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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珏:我们需要怎样的个人主义——范美忠事件的社会学思考

  

  范美忠事件是近期网络的热门话题。大地震中,作为教师的范美忠撇下学生,自顾逃命的行为,引起了极大争议。不少网民认为范美忠的行为,亵渎了教师的神圣职业,理应受到道德的强烈谴责。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尤其是年轻人对范美忠表示了理解和同情。而且这种声音,逐渐占据了网络舆论的主导地位。

  那么,范美忠的行为,属于怎样的行为?尽管受到舆论的围剿,却为何仍然有如此众多的人们对此行为持宽容态度? 范美忠事件反映了一个显著的事实,那就是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文化出现了转向。个人主义文化逐渐取代传统的社群主义,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之一。加拿大当代思想家泰勒认为,现代性带来了两个主要文化后果——个人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扩散。迄今为止,个人主义被视为现代文明的最高成就之一。个人主义主张个人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权利以良知决定自身的信仰,有权利以他们的先辈不可能驾驭的一整套方式确定他们的生活形态。而且法律体系坚定地捍卫这些权利。原则上,人们已经不再受神圣秩序要求的侵害。

  从这一意义上讲,范美忠的行为,完全符合个人主义原则。在突发危机来临的时候,不论作为一名教师,还是普通公民,范美忠都有权利将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所以,站在个人主义立场上看,选择逃跑,范美忠并没有错。

  反而对范美忠的攻击,侵害了其正当的权益。而因此将其解聘,更是违背了个人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权的公然蔑视。范美忠之所以能够博得如此广泛的理解和同情,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以上这样一种个人主义理念。换言之,对范美忠的围攻甚至迫害,已经不是对他个人的伤害。它损害了可以自由选择自身信仰的个人主义理想。因此,对范的声援,是为了捍卫个人主义原则,捍卫自身之权利。

  那么,范美忠的行为是否获得了普遍认同呢。我曾就此问题询问过我的许多学生(26人)。结果只有两位学生表示了有限的支持。绝大部分同学还是无法赞同他的行为和辩解的。我想这一结果反映了当代人对待个人主义的矛盾心态。一方面,人们对个人主义文化持普遍的赞赏态度,认为个人主义可以将个体从规范和规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个人获得充分的自由。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人们可能因为只关心自己的生活而失去了宽阔的视野。以自我为中心,将致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平庸和狭窄,使我们的生命失去意义,使我们丧失关心他人及社会的热情和能力。

  泰勒将这种被他称之为自我实现的个人主义所导致的生命意义的缺失,称为生命的英雄维度的失落。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去魅”的过程。他分析道,过去,人们总是被禁锢于某种固定的角色和固定的场所,不得不遵从各种规范和秩序。而通过对既存规范和秩序的质疑,现代自由得以产生。然而,那些曾经限制我们自由的规范和秩序,同时也赋予世界和我们的生命以意义。“社会礼仪和规范并不限于工具性的意义。对这些秩序的怀疑被称为世界的‘去魅(disenchantment)’。有了去魅,事物就失去了自己的一些幻象。” 如此,人们不再拥有崇高的目标,不再感到存在某种值得以死相趋的东西。

  尼采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宣布了主体的消亡。在他看来,在“最后的人”的生命中,不再留有任何抱负,只有可怜的“舒适”。托克维尔也曾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表达了同样的担忧:在民主的时代,人们往往只寻求一种“渺小和粗鄙的快乐”。人们丧失了目标。他们因为只顾他们的个人生活而失去了更为宽阔的视野。

  显然,范美忠的行为属于自我实现的个人主义(泰勒)范畴,它体现了一种利己主义精神。虽然站在个人主义的立场上看,范美忠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这种只关注自身安危的行为,仍然无法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同和赞赏。因为,只关注个人的自身利益,以自我为中心,将使我们的生活毫无色彩,生命丧失意义。人们正是通过赋予世界与各种社会行为以意义,去体验生命的存在价值的。不仅如此,这种极端的利己行为,还有可能损害他人的权益。导致身处其间的共同体和个人都身受其害。

  当个人主义精神作为一种普世价值逐渐成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各类社会精英阶层以及中产阶层的行为准则时,有必要对其特征,及其可能带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我们知道,美国是个人主义文化极为发达的国家,个人主义精神深深地根植于美国文化中。贝拉曾在《心灵的习性》中,对美国社会存在的个人主义进行了划分。他认为存在四种不同类型的个人主义,即(1)符合圣经的个人主义、(2)共和党人的个人主义、(3)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和(4)自我表现的个人主义。符合圣经个人主义在个人成功和创立道德社区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共和党人个人主义对政治平等做出了承诺;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主张行为的正当与否应由其结果的好坏来判定。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为个人追求自己的需要和欲求提供了一种理性,却较少考虑社会的共同利益;自我表现的个人主义仅仅关注自我的培养和表现,极少关注共同利益。

  贝拉发现,这四种个人主义并存于美国文化之中,关系十分紧张。这四种个人主义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它们都强调自我信赖。不同之处在于,前三类个人主义都在不同程度上宣扬共同利益并鼓励个人为共同利益作贡献。而第四种类型的个人主义,即自我表现的个人主义,则只关注自我实现,极少关心公共利益。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初对自我信赖的强调现在已经演变成一种纯粹破坏性的选择观念,摆脱了传统、责任和承诺的束缚,而这正是自我的本质”。贝拉悲观地指出,当前,在美国文化中,自我表现的个人主义已然占据了主导性地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范美忠的行为并非一种孤立现象。它同样反映了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当代中国社会的文化与精神特征。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不管喜不喜欢,个人主义文化必将渗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以不可逆转的方式重新构建中国文化。然而,正如贝拉所言,现代个人主义不仅要为个人的生存,同时也要为社会的生存开辟道路。因此,尽管实现文化的现代化,即提倡个人主义,对于我们摆脱迄今为止仅仅将个人视为社会运行过程中可以利用的一个工具和手段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促成个我人性的生长以及实现现代化至关重要。但我们仍然要克服那种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

  范美忠事件提供了一种警示:现代个人主义必须同时兼顾公共利益,并为他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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