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
就像民主需要本钱一样,自由也是需要本钱的。而且这种本钱不会因不同的民族社会或民族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自由有其最基本的内涵,它并不是可以奢谈就能得到的东西,所以很多并无自由本钱的民族社会或民族国家想拥有自由才显得那么的艰难。
本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对世界、人生以及生活一无所知,凭着一点勇气以及梦想在终点的地方上路,因此曾“享受”过那种除了自由之外就一无所有的自由。结果当然是可怕的,为此,我的家人曾经被动地为我的人生选择付出了家破人亡的代价。也正是因此我和最基层的国民那样学到了任何学校教科书上都无法学到的东西——那种有人称之为“默会的知识”的关于世界、人生以及生活的常识。正如作为国共内战的参与者、见证人的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在他的自传《黄河青山》中说过的,重述历史至此,我开始领悟,为何我必须在生命中见识如此多的奇人异事,面临如此多的暴力。我恰巧出生在中国政治的最低点,以及人心惶惶的最高点。但在无穷危机下的生命也有一个好处:让我能窥见成形的历史,据以证实和补充我所阅读的内容。
那么,自由的本钱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呢?在《民主的本钱》中,我以《美国独立宣言》为例简单罗列过一些基本的东西,为了方便,也是为了从“默会的知识”那样一种现代文明常识出发的缘故,在观察自由的本钱时,我们暂且不妨随手翻翻美国1791年12月15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中,我们就看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申诉的权利。”然后问问自己,你个人所在的民族社会或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国家意志把这样的东西认可为核心价值吗?
萨拜因(G.H.Sabine)曾经认为洛克“的天才的主要标志既不是学识渊博,也不是逻辑缜密,而是集中了无与伦比的常识,他借助于这些常识把过去经验产生的关于哲学、政治、伦理和教育的主要认识集中起来,纳入他这一代更为开明的思想之中。他把这些道理用简明、朴实而有说服力的语言传给18世纪,成为英国和大陆往后政治哲学赖以发展的渊源。”作为思想学习笔记,我即没有洛克那样的能力“集中了无与伦比的常识”,因此在此我没有必要买弄自己的独创性,我觉得我能够稍微能够像罗尔斯在其《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第一版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就已经感到非常的满足与荣幸,即:“我所提出的看法,无法自矜原创。(书里)主要的观念都属于我们的大传统,为大家所熟稔。”
作为中华民族社会或中华民族国家之一员,我深知我们并没有民主、自由那样为大家所熟稔的“我们的大传统”。我们来自另外一个文明体。这个文明体从来没有人像洛克那样明确地说:“哪里没有财产,哪里就没有正义。”没有人像哈耶克先生那样明确地指出没有“经济事务中的自由”,“就绝不会存在已往的那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并且反复申明“没有‘经济自由’,就‘不值得拥有’已经获得的政治自由。”因为,“对财富生产的控制,就是对人类生活本身的控制。”(希莱尔·贝洛克)刘军宁在《北大传统与近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中曾经意识到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内在缺陷,因为,从自由主义脉络上的半路出家,导致中国自由主义事业的半途而废。自由主义及其拥护者们一旦失去了经济自由主义的内核和自由市场经济的社会依托,其下场和结局是可想而知的。中国的自由派坚持的是文化自由主义加上一些政治自由主义。中国的自由主义始终与现实社会基本脱节,从未属于过中国的普通民众,基本上只属于象牙塔里的知识分子。
关注自由的本钱,是为了让我们能拥够有真正的自由,正像自由需要本钱那样,自由同样也是可以成为本钱的,而且它还是人间最珍贵、最不可或缺的本钱。只有自由才有可能使人们的世界、人生以及生活变得美好。在俗话中“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钱”的民族社会或民族国家中,追求自由的本钱是为了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在世界、人生以及生活中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本钱)。
在《民主的本钱》最后我引用过布鲁姆在《雷蒙·阿隆——最后一个自由主义者》中关于自由主义的信念的一段话,不仅是因为民主与自由总是如影随形的,也是因为世界、人生以及生活本身像民族社会或民族国家一样也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依为命的。在这篇思想笔记中,我没有回答或引用什么是“自由的本钱”,我这次写作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个问题留给读者们自己回答。
最后,我想引用爱德华·希尔斯先生在《市民社会的美德》中的一些话来结束我关于“自由的本钱”的笔记,我希望这对于读者们思考“自由的本钱”有所启迪:
自18世纪以来,“市民社会”一词尽管有如此繁杂与变化的涵义,但它仍然保有某些基本特征。第一,它是社会的一部分,不同于国家且独立于国家。当它尚未达致独立于国家的程度时,论者便认为它理应变成那种状态。第二,它构成个人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的基础。第三,市民社会是许多自主的经济单位或商业公司的集合体,这些单位与公司的行动独立于国家,并相互竞争。
……它必须拥有一套使它免遭国家扩侵并维持它作为市民社会的机构。市民社会必须有政党竞争制度。它需要政党在定期举行的普选中为寻求支持而进行竞争,这些选举旨在选出代议制立法机构,这些机构一俟选出,必须对选民保持某些自主权。市民社会必须拥有一个奉行法治、保障个人与结社自由的独立的司法制度。它必须拥有一套公开政府行动的结社,包括可以自由报道政府行动的自由新闻界。(这里的新闻界包括新闻出版物、广播与电视、出版的学术性调查、对政治家与文官行动以及政治与政府机构的形式所作的批判性讨论和评估。)这些是市民社会的首要机构,因为它们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分离的保障。
2006-5-22初稿
于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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