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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文:农村改革的真假问题

  

  近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中国舆论争辩的焦点。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表述,证明关于土地自由流转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个问题仍将持续引起争论。

  问题关键之一是,农村改革的核心在土地吗?

  笔者读到一篇访谈文章,标题是《私有或者革命》,很惊讶于里面的观点。如果不给农民私有的地权就会导致农民造反?农村问题的核心在土地,目前农村改革的核心也在土地?的确,逻辑上看起来是那么的顺,很容易让人想当然。

  

  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很低

  

  农业生产在国民生产中相比较效率低,属于抗风险能力很低的行业,其地位却又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因此全世界发达国家的通例,都是城市向乡村倾斜,城市补贴农村。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的人口比例必须下降到一个相当低的程度。

  靠40%的城市人口去补助60%的农村人口是不现实的。因此,中国同样要走出一条城市包围农村的道路,这是实现农村和城市生活福利均等化的前提。

  目前中国农民的家庭收入一半来自土地,一半来自城市里的打工,而再加上政府的补贴,才有这两年农民生活的开始好转。一两千年来中国小农都难以从土地中致富。一刀切的政策给大城市的利益集团机会,而绝大多数农村只能和现在一样,农民无法从土地上改善生活,当然也就没有扩大内需的基础。

  我们都知道,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以及各种潜在的风险,使得农民目前正面临极其恶劣的市场环境。正像美国学者R.H.托尼所描述的那样,单个的小农生活在齐脖子深的水中,稍微有一个细小的波浪就会将他们淹没。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扩张中,单个的小农卖地,是难以避免的。

  即使失地的农民都可以在城市找到工作,但目前在城市的收入还不足以养活一个家庭。要让涌入城市的农民扎下根来,一方面需要经济持续增长保持就业,同时还要调整劳资关系。现在看这些东西,就好似遥遥无期的事情,因此也伴随着高度的风险。

  政治文明是一切文明的核心。事实上,只有廉洁的政府才有高效的经济,才有中小企业的兴旺发达,才有自由的流动和就业的充分,才有城市化可以持续吸进农民。这些,是土地改革所不能解决的。

  

  土地私有不能保护农民权利

  

  此前,我特地给乡下的父老打了电话,假装以一个支持土地流转者的立场和他谈了一个多小时,他甚至有些激动。我再次让他说出土地自由流转有什么风险,他说土地私有化后不出10年农村大乱,简单的说就是,“有吃不完饭的,有吃不上饭的”。

  父老的看法当然也是一家之言,他或许更谨小慎微,但我想,这个老农的担忧仍值得多思量一下。那种认为土地私有化的外部条件已经发生改变的观点,是不是对现有的经济成就过于乐观?

  经济危机以及伴随着的失业,是困扰市场经济国家的必然产物,而贪腐严重的政府又会让这些问题雪上加霜。如果城市里不接收失地农民,难道他只能回家给人“打工”,伺候原来是他曾拥有过的土地?新时期的“长工”日子会好过吗?别人凭什么让你寄人篱下的日子好过呢?

  即使不考虑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也应该讨论土地私有究竟可以给农民带来多少正效应。农地归自己所有,就意味着有了与市场上其他力量博弈的权利了吗?

  我以前做论文的时候,曾调查过一个水果专业村的销售过程,很有意思。全程看到了这种价格的博弈,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吗?非也。你的苹果你做主吗?非也。事实上,只有联合的力量才能对付狡诈的资本(其实,这些资本还都是些小资本),否则你就会一败涂地。你几乎赚不到钱,虽然你的水果看起来很漂亮,可以卖进北京的超市。

  在城郊农村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必然增加抬升金贵的土地价格。当土地的利益足够大时,资本一旦与权力结合在一起(在当前的权力结构下,这简直就是一定的),农民的土地一旦被看中,还能捏在自己的手里吗?

  一个农民,一家农民,或者一个家族,有多大的力量可以讨价还价?肥得冒油的土地,焉能不被资本吸进,而且是以一种不平等的交换方式?

  假设小农是理性的,会算计自己的将来,因此不会轻易把地卖掉。但是,这个“理性”假设的前提,是法治的政府和市场中力量的平等。哪个农民不把土地看成自己的命根子?但私有不等于你有力量,私有不等于持续拥有,私有甚至不能算是一种完整的权利,权利是力量制衡的产物。

  现在的失地农民有人说是6000万,这中间,以命抗争的失地农民大有人在,这其实是一种地方权贵与小农之间的现实反映。这些农民,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法院是否能行之有效?土地纠纷进法院,再加上法院的中立,才能给农民应有的补偿。

  

  5%的问题与95%的问题

  

  社会科学是复杂的学科,虽然冠之以“科学”,但预测仍不是这个领域的任务。有学者预测土地私有不会出现所谓解放前的情况,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报以怀疑,如果精密仪器都测算不出大地震,你靠什么能算出来有没有“人震”?

  农民的土地问题,理应分成5%的城郊边缘区和95%的农业区,以解决5%的失地农民面临的补偿问题,拿全国土地制度开刀,首先有着逻辑的问题。同时,最终谁是受益者,能否提高整体效率,我也不敢预测,但可以高度怀疑农民难以真正获得恩惠。全国土地的自由流转,其风险与收益是不成正比的。

  真正的农村改革必须跳出土地之外,土地之外才是一番广阔的天地。农民自己的合作社组织,农民和农民工的国民待遇,还有农村金融的放开放活,需要为农村真正引来源头活水。

  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办法也要重新规定,遇到纠纷就应司法解决(当然,还有司法的中立性问题)。一个个都比土地制度改革更燃眉之急,一个个都是些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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