的声誉,避免出现声誉资产沉淀成本;另一方面,因为这些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自身独立的既得利益,让其所属企业退出本行业,无异于自己消灭自己。所属企业尽管有亏损,甚至全行业都是亏损的,但亏损企业会得到中央政府的财政补贴,自身的压力并不很大。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掌握着所属企业的人事任免权。如果这些企业退出本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就丧失了这些利益和权利,所以他们会制造出种种可能的退出障碍。有时中央政府出于政府信誉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会推迟对国有企业实施产业重组的计划。
(2)市场退出的决策主体错位。市场退出的决策本应由企业所有者做出,但我国国有企业由于“所有者缺位”,退出决策成为政府部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公共选择的讨价还价过程。从政府角度看,由于国有企业所有权不可退出,进而产生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可转让性。同时,让一个亏损企业维持生产不仅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而且还显示当地政府的政绩,因而常常倾向于继续生产而不退出市场。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由于产权因素和债权因素的双层软化,维持亏损状态可以维持既得利益。对于企业职工来说,长期享受稳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市场退出使其面临下岗威胁,市场的不确定性越大,职工退出越难。
(3)企业“内部人”的阻碍。“内部人”是指由企业的经理人员和职工共同组成的利益集团。从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来看,由于政府在同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如果企业要退出,许多老职工应当得到的那部分非工资福利就会丧失掉,他们自然会出来抵制企业退出。这里当然也包括职工不愿意退出的复杂“惜退”心理成本。
(4)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由于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国有企业从某些产业中退出时,无法将原有企业部分离退休职工转交给社会,而必须自己承担这部分职工医疗、住房和养老金等成本。换言之,资源型城市国有企业面临“企业办社会、债务负担和冗员负担”三大障碍,一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性沉淀成本,阻碍资源型城市顺利转型。企业办社会是就业、福利和保障三位一体的体制,不能随便解雇职工,如果解雇工人,需要承担起身份置换成本。冗员问题与企业办社会极其相关,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很难自由退出,因为身份一旦变化,福利、就业和保障将丧失掉。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不仅仅失去工资,而且还会失去福利和保障利益。如果不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职工流动会产生大量的社会性沉淀成本,从而阻碍资源型城市经济调整。
三、有沉淀成本的动态投资模型
为了说明经济性沉淀成本和社会性沉淀成本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影响,我们先从微观角度分析经济性沉淀成本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我们假设获得资本的成本总是大于废弃的价值,二者之间的差额便是沉淀成本。
当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其最优原则是:P ×MPI =MCI其中,P 是产出的价格,MPI 是投资品的边际价值产品,MCI 是投资品的边际成本。这是标准的新古典竞争结论。
当物质资本投资是部分沉淀时,这一决策规则对物质资本配置有什么意义?
在发生沉淀成本的情况下,依赖物质资本的边际价值产品及其自身沉淀成本产生了四种可能的投资行为,这些都被证明在图1中。在图1中,物质资本投资的边际成本等于单位购买价格S ,由SS曲线表示。物质资本负投资等于其打捞价格s ,由ss曲线表示。S >s 表明有沉淀成本。在第一种情况,物质资本的边际价值产品较高,与投资的边际成本曲线(SS)相交于正投资区域,这表明经济主体处于投资行为;在第二种情况下,物质资本的边际价值产品处于中间阶段(Ss),这表明他既不正投资也不负投资。在这个资产固定区域,经济主体不易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这恰恰是因为沉淀成本导致的结果。在第三种情况下,物质资本的边际价值产品较小(ss),经济主体进行部分负投资。最后,当物质资本的边际价值产品极小时,导致总投资完全退出。
在图1中,横轴表示投资,右侧为正投资,左侧为负投资。纵轴表示投资或负投资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如果S =s ,即SS曲线与ss曲线重合,表明没有沉淀成本,投资者完全受外界条件的变化而瞬时变化。一旦亏损,经济主体会立刻进行负投资。反之,一旦有利可图,经济主体会立刻进行正投资,这是标准的新古典竞争模型。然而,如果S >s ,至少部分沉淀,一旦投资失败,有可能会等待退出,这偏离了标准的新古典结论。具体分析如下:(1)沉淀成本将使经济主体没有任何激励参与资本市场。例如,在投资行为Ⅱ,此时往往出现观望,等待时机,没有任何投资发生。
(2)沉淀成本可以产生不可逆行为和滞后效应。滞后效应以不可逆效应为特征。例如,考虑经济主体在时间t 处于投资行为Ⅱ,在时间t +1处于投资I ,在时间t +2需返回投资Ⅱ。这个经济主体在时间t +1进行投资,在时间t +2不会进行负投资,尽管他事先知道在时间t +1需要返回时间t +2.这是因沉淀成本带来的调整障碍。
(3)在有沉淀成本的情况下,信息不完全对投资有不利影响。在有沉淀成本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在后来的负投资时需要承担沉淀成本:沉淀成本越大,面对的可能性越大,投资的负激励越强。
同时这也意味着信息不完全和沉淀成本对投资有负面影响,影响企业进入。
(4)与第三种含义相关的是,进入要求进行投资,沉淀成本和信息不完全相互作用对进入(投资)有负面影响。换言之,沉淀成本和信息不完全构成了企业的进入壁垒。如果信息完全,不会发生沉淀成本,不会阻碍进入。只有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投资者害怕投资成本无法得到补偿,从而造成投资不足。
(5)沉淀成本对退出有阻碍。在有沉淀成本的情况下,该投资者将面对后来再投资或重新进入的沉淀成本:沉淀成本越大,面对的沉淀成本可能性越大,负投资(退出)的激励越小。这表明信息不完全和沉淀成本减少企业负投资和退出的激励,构成退出壁垒。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投资过度。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一模型同样也适用于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等经济性沉淀成本对企业进入与退出的影响。
接下来将社会性沉淀成本纳入分析框架,也不改变我们的基本结论,它的作用只是扩大沉淀成本的范围,增大了经济主体结构刚性调整的空间,增大了经济主体的退出和进入障碍,使价格信号更难以发挥作用。实际上,社会性沉淀成本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也就是说,在经济主体进入市场时,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而当其退出市场时更没有讨价还价力量,只能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其资产,进而使企业正投资的边际成本曲线由SS变为S1S1曲线,负投资的边际成本曲线由变为s1s1,资产的沉淀区域扩大为S1s1.由此可见,在没有沉淀成本的情况下,只要依靠产品价格信号,便能够有效地配置生产资源。然而,由于沉淀成本普遍存在,减少各类资源的流动性,因而它构成企业投资激励(进入)和负投资(退出)的基本障碍,这也成了研究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一个切入点。
四、对资源型城市沉淀成本的补偿机制分析
通过上面的微观经济模型扩展可知,沉淀成本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有不利的影响,会严重影响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我们知道,在信息完全或无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不会发生任何沉淀成本,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没有任何障碍。但这只是理想状态,由于资产专用性和交易成本的普遍存在性,使得沉淀成本也普遍存在。此时,投资成本受产业结构、市场供求等影响,很难瞬时发生调整,从而严重阻碍资源型城市顺利转型。对于我国的资源型城市来说,沉淀成本极为显著。只有解决了沉淀成本,才能创造出自由进入和退出的市场环境,从而不仅有助于现有企业或产业退出市场或产业,还有助于发展接续产业,确立资源型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管理或补偿沉淀成本是切断产业结构刚性或滞后效应的关键,也是加速资源型城市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完善产品市场和资产市场,理顺市场价格以达到补偿沉淀成本的目的。大力降低各类市场上的交易成本,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打破经济或行政垄断,促进生产要素在产业或区域间的流动,给各类资产提供更多的重新利用的机会,从而降低资产的沉淀成本。
(2)受益地区补偿或援助受损地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行业内的补偿,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的退出会使那些留在这个行业中的企业受益,因此,制定措施让那些留下的企业向退出的企业提供补偿有充分的理由,可将行业内留存企业的收益的一部分通过有关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作为退出企业的补偿成本;二是跨行业的补偿,这种情形主要指一国实行开放政策后受益行业向受冲击行业提供的补偿,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扩大,削减关税是一项重要内容,那些保护程度明显降低的产业有可能会面对进口品的有力竞争,导致生产缩减和员工失业,但与此同时,另一部分使用进口投入品的行业会因进口投入品的价格降低而受益,一种可行的方式就是从使用进口品企业的得益中分出一块,作为受冲击企业的调整援助基金。资源型城市曾经为我国国民经济做出过重大贡献,在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也需要其他获益地区给予补偿。
(3)建立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对于那些企业无力提供培训和实施再就业的职工或者不具备再就业条件的职工,应由国家及当地政府建立资源型城市转轨专项职工社会保障基金,以保证其基本的生存需求,减少因职工流动而产生的社会性沉淀成本。
(4)资源型城市再就业政策。对于一些集中存在失业问题的行业和地区,仅仅靠一般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不够的,政府需要制定一些特别的处置措施,要根据城市就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设立若干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所有制、不同层次的培训中心,有针对性地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为发展接续产业创造人力资源,以促进工人在各个产业之间的流动,降低自然资源产业工人的人力资本沉淀。
(5)允许资源型城市的大中型企业,或以部分产权换资金、换技术的方式向外商开放,或以租赁的方式向外商提供闲置厂房、设备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有条件情况下也可以实施企业并购和重组。在这个过程中,确立合理的产权关系,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增强激励约束,期望在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的同时,能够提高企业内部效率,创造一部分收益补偿经济性沉淀成本和社会性沉淀成本。如果企业的退出和重新进入过程与有前途的企业扩张过程结合起来,传统产业收缩本身就是新兴产业的扩张过程,这也是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过程。对外商投资单一资源型城市地区的现有企业,国家应在各方面比照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6)在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政府也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资源型城市枯竭不仅仅是城市本身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区域发展问题,因此,中央政府需要整体区域规划,确立科学发展观,形成稳定的体制环境和预期环境。政府除了对资源性城市给予税收减免或加速折旧等政策以外,要尽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产交易效率。政府通过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承担教育、培训以及研发和市场信息投资的成本也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因为研发与信息搜集对于私人主体都会产生沉淀成本,政府承担了这一成本,就可以减少企业的沉淀成本。这就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经济转型政策,为发展接续产业创造条件。
总之,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沉淀成本十分显著,一方面应该大力完善各类市场制度和价格体制以达到降低沉淀成本之目的,同时,有些经济性沉淀成本很重要,却无法完全依靠市场制度进行化解,所以非市场制度也很重要。例如,企业可以签订长期契约或垂直一体化,甚至所有权结构调整等,以提高经济效率和资本利用率,促进沉淀成本的回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应该将经济政策着眼于补偿沉淀成本,特别是社会性沉淀成本,以利于各类资源的退出与重新进入。一句话,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最根本的原则在于补偿和降低沉淀成本,这不仅要依靠市场制度和非市场制度,也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惟有如此,资源型城市转型才能最终成功。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摘自《中国工业经济》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