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朝野各派关于政治改革问题的各种观点和主张之中,“立宪党国制”是比较引人关注的一种,其代表就是华炳啸等人所谓的宪政社会主义理论。这种理论的基本主张就是在维护中共执政地位不动摇的前提下,建立立宪政治,实现其所阐释的社会主义。这种观点与立宪君主制很类似,有人甚至公开承认“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就如同君主立宪国家坚持国王的领导,她与民主宪政的方向并不相悖而是相得益彰。”(胡海东:《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民主宪政》)所以笔者将这种观点称为“立宪党国制”是准确的。在今天党国统治危机日益严重的时刻,提出这样的政治改革主张,实在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当年晚清的维新派、立宪派,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诸君。其一,康有为“托古改制”,将主流意识形态的旗帜孔子等儒家古圣先贤的学说进行现代包装,为其变法维新提供合法性依据。华炳啸等人同样也对党国意识形态核心理念社会主义进行现代包装和重新阐释,将源自马列理论的社会主义发展、改造、包装为所谓的现代社会主义,这种现代社会主义就是宪政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平等、普遍自由、普遍民主、普遍公正、普遍幸福的宪治社会,就是以公意为引领、以公民社会为基础、以共和治理为原则、以宪政民主为保障、以共同富裕为条件、以‘自由人的联合体’(即达到高度的自由、自觉、自治)为奋斗目标的共同体社会。”王占阳也在做着当代康有为的工作,对党国意识形态核心理念社会主义做出“普遍幸福主义”的新阐释。其二,康梁等维新派、立宪派力主立宪君主制,在维护满清帝制的前提下开议院、兴民权、实行宪政,华炳啸们同样也是在维护党国江山的前提下力主宪政、民主,当然这是“可控式民主”或王占阳所谓的“低度民主”,而不是“西方”那种多党竞争的、普选的民主。如果说康有为维护君主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传统的忠君思想,那么,华炳啸们维护党国制的主要理由则是为了维持权威,以保持政局稳定、避免动荡。此外,“民智未开”、“国民素质不够”,也是这两代康有为们维护君主制、党国制的共同理由之一。其三,康有为的君宪主张颇得满清统治集团高层领导人的赏识,尤其年轻的皇帝对其厚爱有加。华炳啸们的这种立宪党国制的改革主张同样获得体制内开明派的支持,其著述能够顺利发表和出版,其观点得以毫无阻碍地发表,甚至可以大张旗鼓地召开研讨会、发布会,相比于其他的政改观点,很显然,立宪党国的主张在党国权力集团中的确是颇有市场的。
那么,立宪党国制的设想,是可行的吗?
立宪政治与党国政治可以兼容并存吗?
华炳啸之类立宪党国制的设计者们的一个基本设想就是以为立宪政治与党国政治可以兼容并存,在维护一党长久统治地位的同时实现宪政。这个想法其实是最大的政治童话,真正的立宪政治与党国政治是根本不可能相容的,立宪政治要求统治权力受宪法和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约束,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在党国体制下,仅凭一纸宪法根本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制约、规范住统治权力。在中国这种政治文化传统高度世俗化的国度里,只有民主,只有人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包括言论、结社、选举、游行示威等等自由权利,才能迫使统治者不得不恪守宪法和法律而不敢逾矩,从而才能将宪法和法律由文字化为政治现实。而人民一旦拥有了这种民主权利,则任何统治者都不可能幻想永久地拥有统治地位,因此党国政治也就必然坍塌。所以如果真正地实行立宪政治,人民真正拥有民主、自由权利,那么所谓领导党是迟早要易位的。而如果一定要坚持领导党的地位不动摇,那么所谓宪政民主就必然是虚假的。
即使在宪政民主转型的初始阶段,出于平稳过渡、避免政局动荡的考虑,人们可以接受原统治者的领导地位,在不推翻其统治的前提下,由原统治者主动地顺应潮流、顺应民意,进行稳步有序的政治改革,但那也只是过渡时期的一种权宜之计,一旦宪政民主体制确立起来之后,当人民真正享有了言论、结社、选举等各项政治权利,政治竞争的局面就必然会出现,原统治者就不可能再永保江山不变了,这就不可避免地宣告一党全面垄断权力的局面(党国政治)彻底结束。
按照华炳啸的构想,“公意党的领导地位与执政地位受宪法保障,成为国家宪政体制的组成部分,从而实现了一元性公意组织(公意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公意院)通过民主统合机制形成共识,二元性施政团队通过民主竞争治权实现公共政策治理,多元性众意政团通过利益自由表达实现参政议政的全新的‘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宪政共和体制。在这种人民民主宪政的新体制下,国家政治资源通过宪政体制分别在执政层面、施政层面和参政层面上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与民主统合,同时也形成了‘政权(执政党权)统合’、‘治权竞争’与‘民权参与’的三大功能层面,而这三大功能层面的有机结合与统合性共识民主、竞争性选举民主、参与性协商民主等三大类型民主机制的高度复合,能更好地实现稳定、改革与发展的多重目标,实现在‘宪政平衡’原则下的自由市场(市民社会与众意型政党)力量、公民主体力量、公民社会力量与公意组织力量的多元共治,从而成为宪政社会主义理论所认为的最适合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转型所需要的理想的宪政民主治理模式。”华炳啸在这里使用了许多名词概念,听上去理论色彩很浓,不过其基本意思还是很清楚的,通俗地说,不过就是在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前提下有限度开放人民参政的空间。由于共产党作为所谓公意党的领导党地位是钦定的,不允许挑战,更不允许反对或否定,所以人民的各项政治自由和民主权利都必然要受到严格的限制,以免对所谓公意党的领导地位构成威胁,尤其是言论、结社自由(组党权利)和民主选举这几项作为宪政民主体制下国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必将大打折扣。仔细分析起来,华炳啸的“公意型一党领导、众意型多党参政”的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其实与现行的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制度并无根本的不同,政策方针归根结底依然是由共产党说了算,其他所谓众意型民主党派和政治团体依然也只是“作为参政力量在众意代议机构民主协商机制中发挥众意表达功能,同时也能有机会参与执政,在政府部门中担任一定的职务”,与现今体制下的那几个御用“民主党派”基本没有什么两样。所谓参与性协商民主,无非就是允许共产党之外的其他政治团体对执政党的政策方针提提意见与建议,或者表达一下自己的政策主张、利益诉求而已,至于听不听,是否采纳,那完全取决于执政党。
华炳啸试图在坚持共产党至尊的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引入某些民主元素,如分权与放权、某种竞争机制、依宪治国、公民社会自治等,但是这些民主元素是不可能真正落实实现的,否则必然与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发生矛盾,因此终究只能是纸上谈兵。例如:
——他提出,28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不应该由官员兼任,而是通过人民选出人民代表,每名代表应有专职办公室,以便接见选民。如果果真照这个设想认真落实下去,那么,这样选举出来的人民代表就不能保证一定会听党的话,共产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就不一定能获得人大的通过,那么共产党的领导就很难真正实现,就像现在的香港特区的行政长官与立法会之间的矛盾一样: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成分越来越多,而行政长官的产生基本还是由少数人圈定的,所以行政长官的民意基础远不如立法会,其结果就是行政长官的施政经常遭遇立法会的抵制,以至于形成行政弱势地位,成为现今香港政治运作中的一大隐患。显然,要确保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样的人大选举就绝不可能是自由的,因而绝对不可能真正体现民意。即使人大代表中的官员比例可以降低,但整个人代会依然必须让亲共者(即使不是官员,也应该是申纪兰、倪萍式的钦点顺民)占据大多数,才不至于影响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而务必要确保亲共者的绝对优势,这样的选举就很难有多少民主性可言了。
——华炳啸所谓的治权竞争即公共政策治理团队竞争性选举,无非就是领导党向人民差额推荐治国理政人才,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一职由全国党代会选出两人,由全国人大代表投票选出,获胜者兼任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也由党代会选出两人,两人到全国人大代表前辩论,然后由人大代表或全体公民投票选出。这个“治权竞争”的设想,与未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方案倒是不谋而合,都是先由共产党自己内部推出两三个候选者,然后再经由人民或人民代表选举产生。香港特区选举毕竟只是地方选举,为了防范分离主义危险,中央政府尚有必要对特区的选举做一定的制约,确保行政长官的产生能让中央政府放心,所以行政长官的候选人首先要在一个中央政府操控下的提名委员会内部酝酿产生,然后才拿去接受民众选举。而华炳啸的这个方案,则完全只是为了维护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但是,即便如此,如果认真地将竞争引进党内,引进行政首长比如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之类的选举中来,发展下去,最终也会动摇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而不是像华炳啸所幻想的那样,以为这种“治权竞争”不会影响共产党的统治地位。党的总书记首先由党内推选出两位候选人然后再由人代会来投票选举产生,这个方案让党外的人大代表参与选举党的总书记,显然不合政治生活的常规,共产党自然绝对视其为荒谬不可行。即使退一步说,为了最大程度地体现党的总书记的民意基础、增强党的领导人的政治合法性(这正是华炳啸设计此方案的意图所在),共产党不惜打破政治常规,同意这样做,先在党内选出总书记人选两人,再交由全国人大或全体国民来投票选举,那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很显然,这就将总书记候选人之间的这种政治竞争从党内向党外、向全社会公开化了。这种政治竞争一旦发展下去,必将导致党内的政见分歧、政见之争公开化,进而迟早有一天必将导致党内的派别分化公开化,其结果就是党的分化、分裂。当然,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角度看,党的分化甚至分裂,都是现代民主政治中很正常的现象,绝对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更不是坏事,毋宁说是政治进步的一种表现。可是这样的结局就完全踏破了坚持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权不动摇这个党国政治底线,党国政治也就随之消融、湮灭。共产党历来最讲究“团结”,最忌讳党内尤其中央高层出现“不同声音”,这对于维护其长久的领导统治地位而言,绝非多余,绝非神经过敏,因为党内派别竞争、政见分歧一旦公开化、合法化,那么党自身的分化分裂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则党的领导地位、统治地位也就不可能长久维继下去了。而华炳啸的治权竞争方案尽管严格限制在党内,在信息日益开放、社会利益分化日益严重的今天,这种竞争发展下去,肯定会导致党内政见分歧的公开化、进而党内派别分化的出现,这样的发展趋势及客观后果绝不以华炳啸的主观意愿为转移。
——华炳啸关于基层政权和公民社会的民主自治的主张,如果当真实施下去,总有一天,民众民主意识的发展,势必会对钦定公意党的领导地位及其统治合法性产生怀疑和挑战。当年蒋氏父子在台湾实行的就是这种体制:在中央层面坚持国民党一党专政,但在地方、基层却实行民主自治,县乡公职人员、议员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在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情况下,这些基层民主选举总是很容易被国民党操纵、包办,因而未对国民党政权构成威胁。然而随着民众的民主意识的生长、成熟,随着台湾公民社会的逐渐发育,到了蒋经国时代,民众开始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提出质疑,要求结束党治、开放政权的呼声日益高涨,直至发展成为一波又一波声势浩大的党外运动、学生运动,最后逼迫国民党不得不顺应民意,主动结束一党专政。
可见,华炳啸关于所谓宪政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设计中充分暴露了立宪政治与党国政治之间这种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自行规定某党为“公意型领导党”,其地位不可否定、不容置疑和挑战,另一方面却又要求人大代表民选产生且实行专职化,鼓励共产党内部的政治竞争,提倡公民社会自治。因此,不同的人们出于不同的立场和动机,就可以对这套自相矛盾的方案进行为我所用式的取舍。追求民主、宪政的人,自然将关注重点放在后一方面,即着重于他这套方案中的民主因素的发展,这才是目的所在,而将前一方面即坚持“公意型党”的领导地位仅仅视为一种手段、权宜之计、策略,并不作为目的。与此相反的是,一心旨在维护自己的特权、确保党国江山永存的专制统治者,则将前一方面即所谓公意型领导党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视为目的,而将后一方面即民主元素仅仅作为手段,以利于装点门面,即使引进某些民主的元素,也只是一种高度稀释的民主,以不得威胁到统治者的特权和党国统治地位为限,所以这更象是“开明专制”,他们甚至根本不真的想引进民主元素,
仅仅以某些民主口号来标榜自我而已。一旦人民的民主诉求超出一定限度,则矛盾冲突将不可避免,届时将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政治动荡。蒋经国时期台湾的党外运动、美丽岛事件等等,就是活生生的例证。如果蒋经国也始终坚持一党领导地位绝不容动摇,那么台湾势必陷入持久、严重的政治动荡甚至流血冲突之中。
党内开明派、尤其八十年代的改革派也曾经有过与华炳啸类似的设想,就是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基础上扩大民主元素,实行民主政治。他们也曾经认为民主宪政与党国政治两者不矛盾。而党内那些专制派在这个问题上倒是比开明派要清醒的多,他们几乎出于本能似的感觉到,民主的口子一旦打开,将一发不可收拾,一党垄断权力的局面迟早将面临“灭顶之灾”,所以在民主的问题上绝对不可以有丝毫松动,务必严防死守,谨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今的权贵们更是预见到这种发展趋势和前景,因此压根就不会真正引进民主的元素,依旧是换汤不换药式的“改革”,华炳啸所幻想的人大代表民选及专职化、治权竞争之类方案是绝对不可能实行的。华炳啸们想以坚持“公意型一党领导”为条件来换取统治者实行宪政,在后者看来不啻温水煮青蛙式的温柔陷阱(所谓“和平演变”),这套把戏也许能“蒙”得了八十年代那些开明派领导人胡赵之类,却“蒙”不了今天见多识广的党国寡头们。后者从台湾、苏东等等政治转型的现实中早已真切体会到,民主化的口子一旦打开,只要是动真格而不是作秀,哪怕开始时口子开的很小,都无法阻挡汹汹民意如决堤洪水,最终势必冲垮一党垄断权力的党国政治体制,那时华炳啸们能到哪去帮这些专制寡头们讨回所谓“公意型一党领导”的地位啊?而民众以及广大要求民主的人们方面,同样对华炳啸们的方案不以为然,尤其所谓“公意型一党领导”这种权力垄断的设计,完全是套在民主宪政体制上的紧箍咒,徒然对人民的民主权利造成额外的压制,尤其是公民的结社、选举等自由权利受到无理的限制,民主被兑水,使人们倍感其所谓宪政民主的虚伪性。因此,华炳啸们的立宪党国方案注定要落得个两头不讨好的结局。
相比于华炳啸洋洋洒洒的理论建构、专业名词概念的堆砌,胡海东的说法就很直截了当、简洁明了,比如主张“坚持党的领导特别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人大结构中,为保证党的领导,可通过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为中国共产党预留一定比例席位,该席位由党委自行决定产生方式,其他席位由社会上自由竞争取得。”主张从县政改革入手来推行民主宪政,实现党权与民权的双赢,具体措施如:县级党委放弃直接决策权,保留部分人事权,重点行使监督权,党委书记地位与政府首长平等,代表中央对地方进行监察,保证党的统一领导,还可领导地方选举委员会,对攻击党的领导和煽动分裂的行为,可宣布其选举无效。县级政府首长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的候选人之间可尝试善意地竞争性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由目前的兼任改为专职,选举时改变现行的“协商、讨论”决定正式候选人方式,提高选票价值。与华炳啸一样,胡海东的这些主张也是在坚持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民主政治元素。但是如果沿着这样的路子继续、认真地走下去,而不是象我们现在的农村村民自治那样作秀,那么后果又会如何?胡海东关于县级党委权力的改革设想,其实当年国民党就早已实践了,国民党的县级党部基本就是只有监督权而无实际的行政权。其结果就是国民党在基层的实际权威、影响力都很弱,其所谓弱势独裁的状况其实与这种体制是有很大关系的。显然,基层以及县级政治民主一旦切实地推进下去,势必使民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地不断增强,最后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局面肯定也要遭遇当年国民党所面临的一样的挑战。至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所谓“善意的”竞争性选举,其实也只有两种可能,一种依然是作秀,无非是让民主党派当个陪衬以彰显共产党的“民主”,因此结果依然是共产党占据绝对优势,但可以适当照顾照顾民主党派,给后者安排某个位置;另一种可能就是由“善意”竞争发展到真正的竞争,则共产党就很难确保其在县级、在基层的领导地位了。从宪政理论上讲,只要是恪守宪政法治、恪守文明社会基本准则的竞争,都是合法的、理性的、正当的政治竞争,不存在什么“善意”不“善意”的问题。而那种以务必保证某党的领导地位不受影响为原则的“善意”竞争,本质上都难逃作秀的结局。
不过,胡海东不同于华炳啸在于,他毕竟主要是从维持转型时期的政治稳定这个权威主义的立场来主张这种“立宪党国”制的,也就是说,他的这套主张基本还是一种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看来,对于宪政民主政治最终势必动摇乃至于结束党国政治这样的长远发展趋势,胡海东恐怕还是心知肚明的。
“立宪党国”的阿喀里斯之踵在哪里?
立宪党国制倡导者将立宪党国比为立宪君主,其意在确立某党神圣不可置疑的领导地位。然而立宪君主制的尝试在近代中国是彻底失败了,其结局人所共知,立宪党国制的命运会比立宪君主制好吗?
君主立宪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正确处理好君主与立宪的关系,使二者不发生矛盾。立宪意味着对君权的限制,甚至意味着虚君,君主只是一个国家的象征符号而没有实权。问题就在于,这种毫无实权且不管事的君主,在中国这样的政治文化传统中,能够获得全民的拥戴吗?能够代代延续下去吗?中国自秦始皇时代开始就一直是专制君主制,历代王朝全部都是靠暴力、权谋建立起来的,也同样是靠暴力、权谋维持下来的,中国民族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专制君主制,没有实权且不管事的君主必然要遭遇被篡权、被废黜、被推翻的命运。所以,为了维持君主制,君主就必须拥有绝对权力,这就与立宪政治根本不相容。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王朝,先天注定了不可能与立宪政治联姻。即使在宪政转型过程中君主没有遭到清算之类厄运,但是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中,这种失去大权的君主,其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威,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恐怕连泥菩萨都不如,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两千多年的专制政治早已使中国民众普遍习惯于政治舞台上成王败寇的基本规则,君主的专制权力抹去了君主身上的灵光,于是失去权力就是失败,失败者是没有资格赢得民众的普遍拥戴的;再者,在宪政转型之前的专制时代,君主及其王朝所施行的恶政、暴政,早就让民众苦不堪言,各界都不同程度地对其统治怀有怨恨不满之情,所以一旦君主失去大权,民众、各界力量根本不可能还会忠心拥戴其至尊地位,不清算其专制统治时期的罪行,就已经是很宽宏大量、很“理性”的了。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要想让这种失去权力的中国君主还能享有英国国王、日本天皇那样的至尊荣耀,那绝对是痴心妄想。
君主立宪在中国不可能实现的上述原因,对于立宪党国也完全适用,我们今天的党国江山也是靠暴力建立起来和维持下来的,因此这个领导党就绝对不可能是类似虚君那样的不掌握实权的政治象征性存在(“虚党”),不掌握实权就无法维持党的领导地位。虽然立宪党国制的倡导者喜欢把这个领导党与立宪君主相提并论,声称“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就如同君主立宪国家坚持国王的领导”,但是很显然,立宪君主制下的君主是不管事、不掌实权的虚君,是纯粹的国家象征;而立宪党国制中的党却完全不是这样不掌实权、不干预具体政务的“虚党”,恰恰相反,党是执政党甚至领导党,全面掌握国家的一切大权,直接决定一切大政方针、内政外交,而绝不是单纯的国家象征,并且这种大权并不是来自人民的自由选择,而是党的自封自授。仅仅只是在强调党的至尊地位神圣不可侵犯这点上试图效仿立宪君主而已,而在权力虚置方面却丝毫不学立宪君主。大概“宪政社会主义”者们自己也清楚,不把大权牢牢抓在手里的“虚党”,肯定不会拥有或维持其至尊的神圣地位,哪怕只是表面上的神圣地位,他们那套关于党的统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神话本身对于今天中国广大公众而言是没有任何说服力和欺骗效力的,甚至恐怕连他们自己内心里也未必真信。
党国政治之所以无法真正实行宪政,“虚党”之所以不可能存在,关键就在于这个所谓的领导党本身缺乏类似立宪君主制国家的君主(如日本天皇、英国国王等)那种为全民所接受的无可置疑的合法性,所以一旦实行宪政民主,这个领导党的领导地位就很难长久维持下去。领导党的合法性在过去是来自一套革命意识形态。而在革命意识形态破产的世俗化年代里,党国面临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单纯的经济绩效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一个政权构建其统治合法性的可靠基础,更何况这个经济绩效本身现在也出现严重危机。所以说,要实行立宪党国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重建党国合法性,使党的领导地位获得无可置疑的合法性基础。其实,这比君主立宪下确立君主的至尊地位还要困难。毕竟首先,中国传统上还有忠君思想,至少在康有为那个年代,人们还普遍信奉儒家学说;可是效忠党国的思想却没有类似儒家那样的民族文化传统资源可以利用,而仅仅是在过去那种高度封闭高度愚昧的年代里由革命意识形态强制灌输给民众的,一旦这种革命意识形态破产了,效忠党国的思想也就从根本上断了奶。其次,君主毕竟是个人,可以以人格化的形式获得民众崇敬。可是自从毛太祖死后,党国权威就不再具有人格化的载体,“集体领导”下的党国权力中枢不可能成为民众膜拜的对象。更重要的是,经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党国领导人的形象也日益世俗化、祛魅化,更不可能被民众当作神来敬仰,不可能再拥有至尊的形象和地位。所以,坚持极权主义党国制,如毛时代的中国、斯大林的苏联、今日朝鲜、古巴等等,都不约而同地搞领袖个人崇拜、强人政治,甚至家族世袭,恰恰就是为了树立人格化的权威形象以便于让民众膜拜。
按照立宪政治的本意,君主的至尊地位是国民普遍承认的,而不是君主自己说了算的。那么,今天党国的至尊地位、党的不可动摇的领导地位,又能否获得国民的普遍承认而不是由党自己说了算呢?华炳啸提出,共产党在宪政体制下获得宪政制度性安排的领导党地位与执政地位的合法性条件有五条,首先第一条就是共产党具有公意性,即共产党立党为公,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以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是公意型政党。第二,具有合宪性;第三,具有民主性;第四,具有先进性,即“三个代表”;第五,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问题是,共产党是否真的具备了这几个条件了呢?如果不具备的话,那它还有没有资格继续当其所谓公意型领导党呢?按说,共产党是否具备这几个条件,或者进一步讲,哪个政党具备这些条件,绝不可由它自己来标榜,而必须接受社会、公众的检验和评判。而华炳啸恰恰就干脆先验地认定共产党早已具备这些条件,早已是所谓“公意型政党”,从而将第二个问题(即如果共产党不具备这些条件,那它是否还有资格继续其领导地位)彻底回避、化解掉了。他称“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由先进的‘政治人’组成,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阶级和先进文化的先进政党,所以具有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化的内在驱动力”,因此,在宪政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是中国民主化的最大障碍,而是中国民主化的最大推动力量。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就不会有中国民主化的光明前景。”这实际上就是以自封神圣、自我标榜其所谓先进性的做法来回应党国合法性问题,依然是延续当年那种革命意识形态的套路。然而今天的共产党是否真正如华炳啸所说的那样“立党为公”、那样“代表先进”呢?尤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迄今,党的各项政策及施政表现,无不清晰彰显其所代表的利益指向究竟是大多数的民众呢,抑或“极个别”、“一小撮”(套用一下党自己用来称呼政敌的惯用措辞)的权贵集团、甚至干脆就是那五百个家族呢?这些其实早已是人们心照不宣的事实了,连党的领导人自己也承认“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所以很难想象,在资讯日益发达、社会日益分化、开放、人民不再愚昧无知的当代中国,这种所谓先进性的自我标榜还会得到多少民众的认同——听听民众是如何以嘲讽的口吻来表达他们对“戴三块表”的不屑,甚至连党国统治集团自己内心里也不见得会认同。自封神圣的做法一方面是违背了最起码的合法性论证原则,即统治合法性应该经由社会公众的认可,而不应该由统治者自己或者几个文人学者来宣示和标榜;另一方面又违背了客观事实本身,即这个领导党本身根本就远不是其所标榜的那样“先进”、那样代表民意、为民服务,更多情况下恰恰相反。所以这种做法根本不可能解决党国合法性危机。
立宪党国制在党国合法性问题上采取这种自我标榜、自欺欺人的神话式意识形态策略,
这本身就意味着这种党国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是脆弱的,甚至根本就是缺乏的。这正是立宪党国制的最致命的短板,是其阿喀里斯之踵。而这个先天缺陷也注定了所谓的立宪党国制即使在理论上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怪胎”,毫无可行性。
“立宪党国”能够实现平稳有序的政治转型吗?
“宪政社会主义”与萧功秦们的权威主义一样,都幻想在维持统治者的权威及统治地位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政治改革,实现平稳的政治转型,以避免宪政转型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种种动荡不宁现象。这个想法从理论上说是合理的,为了实现平稳转型,减少动荡,在特定的时期内维护现有统治集团的统治地位,也未尝不可。但这个想法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则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现统治者是否愿意自觉主动地推进这种宪政转型,而不是仅仅借宪政的名义行维持党国江山永固之实。二是现统治者的党国体制是否还有足够的能力、条件去推进这种宪政转型。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前者是统治者主观上愿意与否的问题,后者是统治者客观上有无能力、条件的问题。
先看第一个条件。既然在转型时期内维持党国权力仅仅是为了更好更有序地推进宪政民主转型,而不是为了党国江山的千秋万代,那就意味着一旦宪政秩序建立起来,则其所谓“公意型一党领导”的局面就完成了历史使命,接下来就应该由人民来选择谁执政了,党国统治者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对其权力去留的自由选择,而不能不经民意同意继续抓住权力不放。这就要求他们具有现代政治观念,彻底摒弃中国传统的所谓打江山坐江山之类权力私有的观念;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觉放弃特权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双赢选择,不但有利于国家民族、社会民众,而且也能够使自己在宪政民主的体制下享有公民的权利和尊严而不用担心遭到任何非法的侵害,宪政民主社会平等地保护一切公民包括那些自觉放弃特权的原专制统治者的尊严、自由和权利,不是专制特权而正是宪政民主,才是原专制统治者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的最可靠的保障力量。但是人们总是不无遗憾地发现,现有专制统治者中具备这种现代政治意识和眼光的人很少很少,有勇气自觉放弃特权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尤其在东方式的极权、专制体制下,逆向淘汰的政治生态决定了越是具有现代政治观念和责任感的人士越是不可能在权力体制中生存、发展,最终进入权力圈的,基本都是钻营之徒、名利小人。这些人几乎是发自本能地抗拒一切要求他们放弃或者削弱特权的主张。更重要的是,如果专制统治者没有罪孽在身,那么民主化无非就是使其丢掉特权而已,下台后依然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甚至可以实现华丽转身,在民主宪政的体制内东山再起,就像现在的国民党那样。可是如果统治者罪孽深重,那么就有充分的理由担心在民主化后会遭到审判、清算。这无疑比仅仅失去特权要令人恐惧的多了。今天党国统治集团身上的罪孽是人所共知的,他们之所以坚持专制不动摇,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为了避免遭遇审判和清算。此外,今日世界完全不同于古代,统治者们早就在国外为自己留足后路,实在坚持不住,局势出现不可控的大动荡之际,他们还可以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怀揣绿卡“适彼乐国”。因此他们更没有动力去主动推动民主转型。
由于上述的这些原因,很难想象统治者会自觉自动地放弃特权。因此要使他们放弃特权从而实现宪政转型,就必须对他们施加足够强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既可以是来自民众、来自社会各界各种力量的压力,也可以是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国民党当年在台湾之所以能够比较主动地推进宪政转型,同样离不开来自党外运动的巨大压力和来自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压力。今天大陆学界往往过多强调蒋经国的贡献,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包括民进党在内的体制外民主力量在推动台湾政治转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其实是不客观的。
其实,即使专制统治者愿意主动推进民主宪政转型,在缺乏强大的体制外民主力量施加压力和积极参与的情况下,由原专制统治者主导的宪政民主转型,一般都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其转型难以顺利、彻底地完成。不妨将苏联与东欧的转型情况略作比较,即不难看出这点。苏联和东欧诸国原来都是共产党专政的极权主义国家,也是几乎同时发生民主化转型,可是俄罗斯的转轨经历的困难、波折,付出的代价,都要大于东欧诸国,直到今天,俄罗斯的民主程度仍然远不及东欧国家,包括人权保护程度、新闻舆论自由度、选举的透明度、法治程度(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等)、政治腐败等方面,俄罗斯都明显落后于东欧各国,以至于有人认为俄罗斯依然是半专制的国家,只不过改换了名字而已。俄罗斯与东欧诸国之所以存在如此差距,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两者的转型路径不同,俄罗斯的民主化转型基本是在原苏联的共产党领导层主导下进行的,叶利钦就是来自原苏联共产党的高层,而体制外的民主力量很弱。东欧国家的民主化转型则是在体制外的民间民主力量的强大推动、参与之下实现的,这些国家的原共产党及其官僚、领导层并没有主导民主化转型,有的甚至干脆就是被推翻。俄罗斯这些来自原共产党官僚群体的领导人,在转轨前后就利用其权力谋私,自然担心因民主化而引火烧身,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掩盖他们在转轨前后的种种不干净的劣迹,所以在民主化过程中不可能做的彻底,人民的民主权利自然受到相当程度的压制,这就是所谓的“可控式民主”,或强权下的民主。叶利钦家族本身就有着贪腐的重大嫌疑,所以在叶氏向普京交班时双方就达成秘密协议,以普京上台后不追究叶氏家族贪腐为条件来完成这一权力交班。而普京同样不是干净人,作为前克格勃头子,在其克格勃任内双手也沾满人民的鲜血。这样的人掌权,自然会像朱元璋那样害怕老底被揭,本能地要压制不同声音,控制舆论、媒体和司法。普京近期玩弄“二人转”的把戏,更是充分暴露其袁世凯式的权力欲。总之,由原专制集团领导层主导的政治转型,势必为了掩盖他们自己的劣迹、维护其利益而妨碍民主化的彻底、充分实现,俄罗斯至少得等他们这代人退出历史舞台之后,民主转型才能够真正完成。而东欧诸国的民主化转型基本不是原共产党官僚主导,所以其民主化就做得比较彻底干净,人民的民主权利基本能够实现。这些原体制外的民主力量自身并无血腥的原罪、贪腐之类劣迹,亦无特殊利益需要维护,所以他们主导和参与的民主化转型就不需要所谓的“可控式”民主来替自己“洗权”(套用“洗钱”的说法)。
完全可以肯定,如果中国的民主转型也是由现统治集团来主导,而将民间、体制外民主力量排斥在外,或者体制外民间力量发育不成熟、力量弱小、处于边缘化地位,那么中国的转型势必走上俄罗斯式的道路,甚至连俄罗斯都不如,而绝对不可能象台湾、东欧诸国那样顺利、彻底。中国现统治集团的罪孽、既得利益、保守性等等,比起原苏联统治集团比如叶利钦们,应该说是远远超过不知多少倍。所以,中国的叶利钦、普京们更需要“可控式”民主来洗权(即掩盖自己的罪孽、保护自己的特权和利益)。无论是“可控式”也好,“循序渐进”也好,“稳妥”也罢,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确保现专制集团在未来的民主化进程中利益不受损害、罪孽不被揭发、更不受清算,直至这代人退出历史为止。因此,这种所谓的“可控式”民主,这种“稳妥、循序渐进”的民主化进程至少得拖延上一代人甚至两代人的时光,才有可能真正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势必充满了种种冲突、争斗、腐败等等政局乱象,而这种种乱象反过来又为某些复辟势力提供了攻击和丑化民主、鼓吹回归专制的口实。于是,一方面是兑水民主本身造成的种种矛盾斗争和腐败,另一方面是专制复辟势力的破坏,这种不彻底的民主化转型将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极其复杂的矛盾局面,中国人民将在转型过程中经历至少一代人的磨难。
所以,与其经历这种完全可以预见到的毫无意义、毫无必要的磨难,不如从现在开始就丢掉幻想,根本不把民主化转型的希望寄托在现统治集团的身上,而是寄希望于民间、体制外民主力量,寄希望于公民社会的发育、成熟、壮大,争取使发达成熟的公民社会成为未来中国民主化转型的主导力量。这样,将来的民主转型才会彻底、一步到位,不给专制集团以缓冲的时间来掩盖其罪孽、保护其不义利益,也就避免了这种缓冲所必然带来的民主兑水、政治腐败、民权受压制、权力恶斗、政局动荡、袁世凯现象等等磨难。民主转型之初始的路径选择是很重要的,对罪孽深重且极端自私的专制统治集团抱持不切实际的幻想,就有可能导致选择俄罗斯式、甚至连俄罗斯都不如的转型路径——一种服务于“洗权”需要的转型路径,则将来要跳出这个路径、步入民主宪政正轨也势必困难重重、代价甚大。
复看第二个条件,今天的党国统治集团是否有能力来领导这种宪政转型。
一是合法性危机。党国统治合法性过去来自它自我塑造的那套革命意识形态,这其实就是现代版的“天命论”。但在今天,革命意识形态对维护党国本身的统治合法性也具有双重效果,或者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论证党国江山来源的合法性,也可以被“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成为后者酝酿甚至发动新一轮革命的合法性依据,近年来“乌有之乡”之类的言行,毛左愤青的一系列暴力举动,充分证明了这个危险的现实存在。这其实就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辕固生与黄生论辩所彰显的专制统治合法性困境,这个困境是中国式专制统治永远无法解决的悖论、无法跳出的逻辑怪圈。党国当局其实也意识到了这个困境,加上在“告别革命”、改革开放的世俗化时代,革命意识形态本身的神圣灵光也消失的差不多了,所以当今时代党国尽可能将其统治合法性建立在治理绩效上。但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愈益严重的矛盾、痼疾甚至危机,尤其是两极分化、官商勾结、权力腐败、暴政恶政迭出、民生困顿、经济转型乏力等问题,使得当局的绩效合法性也遭到不断的削弱。显然,一个严重缺乏统治合法性的权力集团,很难有足够的道义资源和政治号召力来赢得社会民众、各界各派力量对它的普遍支持,一旦主动开启民主转型的宪政程序,这样的统治集团无异于泥菩萨过河,将很快就会被淹没在民主的洪流之中,实在难以肩负领导转型的政治使命。
二是执政能力、整合能力、动员能力的危机。华炳啸称:“执政党作为领导改革开放的一支战略稳定力量,已经有8000万具有先进性的社会精英型党员能够成为高效能的政治动员主体,并在现代化转型中能够发挥出独特的组织动员优势与政治稳定功能。于是,承认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最大的政治现实,而且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现现代化过程平稳转型的必然要求。”这纯粹是在睁眼说瞎话,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八千万党员人数虽然居世界各政党之冠,但是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是惟上是从、惟权是尊的名利之徒,真不知华炳啸有什么理由、有什么事实依据认定这些人是“具有先进性的社会精英”?党员的社会形象、口碑,究竟如何,恐怕任何一个生活在当代中国大陆的正常人都能够凭直觉感受到的,只有在官方自己的宣传机器上才会这样毫无羞耻地自封为“先进、精英”。华炳啸就是以官方的自我宣传自我标榜来作为他对执政党的队伍的“先进性”、“精英性”的认定依据,仅此就足以宣告他的整个立宪党国构想(即所谓宪政社会主义)不过是建筑在沙堆上的琼楼玉宇而已。其实连执政党当局自己也心知肚明,所以才不断地强调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常怀“忧党之心”,要加强中央的权威,等等。这恰恰表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欠缺,中央权威严重不足,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地方诸侯化。党的社会整合能力、动员能力也同样弱化,从上到下,无论是中央、地方、各部门,还是基层,各级权力部门除了暴力维稳、花钱摆平、烧钱摆谱、舆论钳制之外,再无能耐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利益纷争。在处理社会利益关系上,普遍奉行强权逻辑和丛林法则,迷信金钱和暴力万能,一味实行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市侩原则、所谓“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痞子哲学,丝毫没有任何公平正义的观念。如此执政集团,与其侈谈什么“社会整合能力”,倒不如说是“社会撕裂能力”更恰当;与其说有什么“政治稳定功能”,不如说其本身正是造成政治动荡不稳的根源和祸首,正如时下一些有识之士所尖锐指出的那样,恰恰是权力集团的“维稳”才造成了今日极其严重的不稳定。华炳啸居然会相信这样的党还有能力“发挥出独特的组织动员优势与政治稳定功能”,真可谓是要把死马当作活马骑了。
三是权威流失。毛邓时代执政党是强人政治,无论正确还是错误的政策,只要领袖本人认定了的,无不可以借强人之权威推行下去。所以那时代的政治改革是可以借助于强人的权威来推行的,官僚权贵集团的阻力是可以克服的。而今天,强人政治早已不再,党国实行“集体领导”体制,重大决策不复由一个强人政治领袖说了算,而是经由政治寡头们内部博弈磋商、讨价还价,才能出台。因此,即使统治集团内有少数领导人开明、自觉,愿意放弃特权,甚至愿意效仿蒋经国,推进民主宪政变革,也不能决定整个统治集团的政治态度和执政党的政策方针转向,只有寡头的大多数都能如此开明自觉,都能接受宪政转型,才能够促进执政党根本政策的转变,真正实现政治变革。但这种可能性毕竟很小。在这样的寡头“集体领导”体制下,一切政策最终都体现权贵集体的利益需要。在这种以维护官僚、权贵集团利益为最高指导原则的领导和决策体制下,一般而言,是不容易出台任何实质性变革现状的重大决策的,无论是向着民主、宪政方向的变革,还是复辟极左路线、完全走回头路的变革,都不太可能出现,最大的可能性依然是在维持现状、维持现有体制总体不变的基础上,对现有体制和政策方略的枝枝节节略微做一些修修补补的工作。其间当然也可能提出一些动听的口号,如民主、法治、以人为本等等,但终归只是口号,不大可能切实地变成行动,尤其是不大可能转化为制度性的根本变革,充其量不过是应付国内外舆论的一种政治公关而已,包括华炳啸这样的现代康有为的所谓“宪政社会主义”的改革主张,最终也逃不脱沦为当局政治公关的说辞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