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是指对公共权力和资源享有支配权的部分人或社会阶层,为了维护自己共有的特殊利益而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或利益联盟。同一利益集团的人具有相似或相同的社会地位、背景和立场,有着共同的利益追求。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要求,“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引发广泛关注。必须看到,尽管党的宗旨意识决定了党内绝不允许存在既得利益集团,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事实上正在面临形成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现实可能和危险,如何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已经成为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
一、党内面临形成利益集团的现实可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对党内利益集团问题保持着高度警觉。早在1956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曾经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1959年在《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中,毛泽东更是高瞻远瞩地明确强调:“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后,利益多元化、群体化的特征凸显,利益矛盾不断增长,有些利益集团通过不合法、不正当的途径牟取私利,助长了党员干部的腐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益关系被前所未有地复杂化了,党员和干部所接触到的诱惑大大增加了,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出现了党内利益集团的初始形态。少数利欲熏心的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把从政看成是牟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想方设法追逐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捞取自己的特殊利益,存在着成为既得利益者的倾向,如果不加以遏制,容易转化为利益集团。
(一)各种制度、机制不健全我国现在还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之中,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又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建立和完善起来,行政行为、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约束,因此,新旧体制和机制之间的碰撞、冲突、摩擦不可避免地在制度和管理形式上形成真空和漏洞,这就使一些掌权者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钻改革的空子,以牟取个人和小集团的私利。
(二)党政干部任职的长期化和职业化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党政干部基本上实行的都是任命制和终身制,形成了基本上没有通过选举甚至没有选举形式就产生以及组织内高度封闭和自我循环的状况,这些情况使党政官员在组织序列上具有职业化、官僚化的特征;党政干部长期化、职业化的现象还使党政干部的任用出现了潜规则:一般先是任党政职务,退下来后到人大或政协任职,如果党政职务难以安排,则安排到效益好、收入高的国有垄断企业任职。久而久之,就很有可能形成一个由一批有权的党政官员构成的权力特殊和利益特殊的党内既得利益集团。
(三)一定程度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好的。同时,必须看到,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搞“好人主义”,对错误的思想行为听之任之。这无疑助长了既得利益者的嚣张气焰,加速了他们向既得利益集团的转化。
二、党内利益集团对党造成的危害
既得利益集团不仅会从内部瓦解党、败坏党,而且会对党的事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周永康事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遇到的最大考验之一。身居党和国家领导的高位,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纠结利益集团、权钱勾结、阻挡改革,对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危害,对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造成显著的伤害,对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事实证明,党内一旦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我们党能赢得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然而,党内既得利益者将公共权力私有化,用权力为个人、小集团捞取好处,这是对党的宗旨的公然背叛,必然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从而孤立党、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联系,造成民众与国家政权处于对立状态,从根本上损害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合法性说到底就是一个民心的问题,执政党一旦丧失民心,就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最后不可避免地走向垮台、解体。由于资本和权力勾结,粗暴地掠夺经济增长成果,放肆地盘剥老百姓,因而激起老百姓“仇官”“仇富”的心理,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这种不满日益积累,一旦失控,就会酿成和暴发破坏力极大的社会动乱。20世纪80年代以来,苏联、东欧和拉美一些执政几十年的大党、老党先后失去政权,有的甚至走向衰亡、解体,一个根本的、共同的原因,就是这些党已经严重脱离群众、失掉了民心,从而使党和群众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鸿沟越来越深,最终成为自己的掘墓人。
(二)损害党的团结和统一我们党历来强调党的团结,强调党的集中统一。如果形成了党内既得利益集团,它在思想上、行动上都是同党的要求和目标相背离的,那就必然导致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等发生分化,严重削弱共产党特有的组织优势,使这种一致性大打折扣,最终有可能引发执政党的分裂。既得利益集团导致执政党分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当既得利益集团形成后,它对党的不忠诚行为就会由隐蔽发展到公开,就会公然站在党内健康力量的对立面,党组织的统一性势必受到严重影响;二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使党对自身的治理能力受到削弱,造成党组织的涣散,失去其特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无产阶级政党一旦失去组织优势和统一性,其政治能量会极大地减弱,其在公众中的形象将受到严重损害,潜伏下衰亡的危机,不战自乱。
(三)丧失党的生命力改革和既得利益本来就是一对矛盾。党内既得利益者所拥有的既得利益存在严重的社会不公性,必然要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象和内容。因此,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这种特殊利益,往往或明或暗地反对和阻挠进一步深化改革,使改革走调变味,甚至完全背离改革初衷,结果都会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这在收入分配改革、公车改革、高速公路收费改革等方面表露无遗。党内既得利益集团因为具有特殊地位和巨大能量,还会使党的领导高层在要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等问题上顾虑重重。这些显然会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失望,如果不能有效应对,群众就会放弃对党的支持和理解。如果党内形成势力很大及完整的既得利益集团,那就意味着党员干部大批地由积极进取转向自私保守,这势必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大打折扣,其结果必然是走向衰败和灭亡。
三、遏制党内利益集团形成的途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责任在党,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严厉指出:“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虽然既得利益集团在我国作为一个阶层还没有形成,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也绝不容许形成所谓的既得利益集团,但我们应以苏联为鉴,高度警惕既得利益思想在党内滋生蔓延,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防止既得利益集团毁掉党,毁掉社会主义。
(一)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思想基础。如果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形成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那他们就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为党工作,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既得利益集团的产生。要大力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思想上削减“既得利益集团”形成的主观条件。从涉及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重视既得利益集团对党执政地位的严重危害,形成全党共诛之、同讨之的氛围。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权力的公共性和人民性,即我们的一切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离开了人民的认同、支持、拥护,我们将失去执政的合法性,将丧失已有的执政地位。在新时期对党员干部要特别加强掌权为民、执政为民以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居安思危、艰苦奋斗的教育,增强免疫力,削减他们以公共权力谋取自身和小集团利益的动机和观念。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切实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远离利益小圈子、放弃个人“小九九”,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政治本色,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
(二)健全遏制党内利益集团滋生的体制机制要通过继续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从经济和政治环境上减少和铲除既得利益集团滋生的土壤。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转型、体制转轨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在制度和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使“既得利益集团”具有滋生蔓延的客观条件。因此,必须加大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力度,控制和减少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当前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应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政企不分、政府职能错位的问题,消除转轨时期行政权力寻租的条件。大力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起严格具体、可操作、易检查的财政管理制度,解决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端,从资金源头上刹住腐败之风。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党政机关福利待遇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工资化,解决不同部门公务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要完善公务员制度,把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和从事事务工作的党员干部分开管理,将决策者和办事者明确区分开来,分化可能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群体;明确规定前者的权力和后者的职责范围,解决权力职责宽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减少权力带来私利的机会。
(三)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要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整体合力,确保公共权力正确行使。建立和完善防止权力向既得利益转化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避免使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变成特权利益的挡箭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等。通过一系列制度化的釜底抽薪之策遏制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蔓延。为了防止滥用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以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建立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政府的运作过程必须公开化和透明化,在政策法规、工作制度、监管工作、人事管理、财务开支、决策信息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给民众更多的知情权。彻底改变“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个人利益商品化的格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尽快完善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任命和升迁实行双推双考制、公示制、试用期制、任期制等制度,防止和限制党内掌权者进行公权私用和构筑利益共同体。
(四)从严治党《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近日公开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谈话,显示他曾多次谈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他说,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那共产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在党内生活中弘扬正气,反对歪风。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与此同时,应加大打击力度,对任何违纪违法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特别是在当前,既得利益集团在一些地方、部门、行业已初具雏形,形势十分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更须对违法乱纪、以身试法者予以严惩。只有依法惩处,才能教育和震撼其他思想薄弱者,预防他们走向危险的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该确立其独立性运作体制,纪委与同级党委不应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而应该是平行关系。应将纪委的协助职能转变为监督职能,党委的领导作用转变为支持作用,在制度上保障党内监督权力的独立性,从而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党内既得利益者和腐败分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