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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志宏:儒家宪政主义的问题意识

  

  政治学不是我的专业,但我相信,这门学问,如果不是玩票、不是理论家在自说自话的,应该与我等普通人相关,且在我等普通人可以理解的范畴之内。儒家宪政主义据说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我不知道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到底有什么讲究没有,但今天听了康晓光老师在天则的报告,以及后来私下和秋风的聊天,我感触不少。这些感触,很多当然与我的经济学专业背景有关。我的本能驱使我在面对任何人提供出一整套看似自成逻辑的理论体系时,都会问:你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你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关切的(这里我指的不是具体的政策问题,而是政制的问题),还是一个个生活中的个体关切的?或者都是?问题解决的驱动力在哪里?或者说,是靠诉诸政府的权力或良知(指高层改革的意愿),还是靠诉诸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普通个体?

  我先从儒家宪政主义的问题意识说起。因为,作为一种理论,一定先得基于社会中普遍的人士有共识的真问题,否则,所谓的理论就会成为所谓的专家或理论家自娱自乐的文字游戏。

  根据我的理解,儒家宪政主义的问题意识来自于这么几个方面,它们相互关联但又各有所重:

  1、儒家宪政主义的提出是为了解决政权的合法性危机。按照有人的说法,过去马克思主义的那一套,以及后来提出的别的政治口号都已经丧失人心了,在政权的合法性危机日渐呈现的时候,如何才能对其予以重建?是否可以找到替代性的精神指引,使这个社会有一定的凝聚力而不至于散沙一盘?儒家传统被认为在中国的社会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因此,按照康老师的说法,甚至在宪法中都有必要给儒家确立一个位置。

  2、儒家宪政主义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一个社会如何实现优良治理”的问题。中国今天的社会出现的各种弊病都是因为它还缺乏一套优良的治理模式,而这个,恰恰可以从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资源中吸取营养。按照秋风的说法,那些动不动斥责中国过去是专制主义的人是不了解中国的历史,中国过去的历史如果真是像我们今天许多人想象的那么糟糕的话,它怎么可能延续这么多年、而且与同时代世界上的其他地区相比并不逊色?因此,秋风意图对中国过去的道统进行重新的发掘,尤其是,通过发掘那些对今天社会的治理有用的资源来使这个社会变得来有序,并保持其应有的历史感。

  3、儒家宪政主义的提出是为了在理论上为中国社会未来很可能发生的变革做准备。因为,如果一个社会其政体是因为逼到某一步了而被迫调整,在没有充分的理论准备以及之前不存在某些酝酿性的社会实践的情况下,很难保证一个社会不会陷入失序,或者调整到一个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方向。

  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意识显然相互关联:合法性危机的解决,取决于一个社会是否实现了优良治理,而为了为以后可能发生的改革提前准备,这要求至少这个社会中的精英对于政权合法性的问题、社会如何实现优良治理的问题是深思熟虑的。不过,从经济学专业的敏感性出发,我认为需要特别对第1方面和第2方面的问题意识进行区分。在我看来,从合法性危机的担忧到对合法性的源泉的探寻,理论家在这条道路上求索,一不小心,很容易掉进 “概念陷阱”——我指的是,理论家往往会靠发明“人民主权”“民族主权”之类的概念来回答这样的问题,而由于这些概念中的主语是虚置的,很容易导致现实中这些概念无法推进到可制度化、可操作化的阶段,这些概念因此要么流于形式、成为纯粹的口号,要么它们被强权利用,成为现实中任何政府合法性的遮羞布。而之所以理论家会通过发明这样一些概念来解决问题,在我看来,是因为问题从一开始就没有表述好,即本来政权的合法性问题(至少主要)不是一个静态的、关于合法性的源泉的问题,而是一个我们一个个的活生生的人对运行着的政权的感知和评价的问题,现在当它被以这样的方式问到的时候,反而给人的感觉是,这样的问题是一个远离我们生活的、答案在某个理论家头脑中的问题。——这很荒唐。虽然不能说一个政权的合法性与政权的来源完全没有关联,但决定一个现任政权是否合法的,主要取决于社会中一个个具体的人——这些人不是只存在于瞬间的,而是在历史中存在,这辈人连接着上辈人,也连接着下辈人,他们有关于历史的记忆,也有关于自己的未来、自己的子孙后代的未来的展望——的评价。

  也正因为这样,我更接受来自于第2个方面的问题意识。儒家宪政主义的提出,按照秋风的习惯表述,是为了解决“一个社会如何实现优良治理”的问题——这显然是个动态性质的问题,因为,“一个社会是否真的实现了优良治理”不是任何人用任何堂而皇之的理论可以粉饰的,而是一个由无数个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的个体可以感知的事实。对于这样的问题,玩弄概念是没有用的。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意味着:

  第一,(如果理论家不想单纯的玩弄概念)儒家宪政主义不落脚到个体、个体对于什么是优良政制的感知和评价,是不可能的;

  第二,如果承认这套理论必须在活生生的个体实践中才能生根,那么,这也意味着,所谓的传统、文化、民族这些儒家宪政主义者认为很重要的概念,是与现实中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关联的(而不是某些理论家想象的、与我们鲜活的生活毫无关联的隔岸之物。);某些理论家不明白这一点,会很荒唐地把“传统、文化、民族”这些概念与现实中活生生的个体实践对立起来,似乎现实中活生生的个体到底要如何活这个事情并不重要,而那些理论家头脑里才存在的所谓“历史、文化、民族”等才重要。——很难想象,如果现实中的个体被认为是活在瞬间的、无历史传承的、像虚空一样的存在,因此不值得尊重的,某些理论家如此推崇的历史、文化、传统这些东西将依附于哪里?所谓的历史、文化、传统这些东西又是谁的“历史、文化、传统”?

  第三,个体到底是否实践儒家的那一套行为规则,这无法先验地判断。对于钟情于儒家学说的理论家而言,只能尽自己的力进行推广,如此而已(如果把现在比作诸子百家时期的话,那么,儒家学说、各种成色的自由主义、毛左等都是诸多竞争学说之一;)。

  总之,提倡儒家宪政主义的人可能本来是有真问题的,但如果在想问题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了架空现实中活生生的个体,以为像“政权合法性”、“一个社会如何实现优良治理”这样的问题与他们无关,我很怀疑,这样的学问有什么价值。从研究方法上讲,社会科学的任何学问,如果不能明确它们所指向的、所诉求的具体主体是谁,都会沦落成从概念到概念的伪学问——这样的伪学问往往是权力在握者喜欢的,因为,那些主语虚置概念如历史、道统、传统、民族等在实际政治中就只有它们才轮得上对其注入内容。

  据说,政治学这门学科,就是这么研究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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