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与血缘,是中国社会的一种潜秩序,它本身就是一种秩序均衡,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下内生的一种均衡秩序。
人治社会是产生面子与血缘现象的根本原因。首先,社会的人治性增大了社会正式秩序的随机性和不可预期性,从而使秩序本身成为了一种稀缺品,在这种情况下,替代秩序就会应用而生。例如,当国家提供的秩序不足时,有些地方就会出现一些黑社会组织,这里黑社会组织就体现了一定替代秩序的作用。所以,人治社会必然会诱发大量非正式秩序的产生和存在。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的许多潜规则就是这方面一个很好的例证。其中面子与血缘就属于潜规则中的一种。其次,面子是人们应对人治社会的一种有效策略。在人治的环境下,利益博弈的有效性更多取决于双方的素质。但素质是内在的,人们很难判定其高低,所以,人们将更多通过一个人的面子信息来判断一个人的内在。在现实中,面子就是一个人内在世界的外在化表现。面子对别人而言,就是一种可识别的信息。有面子,就意味着可信度的增加,从而也就意味着有进一步加强交往的可能性;反之,若没有面子,则事情的结果会相反。所以,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什么总是很看重自己的面子,这是因为若失去面子,就会产生很大的交易成本。所以,一方面,人们更乐意与有面子的打交道;另一方面,人们又总是尽可能要看护好自己的面子。再次,血缘也是人们应对人治社会的一种有效策略。人治环境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增大,将迫使人们会更加积极地寻求一种更为稳固和成本更小的合作方式,这时,血缘的功能就凸现了出来。一般而言,人们产生合作的路径主要有:业缘、地缘、血缘等,其中血缘是产生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径。因为以血缘为纽带的合作,一方面,进入成本较少;另一方面,退出成本又较高。所以,在人治的条件下,人们必然会更多倾向于以血缘为主的合作方式。
小农经济结构是产生面子与血缘现象的经济根源。小而分散,同时又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结构,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缺乏信息沟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这种情况下,各主体在利益博弈时,识别对方的主要信息渠道就是面子。中国农民有一个传统习惯,就是喜欢修饰门面,这里就是一种面子意识的具体反映;当然,这里深层的动机是利益博弈的需要,面子毕竟是手段,利益是最终目的。另外,小农经济以家庭为主的组织形式,也使得以血缘为主的合作最终取得了一种天然形式和遗传形式并具有了一种社会放大效应。
中国传统文化对面子与血缘意识起到了一种加固作用。面子与血缘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但他本身不能成为本身的决定因素,决定的因素是特定的社会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及水平。但文化结构一旦形成,就会对自身有一种加固功能。
面子,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其积极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面子毕竟是一种约束,有面子总比没有面子要好。在缺少正式秩序的人治环境下,虽然面子总归是一种软约束,但其积极的一面仍是显而易见的。另外,血缘也体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皇权一统天下的年代,以血缘为纽带的族权,对社会权力的均衡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对抗,血缘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平衡力量。同时,以血缘为纽带的合作,也对推动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一种积极的作用。
当然,面子与血缘对推进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消极作用也是巨大的。它既不利于法治化,也不利于民主化和市场化。所以,中国的现代化,任重而道远,它面对的,不仅仅是要发展经济和体制创新的问题,还有一个文化的再造问题,这将是一个更加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