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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可:公祭狂潮与磕头政治

  

   从最初的祭孔开始,经过若干年的文化预热,中国的公祭运动,在2007年度变得炙手可热起来。仅在上半年的短短6个月里,陕西黄陵与河南周口,就与甘肃天水瓜分了伏羲;浙江绍兴、湖北竹山、河北邯郸、甘肃天水和山西万荣等地共享了女娲;陕西黄陵和河南新郑分食黄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和山西高平肢解炎帝;湖南宁远跟山西运城一起抚摸了舜帝。传说中的帝王亡灵被唤醒了,散发出陈旧而迷人的香气。此外,仓颉、孔子、孟子、柳下惠、伍子胥、诸葛亮和徐霞客等文化英雄,也受到了热烈的追穰。

   大规模的行政公祭,不仅动员了民族国家的神话谱系,也点燃视觉造型的冲动,并导致新一轮文化偶像塑造的浪潮。在公祭和造像之间,出现了密切的空间互动。2006年,所谓的“孔子标准像”被刻意制订,开了视觉垄断的先河;2007年,长达21公里的“华夏第一祖龙”,在河南新郑被轰轰烈烈地打造起来,而高达近40米的刘邦铜像,则在河南商丘崇高现身。它们是偶像重塑的最新范例,尽管最终都因破坏生态或耗资巨大而被叫停,但却从长度与高度上,全面展示了官员与乡绅的雄才大略。此外,圣坛、寺庙、广场之类的祭祀性建筑,也在紧锣密鼓的营造之中。地方诸侯的“文化激情”,照亮了那些黄昏的偶像。

   在狂乱无序的磕头运动中,民族神和文化先知,被轮番送上豪华的祭台,接受地方百官的大礼。而主办者的真正用意,却并不在于“建构文化凝聚力”和“打造精神图腾”,而是指望藉此驱动旅游经济、招纳海外投资和炫示行政业绩。这是经济与政治的亲密联盟,而文化虽然被打扮得楚楚动人,却永远只是一个受利用和奴役的婢妾。

   一些国家级贫困县卷入了这场公祭的狂欢,是因为它们企图藉此改变“贫困”的现实。公祭成为一种文化赌博,用行政拨款来下注,看能否博取更大的利益。地方官员成为慷慨的政治赌徒,由于投资失败跟乌纱帽之间没有逻辑关联,这种赌博对官员的政治前途是零风险的,而唯一受连累的只能是当地纳税人和中央财政,因为他们才是最终的埋单者。文化行动非但没有为社会繁荣带来推力,反而由于耗资巨大,把地方经济拖入了更深的困局,成为财政赤字的恶性根源。

   这种财政的分配、使用和监察制度的严重缺陷,从某个侧面滋养了病态的权力美学。这种权力美学是目前支配中国地方行政的潜规则。它企图向世人证明,被财富养肥的行政权力,能够创造一切经济-文化奇迹,但这同时也暴露了权力美学的弊端——奢靡铺张、挥霍无度,好大喜功、过度炫耀历史身份和财政实力。民脂民膏被涂抹在个人“政绩”的顶戴上,令其散发出华丽眩目的光泽。

   返观中国历史,公祭(官祭或民祭)就是在公开场合所从事的集体性祭祀活动。受祭者除了“上帝”,还有部落的宗亲祖先,他们是传说中最高的父亲(母亲),也是天神在大地上的代表(儿女),拥有强大的神性,足以庇佑自己的后裔。祭祀的目标就是祈求祖先(神明)的赐福,寻求降雨、丰收以及击败敌人的完满结局。这是猎人和农耕时代的信念,它的威严面容,慰抚了那些仓皇四散的子民。

   然而,任何公祭都是建立在大规模民间私祭的基础上的。私祭(家祭或族祭)向公祭提供文化偶像、核心价值和宗法逻辑,而公祭则拓展了私祭的权力空间,把私祭对象提升到国家主义的高度。上世纪50年代以来,乡绅集团和宗法社会被彻底消灭,以宗族为核心的祖先崇拜遭到打压,以族谱为血缘依据的私祭大多退出历史,祖先崇拜的民间根基日益腐烂,而举行公祭的法理依据也已荡然无存。

   越过半个世纪的岁月,为推进区域经济,地方官员在尚未修复民间私祭的前提下,抢先公祭民族神的亡灵,由此形成了强烈的历史性反讽。此举未能复兴优秀的文化传统,反而制造出双重的逻辑错乱。主祭者首先要面对意识形态的错乱,因为它无法斡旋官员政治信仰跟祖先崇拜之间的价值冲突;同时,由于缺乏内在的祖先信仰,以及丧失了民间宗法体系的逻辑支撑,公祭只能沦为空洞的政治表演。尽管那些祭典刻意模仿传统礼仪的样式,兼具奏乐、击鼓、鸣钟(炮)、焚香、献牲、进酒、诵文,唱歌、乐舞、行礼、谒陵等各种繁缛细节,却无法唤醒祖先神的灵魂。

   在丢失了私祭的宗亲价值之后,公祭只能被引向可笑的结局,以致在云南楚雄,一头170万年前的元谋猿猴,被盲目的官员奉成了自己的祖神。但人们却对这则荒谬的消息无动于衷。因为这完全符合当下流行的权力逻辑。

   毫无疑问,华夏农业文明向我们提供了一种低幼状态的宗法神学,它长期停栖在“祖先神”崇拜的层面上,指望从那里获取信仰的能源。导致这种格局的主因,在于儒家出手阻止了亚细亚神学向一神教的进化,强迫它终止在“国—家”人伦圈套里,以便维系皇帝及其文官集团的最高威权。它的“人—神”关系完全由“人—人”关系所替换,以迎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国家伦理。“祖先神”的这种原始特性,就是中国宗法神学的本质。

   出现在转型时期的公祭运动,企图以祖先神替代原先的意识形态信仰,但无论其如何改换受祭者的姓氏,它们都是属于帝王而非平民百姓。这与其说是在寻求市场与意识形态的暧昧交媾,不如说是在重申旧帝国的政治威权。公祭改变了磕头的对象,把它从现实权力转向历史神话,却没有改变精神奴役的本质。公祭,就是公然复辟旧的磕头政治,把那些腐朽的王权国家主义,强加给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民众。

   民族神的存在,有助于轻易地实现身份认同,例如,将自己辨认为“炎黄子孙”,能够帮助汉人确定自身的种族血统。这种从近代创伤记忆中生长起来的“大汉民族主义”,满足了文化自恋的需求。但祖先崇拜无法为中国文明的信仰体系提供出路,恰恰相反,它只能为日益萎缩的日常信仰制造价值假象,维系着倾轧和内讧的基本格局。

   在海外唐人街,只要面对实际利益冲突和竞争,民族价值就迅速归零,化为一堆无力的泡沫。中国神学始终没有走出儿童期的状态,也就是停留在磕头型人格的状态。中国人的人格分裂在于,当他下跪的时候,他是温顺的羊羔;而他一旦狂奔起来,却变成了吞噬同胞的饿狼。一方面高度地民族认同,一方面严重地窝里斗,这种古怪荒谬的景象,勾勒出“华夏精神”的可疑轮廓。

   在公祭民族神的背后,隐藏着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大汉主义的三位一体,这是一个复杂和互渗的价值体系,指涉了三种重要的价值元素,它们跟磕头政治密切相连,却与我们个人的精神事务毫无干系。它不能确立以个人为本的基本信念,并且转移了世人对独立、自由、平等、公正、尊严、教养等核心价值的视线,在一个权力美学甚嚣尘上的时代,后者才是我们今天最紧迫的使命。大规模磕头无助于上述核心价值的修复,而只能加剧它们的危机状态。

   公祭的仅有意义,是为地域(行业)文化复活提供了新的契机。一方面是国家身份认同,一方面是地区身份认同,这两者混合起来,散发出令人迷惑的混乱气息,却预示着某种局域文明觉醒的趋势。无锡公祭地方始祖泰伯,以及景德镇公祭“瓷业三圣”,白酒行业公祭杜康,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在饱经长期的文化集权之后,地域(乡里)和行业文明大多已经湮灭,却在狂乱的磕头声里重新浮出水面。历史记忆开始运转,修复着残缺不全的地方志与行业志,由此打开了重建华夏文明多元化格局的道路。在遍及整个中国的公祭狂潮中,这是唯一值得鼓掌的事变。

  

   (《中国新闻周刊》本月专栏节选了该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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