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厦门、珠海,特区扩至全市,汕头也在积极争取,加上此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地位的明确,设立30年后,中国几大特区纷纷迎来“扩大化”潮流。
在此之前,发展最快的深圳曾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困惑。特区内外,迥然有别。区内发展迅猛,土地、资源、人口和环境等压力重重,而区外则发展相对滞后。扩大之后,特区的发展空间无疑将更为广阔。
特区扩大,首先让一些人看到了发财的机会。在海南,相关政策出台后房价应声而起,相似的预期也正在深圳、厦门、珠海等地上演。事实上,在一些地方看来,特区扩大首先就应该是刺激当地经济发展。
这本身或许无可厚非。在特区政策越来越普遍化,特区“泯然众人”的时候,特区还怎么特下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改革者。在当前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期,特区扩大化的目的当然包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然而,这并不是特区所应承担的全部功能,甚至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功能。过去30年,特区发展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特别是在经济领域。但在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社会体制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
以深圳为例,30年辉煌成就不可抹杀。但深圳经济发展越快,过去的那一套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体制就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必须深化改革。深圳也曾就此作出努力,并在全国率先试点行政体制改革。然而,这场轰动一时的以“行政三分”为核心的改革,历经挫折,艰难推进。究其原因,特区范围限制导致区内外行政体系失调是其中之一。但最根本的是,经过30年发展,特区已经形成了一个稳定格局的利益关系,难以遽然打破。
美国学者奥尔森在《国家兴衰探源》中提出了“分利集团”理论,深圳等特区发展也面临一个分利集团阻碍继续改革的问题。当改革者成为被改革者的时候,正如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所说,今天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一个利益的深度调整。
事实上,所谓“难以为继”,就是各种利益集团携各路资本,在特区范围内激烈争夺各种资源所形成的必然结果。当特区内的土地、资源、人口和环境不堪重负的时候,资本左冲右突,必然要求向外走。此时,特区扩大实质上就相当于为这些分利集团和资本提供了又一块 “肥肉”。但是,要解决随发展而形成的分利局面,最大程度减小其对继续改革的阻力,绝不可能简单地一扩了之。特区扩大只是缓兵之计,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
当然,缓兵也好,权宜也罢,都为特区的改革和发展赢得了空间。特区扩大,有利于理顺当地的行政关系,因此有利于地方统筹协调发展,为下一步改革铺平道路。但这些空间必须用来换取宝贵的时间。这就要求特区拿出破局的勇气,尽快推进包括行政体制改革等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
可以说,深圳等特区过去30年的大发展,来源于当年的体制性突破,来源于全社会各层面的创新。如今,这种突破和创新还能不能实现?简单的特区扩大化无法做到这一点,只有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
深圳特区30周年之际,总理温家宝在深圳一再提及要“敢闯敢试”。“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否则,“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主政者对当前形势有清醒而迫切的认识。但对当前分利局面的解构,无疑要比30年前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正如王荣所表述的,“今后的改革都要涉足深水区”。在深水区,石头可能都潜藏在水面之下,摸着石头过河的难度必然加大。
但这就是特区存在的意义所在,它“有责任在推进改革开放方面为全国作出表率”。如果不这样,特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全国对于特区的期望,不在于其地域的扩大,也不仅仅在于其经济规模的扩大,而在于其能否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协调发展上探索出一条新的道路。
因此,千万不能将特区扩大化仅仅演变为新一轮经济大发展,甚或只是跑马圈地大搞房地产。如果仍然抱着这个思路搞特区建设,注定只是走老路、吃老本,免不了又将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