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中央强力反腐、通过整顿官场转变作风等,更重要的是通过中共的两次全会相继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这是姊妹篇、上下篇。如何看待十八大后中国所发生的这些变化,这些变化与习近平的治国理念、治国使命以及中国社会的现实有什么内在联系,习近平治国使命实现的关键节点在哪里?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
习近平的治国理念与治国使命
如果从更理性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习近平上任后,在治国理政方面不是零敲碎打,也不是修修补补,而是体现出了鲜明的“三整”特征,即整体思维、整体谋划和整体战略。
在上述思维框架下,集中反映出他的四个特色鲜明的执政理念:铁腕治国、俯首为民、公平正义和独行独立。
从铁腕治国来看,十八大后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铁腕反腐举措:不到两年拿下56位部级及以上官员,包括周永康这样的正国级“大老虎”、徐才厚这样的“军老虎”,使人们看到“零容忍”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说辞。
从俯首为民来看,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标准集中体现了习近平以民为本的理念和价值导向,诸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其思想深处的亲民为民情怀溢于言表。正像鲁迅先生当年所说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从公平正义看,不论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还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中,都把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以及规则公平放在突出位置,在他看来这是中国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
从独行独立看,他反复强调“不照抄、不照办”,决心要走出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独特发展道路。
习近平治国理念隐含着宏大的治国使命,这种治国使命可以高度概括为“五个重塑、重建或重构”:即重塑中共的执政形象、重建中国的官场生态、重构中国的秩序、重构中国的价值体系、重构中国的发展方式。
重塑中共的执政形象。重塑形象最核心的莫过于要提升老百姓对中共领导地位的认知度,提升公众对中共执政地位合法性的心理支持度。而这两者,并不是中共有了领导权、有了程序上的合法性就能自然而然得到的。这一点对中共未来的执政和领导都至关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的重要使命,就是要大大提高中共执政和领导的社会认同度和心理上的支持度,让民众心悦诚服,进一步改善执政党与民众的关系。
重建中国的官场生态。无须讳言,近年来中国的官场确实出现了很多严重的问题,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对社会风气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在习近平看来,中国社会风气败坏,首先是因为中国官场风气败坏,要改变中国社会风气,首先必须矫正中国的官场风气。而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也许是最好的重塑官场的“猛药”。换句话说,只有我们的710多万党政公务人员每个人能够清正,才可能有政府清廉;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无疑又是政治清明的前提和条件。记得笔者早在2004年就曾提出过未来中国公共治理的“十四字方针”,即“严治官、善待民,创新政体,稳定银根”,没想到在十年后的习近平重塑官场的新政上似乎得到了验证。
重构中国的秩序。应该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重构中国的秩序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路线图。其内在逻辑是: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构建中国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笔者看来,习近平在重构秩序中把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权威放在了首位,这充分说明他对宪法的敬畏和尊重。其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可以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但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要追究。
重构中国的价值体系。即重新构建中国的价值体系,这不是说对过去的都要推翻重来,而是要解决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价值荒漠化以及价值紊乱的问题。这也许是中国真正的风险和危机,即信仰危机。习近平上任后做的第一个大判断是“腐败亡党亡国”,所以他坚持强力反腐,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后来他又做了第二个大判断,即“人心向背,决定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这也许更加接近问题的本质。而中共十八大后提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图想以此为引领,重构中国的价值体系。如果取得实质性进展,意义深远。
重构中国的发展方式。中国发展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中国传统的发展方式走到尽头大家也心知肚明。在胡锦涛温家宝执政时期提出的转变发展方式的大框架下,新一届中央政府不断完善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使其尽快取得成效。其中最令人鼓舞的,就是提出“市场决定论”,并按照这一思路重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对未来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与习近平治国理念和治国使命相对应的是他的治国策略:一是“严党、严军,反贪、治吏”并重。十八大后,中共不断采取重大举措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对贪腐采取高压举措绝不手软,重拳出击治理官场,在党内、军内、官场掀起巨浪。
二是“法治、德治”并行。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破天荒地专门研究依法治国的问题,并制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与此同时,习近平也十分重视以德治国的实施。在选拔人才时,强调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是“传统和现代融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制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里,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二次改革的大目标,足以说明他所具有的现代治理思维。但同时,他又不断在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中寻找治国理政的精华,使之与现代国家治理理念融合,如中国历史上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等,都被他高度推崇,并将之运用于治理国家的实践中。
习近平治国使命的现实基础
习近平在中国改革开放历经三十多年后的“二次改革”中确立上述治国使命的原因,同样值得我们回味和思考。笔者以为,这应该与中国社会的现实息息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的最大现实是:一方面中国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中国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风险和挑战。
两个数据足以证明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第一,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起步那一年,中国人均GDP还不到非洲最穷国家的三分之一,那时候中国真是世界上最穷的国家。然而,三十五年后,中国人均GDP在2013年达到6700美元,中国整体上进入中等偏上收入水平国家的行列,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剧变。第二,1978年至2013年的三十五年间,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平均达到9.8%的增长速度。迄今为止,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如此大的一个经济体经济连续高增长三十五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已经创造了历史。
但是我们也要清晰地看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积累的问题也同样严重。而习近平治国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问题导向——不管是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依法治国战略的推出——都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四大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信任风险、政治风险。
从经济风险来看,主要有两个问题。其一,转方式还是保增长,这两者内在是有冲突的。十八大以后,我们提出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新“十二字方针”。但实施中的情况是:当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时候,就突出稳增长,调结构肯定会受到影响;当经济增长压力不大的时候,更可能突出调结构,但调结构可能对稳增长造成潜在影响。这说明协调两者并不容易。
调结构的重要性毋容置疑,因为我们面临“四个难以为继”:低成本出口战略以金融危机爆发为标志难以为继;低端产业主导的经济结构难以为继;资源环境的传统使用方式难以为继;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问题使社会稳定的大局难以为继。这“四个难以为继”,说明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非常紧迫。但从2013年开始,中国的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我们不得不再把稳增长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究竟是中国经济高增长三十五年以后的理性回归,还是中国经济真的出现了大问题,看法不一。我认为中国经济目前没有大问题,但却有四种隐忧:一是严重的房地产泡沫;二是地方债务,其中显性约有二十万亿,隐性更多;三是金融体系改革滞后导致影子银行作祟,一方面流动性泛滥,一方面银行缺钱,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四是产能过剩。因此,转方式、稳增长两者如何协调,克服冲突,对我们驾驭经济的能力是很大的挑战。
对于社会风险,最大的问题是中国社会的整体利益格局被扭曲了。造成利益格局扭曲的原因很多,但在我看来主要有三:分配制度不合理、机会不均等,以及既得利益集团兴风作浪。
从分配制度不合理来看,中国三十六年的改革开放,城乡、贫富、行业、地区四大差距没有一个被缩小,都被放大了。从机会不均等来看,企业之间不在同一竞争的起跑线上,国有企业很强势,但很难解决腐败问题,民营企业相对弱势。另外人与人的发展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有权有势的子女游刃有余,要当官可以当官,要发财可以发财,草根小孩、农民小孩即使考到清华、北大这样的一流大学,毕业以后也未必找到体面工作。有人说中国全面进入“拼爹时代”,这可能使社会阶层趋于固化,底层的人往上流动的空间越来越少,继而可能会诱发暴力事件。从既得利益集团兴风作浪来看,既得利益集团既掌握权力,又掌握资本,还掌握资源,三者叠加,控制相当多的中国财富,这是中国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对于信任风险,正如我前面所讲,中国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严重的危机和信任风险。现在是网络时代,中国有6.3亿网民、有12亿手机用户,超过60%的网民都利用手机上网。这些年来出现的如此多的网络事件,多数都是冲着党政机构和官员去的,任何差错都可能导致党政公信力的下降。
对于政治风险,我们能不能通过反腐遏制腐败的蔓延,不仅关系到腐败本身,甚至关系到老百姓能不能再次支持我们的二次改革。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本想尽快推进全面改革,但后来很多人发现改革启动都很困难。所以改变策略,先打虎,后改革,通过打老虎,特别是打大老虎,让老百姓看到希望,有了信心,这样才有可能支持我们的二次改革,这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前提。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习近平的治国理念、治国使命、治国策略都是建立在这样的社会现实基础之上的。
习近平实现治国使命的重要条件
面对中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习近平要顺利实现其宏伟的治国使命,其关键可能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胆略化解改革的阻力;另一个是要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
就化解改革的阻力而言,笔者认为在目前中国的环境下,最大的阻力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既得利益,二是政府自身。
从既得利益阻力来看,笔者曾经在中共十八大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认为“二次改革”的最大风险可能来自于既得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就是通过非公平竞争的手段和方式,借助公权力和政策资源,获取巨额利益的相关体。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态从目前中国的实际状况看,主要可以归为三类:即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既得利益集团,以垄断为代表的垄断既得利益集团,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既得利益集团。这三大既得利益集团,既掌握权力,又掌握资本,还掌握资源。
而那些借助权力影响力,主要靠子女、配偶等在市场上进行灰色资本的运作和并购,一夜之间就可能获取巨额暴利的灰色权力、灰色资本、灰色暴力,则是更大的腐败。周永康案在一定意义上把上述的“三灰理论”演绎得淋漓尽致。
既得利益集团的最大危害在于激化三种冲突,即官民冲突、劳资冲突和贫富冲突。这三种冲突后面都会看到既得利益的影子。所以李克强上任后,做的第一大判断,就是“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习近平多次强调要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排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第一次使用了“利益集团”四个字,说党内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集团相互输送利益。所以我们说二次改革最大的风险就是来自于既得利益。如果说中国的一次改革我们主要是和贫困作战,那么中国的二次改革将主要和既得利益作战,这是第一种阻力。
第二种阻力极可能来自于政府。政府阻力有可能来自于三个方面:即观念阻力、行政审批改革阻力和部门利益阻力。
从观念来讲,我们很多官员习惯于以权治国,而不习惯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的核心是治公权的,是治政府的。法律不授权,政府无职权,所以叫“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含义。但是我们很多官员缺少这样的法治思维、缺少法治精神、缺少法治意识。
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阻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上任以后,说五年内要把国务院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但是李克强干了不到两年,国务院的行政审批事项就减少了620多项,远远超过原定任务。对于改革成就,我认为还不能评价过高,毕竟国务院的行政审批改革仍未改变部门主导的格局,改革后会真正伤筋动骨的事项并不容易被精简下放。
与此相联系的,就是部门利益的阻力。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个人利益被法定化的现象并不少见。过去中国的经济市场化了,社会市场化了,最不该市场化的权力在一些地方也被市场化了。部门利益权力成为了牟利的工具、牟利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抑制部门权力异化的难度不可低估。
除了化解改革的阻力,习近平治国使命的实现,还要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我们注意到,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提及要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那么究竟什么是颠覆性错误呢?我认为“文革”就是颠覆性错误,五十年代的“大跃进”是颠覆性的错误,六十年代初期“反右”是颠覆性错误,“文革”中的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也是颠覆性错误。所以我说未来中国的转型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习近平的治国使命,也要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
如何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我认为其核心有以下四点:
第一,要认真研究共产党如何利用好自身的执政资源和领导资源。越是一党执政、越有领导地位,越是要审慎;控制的社会政治资源越多,越要防止由于掌握过多资源,导致战略性、全局性错误的发生。这些都是我们过去形成的经验和教训。
第二,要防止意识形态领域的沉渣再起,把中国再次拉到“左”的道路上。我这样说并非危言耸听,也并非没有任何依据。种种迹象表明,现在的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正左右交锋。如何把控这个局面,防止中国再遭受“左祸”干扰,出现颠覆性错误,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在行政性分权、经济性分权与政治相对集权并行的形态下,如何把握二者之间的平衡点,也是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的重要环节。
第四,在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的同时,还要大胆地创新,特别是围绕政治体制的变革进行大胆创新,当前显得尤为紧迫。比如,在现行体制下如何通过改革顶层方案的设计,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构建一种共产党执政领导的、有效、有为的体制框架就很重要。在笔者看来,中共执政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可以采取差异化的制度形式,其关键是要找到中央和地方的关键环节进行变革,不一定都要上下同构,这样也许更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从中央看,是要保证国家最高权力交替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这是关乎中国长治久安的最核心问题。要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在维持现有中央权力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大胆创新,长久保证国家最高权力交替的法治化、制度化,使之平稳交替,不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在地方,可以考虑实行党政融合的体制。比如省以下可以考虑构建党政一体化的体制架构。比较可行的操作思路是:市县委书记不要兼人大主任,因为一旦兼人大主任以后,就等于把人大这个监督系统的作用大大弱化了。人大主任应由人大选举出的领导人独立担任。但是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可以由一个人来担任。其产生的办法是:通过“三条线”产生一个一把手来。
首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委要推荐合格的书记候选人,可以推荐四到五个书记的合格人选,这几个人到市县党代会上去发表演说,谈谈当书记以后准备怎么干,然后让党代会代表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前四位或者前三位到市县人大上去竞争市县长,这几个通过党代会认可的人,都可以当市县长。在人大会上,最后谁当选市县长,谁就是市县委书记。这样“三条线”产生一个一把手,既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也体现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其次,让一把手有组阁权,由一把手提名各部门领导,经人大批准,一把手要负连带责任。与此同时,将现有的党政机构整合,广东顺德如此做了十几年,经济总量比青海、宁夏两个省还多,它的党政机关共设置了16个部门,党委6个,政府10个,多数都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如宣传部和文化局整合,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等。这样不仅仅能够大大减少人员数量,提高效率,还能使我们的治理体系更加符合共产党的执政使命和领导地位。
第三,纪委和人大是两条线,纪委垂直领导后,不受本级党委书记制约,可以监督书记;人大主要监督市县长。两条线,实际上都在监督一把手。这样我们就能够从根本上改变重要官员选拔的机制,也能够比较容易解决主要领导只向上负责、不向下负责的问题,从而比较好地解决拼资源、拼环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