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政治哲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甚至成为当代哲学中的“显学”。但我们也发现,政治哲学却在并非统一的意义上被泛用:它既可以用来标榜任何一种政治意见,也可以用来描绘一种政治蓝图,还可以表达一种政治信念。也就是说,人们并未对“什么是政治哲学”形成一致的认识。但无论在古代还是今天,政治哲学在本质上都是“哲学”而非政治科学。
对“什么是政治哲学”的解释,始终无法摆脱对“哲学与政治关系”的理解。
古希腊哲学的诞生地和活动场所都是“城邦”(polis),城邦哲人在自我反思时认识到,他们将之把握为哲学所寻求的事情本身的东西,涉及处于某个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哲学的思考围绕着与城邦生活相关的问题而展开,因此,处在城邦中的哲学就是“政治哲学”。在此意义上,古希腊哲学自诞生之初,“哲学”与“政治(politics)”就紧密联结在一起。哲学是对政治生活最根本、最棘手和最经久不息的具有原则高度和前提性问题的研究,它旨在澄清和反思各种塑造了政治科学的基本问题、基础概念和主要范畴,它是政治自身最古老、最根本和最古典的部分。在此基础上,英国的伯林认为哲学本质上就是政治的,而美国的阿伦特也强调政治哲学必然暗含着哲学家对于政治的态度。由此可见,在政治哲学这里,哲学与政治是密不可分的“联姻”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体现的是哲学家的生活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系和冲突。深层上看,这一关系又体现为哲学自身的“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的联系和冲突。
所以,要理解和把握“什么是政治哲学”,最为关键和根本的就是抓住哲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为此,德国政治哲学家迈尔认为必须从以下四重规定来把握“政治哲学”:第一,政治哲学的对象是政治事务或人类事务;第二,哲学生活的政治辩护;第三,政治生活的理性奠基;第四,政治哲学作为哲人的自我认识之所。这四重规定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一个既分殊又贯通的整体。但从政治哲学研究主题的侧重和处理问题方式的不同来看,“政治哲学”确实又可相应分为“政治的哲学阐释”和“哲学的政治阐释”这两个维度,而这两个维度实际上体现了“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以及“思辨哲学”的联系及区别。
所谓“政治的哲学阐释”,是指用哲学的方式处理和研究政治问题,即一种把政治-人类事务、正义而高贵的东西视为其至关重要的内容的哲学探究。在这里,“政治”表示研究主题,“哲学”表示处理方式,“政治哲学”就是政治生活的哲学辩护或政治的哲学奠基,它区别于实证性的政治科学。
作为“政治的哲学阐释”的政治哲学,起始于苏格拉底,形成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自苏格拉底开始,哲学从关注自然的本性转向了关注人类自身的德性,哲学也就成了“政治哲学”。这种“政治的哲学阐释”体现的是政治哲学的“理论理性”维度,或者说是反思性、批判性维度,也即马克思所说的“解释世界”的维度。在列奥·施特劳斯看来,政治哲学以一种与政治生活相关的方式处理政治事宜,因此政治哲学的主题必须与政治行动的最终目的——自由以及政府或国家相同,这些目标能够提升所有人超越他们可怜的自我。因此,政治哲学所探讨的“政治”,既不是一般政治科学所说的政治-理论,也不是实际呈现的政治-现实,同样也不是隶属于社会特定集团的意识形态的政治-观念,而是它们的综合。政治哲学所关心的,是兼有理想性与现实性、理论性与实践性、规范性与超越性的充满悖论的政治;政治哲学所寻求的,是经过哲学的“折射镜”和“透视镜”反射和抽象出来的政治;政治哲学所实现的,是反思性的“哲学的政治”,而不是实证性的“具体的政治”。只有这样以哲学的方式来探讨政治,政治哲学才可能既关怀现实的政治,又跳出现实的政治,与现实的政治既拉开一定间距,又保持必要张力,达到“客观地”以理性的方法“冷静地”从哲学高度讨论错综复杂的政治事务的目的。当代政治的发展,决离不开哲学这一“慧眼”。
所以,作为“政治的哲学阐释”的政治哲学,本质上是“反思性的哲学”而不是“实证性的政治科学”。
所谓“哲学的政治阐释”,是指用政治的方式处理和研究哲学问题,即一种以政治的或者审慎的方式追问作为整体的自然、包括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的哲学探究。在这里,“哲学”表示研究主题,“政治”表示处理方式,“政治哲学”就是哲学生活的政治辩护或哲学的政治规范,它区别于抽象性的思辨哲学。
作为“哲学的政治阐释”的政治哲学,起始于马基雅维利,延续至当代。自马基雅维利开始,哲学又从关注德性转向了关注政制,好像变成了不同于古典政治哲学的“政治科学”。实际上,这里的政治哲学不是用古典政治哲学的“理论理性”的方式,而是用现实的“政治-实践”的方式处理最根本的人类事务。这种“哲学的政治阐释”体现的是政治哲学的“实践理性”维度,或者说是现实性、规范性维度,也即马克思所说的“改变世界”的维度。在“哲学的政治阐释”这里,政治哲学不是变成了实证性的政治科学,也不是变成了抽象性的思辨哲学,而是更多体现了它不同于后两者的理论特质和处理问题的根本方式。唯此,方能保证政治哲学在理论思辨与政治实践中保持张力和平衡。但政治哲学毕竟与抽象性的思辨哲学不同,它不仅反映现实,而且批判现实;不仅关注现实,而且超越现实。政治哲学既是否定的和批判的——揭示现存社会政治制度的各种缺点和不正义,也是肯定的和建构的——提出一种令人憧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理想。在此意义上,政治哲学从一开始就不是“思辨的哲学”而是“政治的哲学”,它是哲人服务于哲学的政治行为:对哲学生活的政治规范和政治辩护。
因此,作为“哲学的政治阐释”的政治哲学,在根本上是具有现实性的“实践哲学”而非抽象性的“思辨哲学”。“哲学的政治阐释”这一界定更为深刻地揭示和表明了政治哲学“作为哲学而又高于哲学”的本义。马克思“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新哲学,正是政治哲学这一本义的最高和最集中体现。
实际上,政治哲学一直以来就是“哲学的嫡子”(阿伦特语)。所以,政治哲学决不能被理解为哲学的一个领域或特殊分支,毋宁是哲学自身的“一种特殊的转向,是一种观看方向和提问方向的转变,这种转变为哲学在整全中奠定了一种分别”(迈尔语)。在此意义上,政治哲学在其本性上就是哲学在其自身之内“转向”了政治哲学,而不是外在“蜕变”成了政治科学。哲学的“政治哲学转向”使得哲人可以在公众面前为哲学进行政治辩护,同时又将公众的“政治-道德-宗教-法律”置于哲学的追问之下,以促成它们改良。因此,哲学的“政治哲学转向”,一方面要求对哲学的必然性进行反思,另一方面也要求对组织良好的政治共同体的必然性进行反思。这种反思可以防止政治的辩护蜕变为一种单纯的“哲学护教学”,或者防止反过来把哲学勾连于一种政治状态,让哲学服务于某个历史时刻。
由此可见,只有通过在其自身之内的“政治哲学转向”,哲学才能真正达至和完成其彻底的反思性、批判性和整全性,并获得其完全的意义而成其为政治哲学。为此,我们必须把哲学定位和理解为政治哲学,并在哲学与政治、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规范与超越的矛盾和张力关系中推进哲学完成其“政治哲学转向”,从而使哲学在转向政治哲学的过程中最终成为既不同于“政治科学”,也不同于“思辨哲学”,同时又是将二者结合的“政治-哲学”。在此意义上,政治哲学就是在自身之内发展并完成了“转向”的“哲学”。
总之,作为“哲学”的政治哲学,其“第一要义”就在于重申“哲学的本义”乃是一种关注“城邦-政治”的生活方式,或者在于重新思考究竟“什么是哲学”。因此,与其说政治哲学是哲学的一个领域或分支,不如说它是哲学之为哲学的根本和柱石。政治哲学才是真正的“第一哲学”,它是哲学关注和研究政治事务本性的凸显和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