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文化在当代中国有特殊的意义。文化的积累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继承本民族的文化遗产,一是吸取其他民族的文明精华。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成为近现代中华文化的重要基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却排斥了两个正常的文化来源,一方面,把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世界文明成果,一概斥之为“封资修”,大破“四旧”,批儒批孔,同时,又把学习国外先进文化,上纲为“崇洋媚外”;至于以传承文化为使命的知识分子,则被丑化为“臭老九”,宣扬“知识越多越反动”、“知识分子最无知”等反文化的蒙昧主义。专制主义的全面复辟,带来专制主义文化和文化专制主义,同时又容纳了本民族和外国的文化糟粕,导致文化的衰落和道德的沦丧。迄今为止,文化蒙昧主义仍然笼罩在社会的上空。
今年1月16日,《羊城晚报》发表了一部分学者联署的《岭南宣言》,指出:当前我们面临着“学统崩摧,文脉衰颓,已到了几难振拔的境地!”事实的确如此。六十年来,我们没有产生一位对文化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且具有世界声誉的学者。这是有着五六千年文化积累的中华民族的莫大耻辱。文化重建的历史任务,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所谓文化重建,意味着重新建构六十年来被抛弃和被漠视的文化大厦,这仍然离不开继承文化遗产和吸取外来文化两个方面。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在这两方面都开始有所扭转。当年一批又一批的知识青年回到城市,掀起了学习文化知识的高潮。除了高等学校恢复考试外,电大、夜大和电台、电视台的知识讲座也遍地开花;各种“文库”、“译丛”,大量译介国外的名著;大学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经常爆满,一时展现出欣欣向荣的社会文化景观。这是同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条件分不开的。胡耀邦主导的平反冤假错案和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带来了相对自由平等的客观环境,为改革开放和文化重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思想条件。朱厚泽主管中共中央宣传部时,提出宽容、宽松、宽厚的“三宽”政策,更成为思想文化界的福音。可惜,这样相对自由宽松的社会条件,很快就结束了,先是胡耀邦被迫辞职,接着是赵紫阳被废黜罢官,专制主义笼罩了中华大地,文化又遭遇了不能正常进步的厄运,进入了畸形发展的歧途。
这个历史发展过程表明,文化重建需要自由的社会环境。没有自由的社会,文化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我在2003年撰写的《为“自由化”正名》一文里曾经指出:“恩格斯说:‘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这就是说,人类随文化进步而自由,这是就文化对自由的意义来说的;另一方面,就自由对文化的意义来说,文化的进步离不开自由,需要自由。没有自由宽松的环境,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受到压制,它们的对立物——假丑恶便相应孳生。纵观当今社会,假丑恶泛滥成灾,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原因是缺乏自由的环境。文化专制主义像铁板一样压在文化领域上,真善美的花草怎么能长得出来?”举一个明显的例子,近几年因出版的严格管制而不得不自费印刷、或送到香港出版却因不能进口而以复印版形式在民间广泛流传的书籍,其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都远远超过那些官方学术殿堂用科研经费堆砌起来的陈词滥调,但这些文化领域的最先进的精神产品,都被称为“非法出版物”而遭到查禁、扣押、烧毁。而主其事者却自称“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这岂不是莫大的讽刺!
所以,文化重建的关键不在于文化自身,而在于社会环境,无论是继承我国的优良传统,还是吸取国外的先进文化,都需要一个自由宽松的社会条件。为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最重要的,是“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言论、学术和出版的自由是先进文化、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人的思维成果必须通过言论,或形成文字,在社会上传播扩散,引起反响,引起讨论评说,通过交流探索,才能发现真理,促进理论创新,推动文化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承认文化的独立性和多元性,倡导陈寅恪提出的‘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彻底扭转当前报刊上千篇一貌、万口同声的唯上媚俗现象,让每个人都能各抒己见,特别是要容许发表不同于占统治地位的传统观念的异见。罗莎?卢森堡说得好:‘只给政府的拥护者以自由,只能一个党的党员(哪怕党员的数目很多)有自由,这不是自由。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不同思想者的自由交流,是探寻真理的重要途径。压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就堵塞了发现真理、传播真理的道路。”(转引自《为“自由化”正名》)
为了切实贯彻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就必须有破有立。“破”的措施,最主要的是废除“舆论导向”,撤销某些机关的文化检察职能。舆论导向是文化专制主义的政策表现,那些文化检察机构则是禁锢文化自由、扼杀文化自由的刽子手。特别是中共中央宣传部,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宣传机关,它的责任是宣传党的纲领、理论和方针政策,没有权力干涉民间的文化活动。但近几年来,它不断发布禁令,凡是与舆论导向不一致的文化成果,都遭到查禁、封杀。这种状况如果不彻底消除,文化重建是无法实现的。“立”的措施,是尽快出台《新闻法》、《出版法》,规定保障公民新闻、创作、出版等方面的自由权利的具体措施,一方面允许民间办报办刊,自由出书;另一方面,把对学术文化和理论思想的保障和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以法律手段来克服违宪违法、随心所欲的舆论导向。
第二,把自由还给学校,特别是大专院校。学校是授受知识和传承文化的主要基地,也是当前文化重建的重镇。我国古代有庠序泮宫,后来有书院私塾,进入近代时期后,又陆续出现许多新式学校,成为中国迈向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上世纪的上半个世纪里,虽然经历了军阀混战、国共内战和抗日战争,社会动荡不安,但在教育界,师生共度时艰,惨淡办学,弦歌不绝,人才辈出。许多大学,甚至还有不少中学,都办出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名校名师和他们的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可是,进入后半个世纪,教师的思想改造和院系调整却带来教育的大倒退。前者摧毁了教师、特别是名师的尊严,把他们从为人师表的讲坛上拉下来,声誉扫地;后者扫除了许多名校的优良传统,特别是曾经为中国的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教会学校,全部被并入其他学校,他们多年积累的办学特色和文化财富,荡然无存。取代半个世纪里形成的优良教育传统的,是党化教育和官僚化、衙门化,而近十多年来的教育产业化,更使学校教育充满了商业化的铜臭。偌大的中华民族,六十年来没有培养出一个出类拔萃、卓有成就的人才。
改变教育现状的最根本的措施,是解除政治权力对学校办学的干涉,建立教授(在中小学是教师)代表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基层化,只从事党务工作,不干预教学和行政;其次,把“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定为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学校的办学方针,以公民课取代政治课;再,大幅度地增加教育经费。早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到2000年要达到GDP的4%。这个目标到现在也没有实现。我认为,这三项是振兴教育以重建文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三,开展一场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或叫新启蒙运动。运动的目的是把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的文化从专制主义的统治和蒙昧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它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一个字,就是“人”,大写的“人”。
欧洲的思想解放运动,即所谓“三大革命”——14世纪开始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16世纪的德国宗教改革、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是以复兴古典文化科学的口号为开端的。在近五个世纪的思想解放运动中,特别是它的前期和中期,高高飘扬着人文主义的旗帜。思想解放的先驱们宣扬人权、反对神权,宣扬人性、反对奴性,把人的价值提升到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的高度,不仅在人类文化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而且为社会的政治解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我国近现代的两次思想解放运动,五四运动由于它先天的缺陷而夭折;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虽然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而截断了政治解放的通道,但在学术文化方面,却循着弘扬传统文化(如关于儒家、道家思想的继承与研究)和学习西方文化(如许多文库、译丛的出版)的双轨,稳步前进。1989年的事件,不但镇压了民众对政治民主的诉求,也打击了追求先进文化的积极性。进入新世纪后,从噩梦中逐渐苏醒的人们,在铜臭熏天的气氛里,重新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发掘和对西方文化的吸取,这个趋势是值得注意的。文化重建的重点,应该是中外文化中具有普世性的内容,如传统文化里的“仁者爱人”、忠恕之道、以人为本、和而不同、天下为公、自强不息等等,西方文化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权、人性、人道主义等等。这些有着普世意义的文化成果和价值内涵,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文化和劳动所创造的精华,它们的融合和普及,将使中华文化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前几年最高当局从传统文化中接受“和”的思想和民本主义,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是值得欢迎的,但许多当政者同时又排斥人性和自由、民主等具有普世意义的人权。这就使名义上的公民处于十分尴尬的被扭曲状态。人是社会的主人,也是文化的主人。新启蒙运动的意义就在于提升人的地位,使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所有的人,都有条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和文化的真正的主人。
新启蒙运动的指导方针,应该是“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三宽”(宽松、宽容、宽厚),道理不言自明,这里就不多说了。
做到以上三点是非常困难的,但要真正实现文化重建,却又非如此不可。这里有一个“取法乎上”的问题:目标应该高一些,但实现目标的步骤却要慎重,稳步前进。我们有着几千年优秀文化的积累,又有西方的先进文化可供选择与吸取,需要的是提高认识,敞开胸怀,吐专制主义、蒙昧主义之故,纳民主主义、人本主义之新。目前,社会表面的富强繁荣,掩盖着深刻的社会危机,中华民族面临着存亡绝续的关头,文化重建正是解决民族危机的最好出路,希望全民都能意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