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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在现代文明的共有平台上

  

   近年来“左右”成了一个热门话题,1997年有所谓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争论,2004年国企改革讨论与2005年医疗和教育改革讨论实际上也是这类讨论的具体化。

   一般历史书上说左右这对概念起源于法国大革命,当时国民公会议员中主张激进变革的坐左边,保守的或不那么激进的坐右边,于是就有了“左派”“右派”的区别:左派是激进派,右派是保守派。但这显然太过简单:如今有时可见“右翼激进主义者”或者“激进右派”之类的提法,如果说右派本身意味着“保守”而和激进不相容,那“激进右派”的提法不就像说“黑色的白”一样滑稽吗?

   所以仅仅讲激进与否,仅仅讲变革与保守,恐怕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关键在于保什么、守什么,所谓变革是要向哪里变。有些人把激进和渐进作为一个对立,这虽然有意义,但是速度毕竟相比方向而言还是第二位的,因此我们首先要弄明白向哪个方向进,然后才有激进和渐进的区别。

   但是朝哪里进,并不是打个什么“主义”的招牌就能表明的。今天“左派”说“右派”要维护“资本”,“右派”说“左派”要维护“权贵”,其实他们双方中的许多人或许都是出自好意,自以为维护“国家”或“人民”,但政治哲学、制度偏好和政策主张使他们差异很大。而且,一些差异是假想的,实际未必存在。另一些更深刻的差异却未必被意识到。

  

   利他与利己是假想的差异  

  

   如今有人喜欢强调利己利他、性善性恶之别。这个区别有时被说成似乎是“文化”上的:“西方文化”强调性恶论,“中国文化”或所谓儒家文化则强调性善论。有时又被说成是“主义”上的:一些左派朋友常喜欢批评右派主张人性“利己”,而他们则主张利他或利公。据说“资本主义”主张自私自利,计划经济则主张先人后己、大公无私。不管这些说法是在“中西”文化之别的意义上,还是在“左右”主义之别的意义上,大概讲的都是两个意思:

   第一作为事实判断,他们否认人性自利,强调现实中有许多高尚的人和高尚行为如雷锋、白求恩等等。近年流行的一部左派活报剧让一个女妖状的“美帝国主义者”怪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尽管这句话本是“国产”而且流行于国人不知“自由”为何物的时代,但据说“自由主义”或“西方文化”信的就是这个。

   第二作为价值判断,这些朋友说利己是恶,利他利公是善,应该抑前者而扬后者。人不应只顾自己,应该为别人、为整体利益而奉献,等等。

   这两种批评完全不得要领。“西方文化”就不必说了,西方文化本身就包括社会主义一支,马克思、恩格斯不都是西方人吗?如果讲“主义”,那么所谓人必定自利这个事实判断和人应该自利这个价值判断果真是“自由主义”的基础吗?有人常讲西方人都是崇尚自利的,果真如此你怎么能理解基督教在西方的影响?基督教崇拜谁?崇拜耶稣。而耶稣,不管历史上是否实有其人,至少基督徒都相信他是一个为了拯救人类,不惜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如果西方人“崇尚”自利,他们不应该崇拜耶稣,而应该崇拜犹大才对——犹大为了30个银币把耶稣出卖,才是自私的典型。“自私的”西方人为什么不崇拜犹大,而崇拜基督?自由主义者当然并非都是基督徒,它的人性根源是普世性的而不限于某个“文化”,但它大行其道的确是自基督教文明地区始,大量自由主义者同时也是基督徒,那么,据说是“自私”的主义者怎么会崇拜耶稣这样的无私者呢?

   在这里我也要反对一种流行的说法:以往体制的毛病,就是因为太过弘扬理想主义,从反右到“文革”都是鼓吹信仰鼓吹太多了。然而基督教讲信仰、鼓吹崇高,也许一点不下于某种意识形态。他们不但敬拜耶稣,还宣传很多圣徒,各种为拯救众生而受苦蒙难乃至上绞架、上火刑柱的殉教者。在中世纪的确有“以信仰为借口的专制”,但今天西方人同样是基督徒,其信仰、崇高却不再会带来专制,为什么?

  

   两种截然相反的“利他

  

   显然,无论中西、左右,疾恶向善、赞赏利他是同样的。但同样无论中西左右,“利他”之为“善”都有个关键的前提,即这“利他”是在自由、自愿基础上发生的行为。

   是不是任何“利他”都是善?当然不一定!“利他”有时是恶,而且可能是大恶!这显而易见:我们一般认为雷锋做好事是自愿的,那么这是就善。但如果有人拿着刀逼你“利他”,这是好事吗?我自愿把我的东西给你,这叫慈善。如果你拿刀逼我把我的东西给你,这叫什么呢?这就叫抢劫。抢劫是不是善?当然不是。

   人类历史上有大量“被迫利他”的例子,奥斯威辛大门上的横额曰:“劳动使人自由”,特雷布林卡集中营的门额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不是“好话”吗?但一旦这“好话”用强制的、剥夺自由的办法来实现,那就成为大恶之尤了! 所以,以利他为善,首先有一个前提,即利他者是充分自由的。没有这个自由,利谁根本不由你,利他利己有什么必要划分?从普罗米修斯、耶稣一直到我们过去宣传的雷锋同志,都有大善之名,就是因为人们相信他们是自愿、而非被迫地作出了那些选择。而有些利他行为,人们之所以有不同的善恶评价,就是因为对其是否自由为之的判断不同,“自由利他是善,被迫利他为恶”的逻辑还是一样的。

   另一方面,“利他”行为的对象即受利者在这一过程中显然不是利他而是自利的。那么这自利是不是恶呢?一般人们也认为不是。否则就难办了:比如我是慈善家,我当然很光彩,但接受我慈善的人是不是坏人呢?当然不是。在自由的条件下利他是善,而接受此种善意者当然是在利己,但这也不是恶,因为他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但是如果相反,在不自由的条件下出现“利他”,比如土匪抢了一个人,也就是强迫这个人“利他”。那强迫者当然是大邪恶,而被强迫的苦主并非恶人,但是他只是值得同情,并不值得崇尚。无论中西、左右,人们从来不会把被抢劫的人当作“向善”的榜样。

   总而言之,以利己利他、性善性恶分“左右”,或者类似地,以“理想主义”(高调向善)与“现实主义”(不向善或不那么高调向善)来区分二者都是糊涂之论。现代文明中的左、右派,至少在这两点上并无区别:第一,他们都认自由利他为善,而受利者也不为恶。第二,他们都认强迫人利他为恶,而被强迫者也不为善。合而言之,“在自由的基础上承认利己而崇尚利他”应该是个共识。

  

   “君子国”里的市场经济

  

   由于过去以“理想”为借口的强制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如今有些被认为属于“右派”的朋友更愿意宣传“现实主义”,不但讲人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自利的,而且说如果人都利他反而不好。就像李汝珍的小说《镜花缘》中那个君子国,里面的人只知利他、不知利己。一般做买卖都是卖者欲贵,买者欲贱,而君子国相反,那里是卖者欲贱买者欲贵,于是吵得一塌糊涂。这个朋友于是说:你看如果双方都是坚决只利他、不利己,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吵得不可开交,也不是什么好事。

   另一个朋友,据说是“左派”,就反驳说:你逻辑有问题。如果贱买贵卖会产生矛盾,可以通过讨价还价解决。那么同样贱卖贵买会产生矛盾,为什么就不能通过讨价还价来解决呢?贱买贵卖的人可以做买卖,可以成交,为什么贱卖贵买的人就不能做买卖,就不能成交呢?为什么以此说利他主义行不通,利己主义才行得通?这是没有道理的!

   我觉得他问得非常好!他的反问说明:不管双方都是自利的,或者双方都是利他的,在逻辑上都会产生矛盾。但是有矛盾不要紧,可以通过自由协商解决。不仅人人自私的情况下可以设想市场经济,人人是雷锋我们不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吗?那就是李汝珍讲的“君子国”。现实中见不到“君子国”,是因为从经验上讲人人利他不太可能,而不是逻辑上利他主义和市场经济有什么矛盾。纯从逻辑上讲,“纯利他”的“君子国”不是完全可以在市场经济中、乃至在“纯市场经济”乃至“市场社会”(请注意《镜花缘》中的那个“君子国”根本没有“计划”和“专政”的影子)中存在吗?

   可怪的恰恰是:今天有人反对市场经济、至少是反对“纯市场经济”的理由,恰恰是说市场规则很不高尚,它只意味着性恶论,所以会败坏人心导致社会堕落云云。根据那个“左派”朋友质疑的逻辑,不正说明他们自己其实并不相信“性善论”吗?这怎么还好批判别人讲“性恶论”呢?

   这时另一个“左派”朋友回应道:凭什么说如果这些人都利他,就会争得不可开交?比如在公共汽车上,据他说过去人们道德很高尚,现在的道德就不行了。说以前我们经常在公共汽车上看到几个人谦让,互相让座,这就是君子。但是这些人并没有像李汝珍写的那样争得不可开交,很快让座就让成了,很好嘛,没有什么矛盾。

   的确,一般来讲,自由利他引起的矛盾的确没有自由利己引起的矛盾厉害。这个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为什么让座很少引起争执?因为要找到一个接受你让的人应该说并不困难,因此不会发生争执,有点小争执也不会很激烈。这说明在经验上利他的确比利己脆弱,至少在陌生人之间是如此:要找到接受你让座的人,也就是愿意接受你的“利他”以自利的人并不困难,至少比相反的寻找容易。但是我这里要把逻辑再往前推一步:假定这些君子的利他像小人的利己一样坚决,甚至比后者更坚决,那也没什么,像李汝珍所说,自由交易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换句话说,在自由的条件下一切都好办:如果有人自愿利他、有人自愿利己,而且都出于自由意志,那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让座故事”。如果大家都利己,那就做交易,讨价还价而各得其所。如果大家都利他,也很简单,照样讨价还价,就像“君子国”中描写的那样。只要大家都尊重彼此的权利,不拔刀相向滥行强制,“君子国”的交易与“小人国”的交易,乃至君子与小人并存的“普通国”的交易都不会出轨,都可以使人们各得其所。这种秩序不是无矛盾,但保持相对和谐应当不成问题,起码总比滥行强制拔刀相向好。

   当然,通常“大家都利他”要比“大家都利己”少见,君子国比小人国少见。因此一些朋友强调人性利己。如果仅指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我想这合乎一般人的经验。不过自由主义的论证似乎并不依赖这种经验,无论市场经济还是民主政治都并不以“大家都利己”为前提。极而言之,即便在人皆利他的“君子国”中,自由主义仍然可以成立。不但如此,正如我还会提到的:我认为那种“大家都利己”的现实体验恰恰可以解释自由制度的建立无论在中在西都何以如此困难,需要理想主义的努力。而社会主义(指民主社会主义)事业的艰难其实也出自同样原因。

  

   搭建共有平台

  

   利己利他、性善性恶并不是“左右”分野的真正原因。在这方面争论恐怕是在制造假问题。“利他”和“自由”并不矛盾,而且真正高尚的“利他”就是以自由为前提的。这无论对于东方还是西方、对于文明的左派还是右派都是不言而喻的,应该说是共识。市场经济要讲“经济人预设”,但并不以事实上人们都自利甚或必须自利为前提。而福利国家不以此为前提就更不待言。至于民主政治在现代文明中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与福利国家的共同背景,左右派的共有平台,当然就更不是“左右”的真正分野。

  

   来源:《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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