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兜里的钱最保险?对我们中国人来说,绝对是个不次于“To be or not to be”关键性问题。我们的古代社会,农民兜里的钱无疑是最不保险的,谁都想从里掏,而且也能掏到。明清两朝,衙役是士大夫所不耻的贱民,但却偏能骑在农民头上拉屎,农民上了街,见到他们得側着身子走,尊一声“爷”或者“翁”什么的。这些基本上不拿国家工资的“公家人”,吃香的喝辣的,都是从农民兜里掏出来的。地主的钱保险吗?没有身份的土财主,有的时候比农民还惨,属于各方伸手的对象,刀客最乐意绑的,衙役最喜欢敲的,就是这些人。商人的钱保险吗?也不行。漫说商人有市籍即被打入另册的时代,就是商人具有正当身份的朝代,让商人“出血”,也是最正当的政府行为之一,有灾害,修河堤,要出征,都要商人掏腰包。有的时候,只要皇帝不高兴了,什么理由都不用找,商人的家私并脑袋就都没了。明代江南著名富商沈万三,捐修了城墙又捐军饷,却偏因为这个惹恼了光棍出身的朱元璋,龙颜一怒,沈老财的脑袋没来由地就要落地,幸亏旁边有人说情,才算保住首级,远谪云南,到那人迹稀少的烟瘴之地吃老米去了。沈万三何罪?怀璧其罪。兜里钱多,地位又不高,实在是最不保险,无怪乎商人挣了钱,无一例外要广置田产,课子读书,让自家变成乡绅。
那么,乡绅应该是比较踏实的啦?其实也未必。乡绅中最多的是秀才,秀才们虽然也算是绅士,但真要是惹了地方的“父母官”,同样要吃憋。古人说“灭门县令”,据说有个秀才不服,就是跟父母官斗气,人家告诉他,你没有听说过“灭门县令”吗?他说我没有家,光棍一条。于是县令给他安了家,置了业,然后这家伙就循规蹈矩了,见了县太爷像老鼠见了猫。至于乱说话,沾惹上政治问题,那就更惨。明末清初的江南才子金圣叹,因为一次小小的“学潮”,居然被地方官杀头抄家,临死的时候感慨说: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人瑞(金的名字)以无意得之,不亦奇乎?奇吗?其实不奇,混成了绅士,只要惹到了人家,人家只要找个借口,身家性命还是不保险。金圣叹是个文名远播,连顺治皇帝都知道的人,命运尚且如此,何况其他无名之辈。高层的乡绅日子显然要好过一点,轻易地方官不敢上门来欺负,但也难保没有政治风波的牵连,一旦被政坛哪根神经刮上了,闭门家中坐也会祸从天上来。方孝儒的老师惹谁了,可是方义士跟非要夺侄子皇位的朱棣硬抗,累得他也杀头抄家。那么,做官的人兜里的钱要保险啦?也不然。虽然据马克斯·韦伯说,中国传统社会的官员是个风险最小、获利最大的职业,但实际上变数却大得很。老百姓讲话,千里做官只为财,当官不捞钱的绝少,多数只有过分不过分之别。但是捞了钱,想要太平地把钱传给后代,却也不是毫无风险。
做官的钱多了,如果让皇帝看出来,如果这个皇帝恰好又需要钱,那么就有点麻烦。都说和珅是历史上的巨贪,其实他比起今天的不少官人来强多了,既没有什么索贿,也没有公开的卖官,他家的钱财虽然很可观,但并没有传说的那么多(后来公布的显然有很大夸张),他的罪状,更多是所谓礼仪上的,所谓无君臣之礼,就是这种借口,实际上也大半是后来罗织的。这个特别会察颜观色、乖巧了一辈子的可人,最后倒霉就倒在传说中的家产上。在乾隆还在世的时候,因为镇压中南五省的白莲教起义,国库早就为之一空,但嘉庆又不敢让自我表现感觉太好的太上皇老爷子知道,等到老爷子翘了辫子,嘉庆皇帝东挪西补总算是弄出银子平了叛乱,但国家上下已经穷得要当当了。一个一直靠收田赋支撑的国家,想要补亏空实在不容易,所以,传说中的和珅家产就格外惹眼了,加上嘉庆对这个父亲的宠臣又印象不佳,于是,已经成了皇帝亲家的和珅就这样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主持抄家的钦差见抄的东西不够多,于是提审和珅家人,大挖“浮财”,为找“隐寄”(隐藏和寄放在别人家)的财产,不免动静过大,结果本来心虚怕人议论的嘉庆反而不高兴了,说:你以为我是个好货(贪财)之主吗?真是此地无银。当年,老百姓都传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其实,扳倒和珅,嘉庆也没有真的吃饱,否则,他不会不敢学他父亲南巡享乐,连非练不可的木兰秋祢(去承德和木兰围场避暑连带安抚西北少数民族),也是能拖就拖,甚至以帝王之尊提倡穿补丁衣服。
说起来,一直生活在父亲影子里的嘉庆,这招抄家敛钱也是跟他父亲学的,乾隆当年也喜欢找茬子抄肥官的家,两淮盐运使是当年最肥的肥缺,跟当时最有钱的盐商打交道,干不了多长日子就能捞得脑满肠肥,可是这官当长的不多。主持编篡《四库全书》的纪晓岚亲戚卢见曾做这个肥差多年,积了不少家底,终有一天皇帝要拿他开刀了。可是,圣眷正隆,出入南书房的“上行走”纪晓岚提前知道了消息,于是派人给亲戚捎去一封信,一个字没写,只放了点盐和茶叶。卢见曾一见就明白了:皇帝要严查了!于是赶紧分散家产,速作准备。等到钦差来抄家的时候,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了。跟臣子一样爱财的乾隆扑了个空,当然心有不甘,左查右查,纪晓岚终于露了馅,总算乾隆还念旧情,只是将他发配到新疆。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其实,对人们兜里的钱最大的威胁,不是土匪刀客,不是梁上毛贼,而是政府权力,权力越是专制,威胁也就越大。我们的文化里,有一对支配性的“公—私”范畴,不幸的是,落到政治领域,皇帝和他的政府,或者王朝和天下,就成了当然的“公”,而任何一个家族或者个体,相对而言都是卑微的“私”。只要属“公”的认为必要,随便找一个具有道德意味的借口,小到代表县太爷办案的衙役,大到皇帝的钦差,都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每个属“私”的门,无论这个门是朱红的大门,还是矮小的柴门。轻则讹钱,重则抄家。这种道德借口可以是“犯上作乱”,也可以是“为富不仁”,或者“抗粮不交”,或者干脆什么借口也没有,一句“有人把你告下了”!就等于全部。
古往今来,“抄家”成了我们国家应用频繁的政治术语,连阿Q这样的小民都知道,犯了事要“满门抄斩,嚓,嚓!”其实,对于把家当成终极归属的中国人来说,家都抄了,人就是不被“嚓”掉,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古罗马时代,《罗马法》已经有了私权概念,但是这个概念即使对于现代的中国,也没有深入人心。古老的中国文化固然也承认私的一方拥有财产,但从法律上却没有对私有财产的尊重,极而言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才是人们对财产权的最终认定。皇帝把所有人的财产都收回去,当然不可能,但收掉某个人和家族的财产,却具有充分的合法性。结果等于是说,皇帝和他的政府,对任何人都拥有最后的财产权。自打人从原始洞穴里走出来,从来人的生命权都是跟财产权息息相关的,财产权既得不到尊重,生命自然也就变得卑微了。老百姓是草民和蚁民,做官的也是草官和蚁宦,只不过前者是相对于官,后者相对于皇帝罢了。
当然,相对于现代中国,古代人即使摊上皇帝昏暴,也未必成天提心吊胆,随时担心被抄家灭门。因为古代即使号称专制,对社会的控制程度也有限,手伸不了那么长,管理不会那么严丝合缝,而且政府中人一般都有点长远打算,知道留着摇钱树的好处,慢慢吃,长久地吃。只有到了乱世,才大家一起乱抢,然后一起遭殃。但是,即便如此,古代社会还是留有不尊重私权的巨大隐患,没有在文化发展上实现这一关键性的飞跃,为某些时段政府的竭泽而渔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毕竟是一种过于巨大的遗憾。
有意思的是,对于不法的人,或者大家公认的不仁之辈,无论皇帝和政府用什么样的手段剥夺,大家都会拍手称快。全然想不到,其实对不法者的剥夺,也同样要遵从法律程序,合乎正义原则,否则,这种“不法”和“不仁”就会变成一种飘忽不定的道德借口,说不定落在哪个无辜者的头上。进一步,即使有钱人没有“不法”,或者并非不仁,也一样会有人希望他们倒霉。无庸讳言,我们中国人的确有这种“爱好”,但凡看着富人兜里的钱被掏出来,不管是否以“均贫富”的方式撒在自己头上,都会有莫名的快意。其实,从历史上看,凡是均贫富的时候,都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最悲惨的岁月,大快意之后必定是大离乱、大贫穷。梁山山寨,男营女营,书上说说固然畅快,但在实际生活中决非百姓之福,如果这一切由一个强大的权力机构来推行,那就更是老百姓的晦气。
古代中国曾经有过多次的工商业繁荣的时光,发行过世界上最早的钞票,有过闻名中外的商帮,但由于文化上障碍,始终发展不出私权的概念,过于集权的大政府,却总是挟“公”以令“私”,工商业的“猪”,一旦养肥了,就有被杀掉的危险。结果我们的“资本主义”就总是停留在萌芽状态上,两汉时就出现了大规模手工业工场,到了明末,类似的工场,还是那个样子,市场经济,总也发育不起来。于是当西方打破大门进来的时候,还得向侵略我们的人学现代化的A B C D,一学就学了百多年。其实,我们学的都是人家的E F J K,真正的A B C D,其实就是对人们兜里的钱有起码的尊重,不管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