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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加明:群体性事件对和谐社会意味着什么?

  

  我们常可以看到“和谐”的身影,或者是政府维护稳定,或者是朋友间的戏谑,或者是一只只“河蟹”,但从未间断过的群体性事件却时常惊扰我们“和谐天朝”的迷梦。我已陆续收集分析了二三十个群体性事件的案例,最近尤其仔细地关注了石首事件。越来越感觉到该问题非常重要,其对和谐社会的意义尤其重大。

  如今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基本放开,有成为当前社会科学干预分析的中心的趋势(至少可以讲是热点),对理工科也产生了冲击。心理学中的社会心理学,传播学中的危机传播,公共管理学中的危机管理、冲突管理,信息管理中的危机信息管理,社会学中的社会分层理论,经济学中的公平效率理论,法学中的民主宪政问题,医学中死亡鉴定等等,甚至直接衍生出了沈阳大学的信访专业……为何这个问题为各个学科提供了如此丰厚的研究素材呢?

  在网络的作用下,中国已经步入了麦克风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对于群体性事件,最高领导人或许频繁地指示,省部级领导干部或许火速赶往现场,当地领导或许千呼万唤不出来,也可能如石首市长一般,鱼翔浅底,秀秀泳姿。但对于大多数平民而言,他们因此不再沉默,他们通过帖子、论坛、手机图片、录相、短信等形式,行使天赋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让部分脑子生锈的官员们惊呼“群体性事件蔓延到网上,网络的群体性事件最可怕”。很多群众不愿意不明真相,也不愿意背负“不明真相群众被蛊惑、煽动”的欲加之责。不幸的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黑恶势力”、“不法分子”都没有得到透明的处理,搞不清他们的踪迹,倒是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无缘无故的也成了明白真相的操纵者,而被“绳之以法”。可喜的是,也出现了薄熙来的新思维,石宗源的深反省。但愚蠢者也不乏其人,他们竟然通过断网、屏蔽手机信号、停电等“新式极端化”的手段,不惜一切代价来粉饰和谐之表象,来扶住头上之乌纱……

  群体性事件曾经敏感到政权稳定的高度,如今在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虽然应该脱敏,但它还是脱不去其中的一些意味。毫无疑问,总体而言,当下的群体性事件尚处于维权性、泄愤性的阶段,组织化程度不高,暴力化程度较低,经济性和情绪化色彩明显。但明眼人看来会有所疑惑:为何当地数以万计的群众会借此机会泄愤?为何21世纪的公民会在一些偶然事件的作用下形成群体的无意识?为何官民冲突、警民冲突、贫富冲突屡屡出现?其背后广泛深刻的制度机制、政治经济原因不可不察!

  俗语有云“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少官方人士都认为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从这里至少可以推断出,这些群众不是无理取闹的刁民!这样由上访、抬尸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更值得认真地分析与判断。

  央视名嘴白岩松,曾有名言“我用建设来破坏”。在经济危机背景下,稳定仍然很重要,但频发的群体性事件表明维持原有的静态稳定已很难,应摒弃旧有思路,以破坏来建设,追求动态的长久稳定。改革步入深水区,发展成果不是普惠到所有阶层,而是严重失衡,沉默的大多数已经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要想继续发挥改革的正面效应,必须确保利益分配的公正性,实现阶层结构的合理化。我们必须清楚,为了追求和谐,不能高呼和谐口号,一味掩盖矛盾而行破坏和谐之实。

  温总理曾说过,现今不是听功摆好的时候。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就是要社会阶层之间能够对话、谈判而和平博弈,事实上,由于“稳定压倒一切”及其它意识形态的阻滞,要形成规模化、制度性的群体之间良性互动,可能性不大。群体性事件貌似撕裂了社会秩序,但更表明了建设和谐社会的艰巨性。因为多数人的沉默,弱势群体一直在承受改革与发展的代价,比如农民、下岗工人的利益诉求,可能会在沉默中边缘化、消亡化。在当前背景下,这种“破坏”就是建设。基于此,突破体制的举动可以推动体制的进步,可以加速社会生态的重构,破坏性建设反而是通往美好愿景的和谐之路。

  中国改革的动力何在?“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体制已不可能再保持封闭,由于民众的自觉,社会结构性压力已开始破坏体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种充满政治风险的突发状况,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局面失控……如此,外部压力便成为政府乃至整个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无疑,群体性事件是一种体制外的政治参与方式,具有极大的风险,但现在看来确实没有完善的替代机制。需要强调的是,并非现在才有群体性事件,其实民间早有“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俗语,而且也有过不少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只是在网络兴起、民主意识觉醒、利益矛盾激化、社会阶层对抗增强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近年才“网民吵一吵,群众闹一闹,官员动一动”。这几年的群体性行为,实在太多,平和点的如厦门PX项目的散步事件、出租车罢运等等,一定意义上形成了合法抗争的社会运动。由于社会矛盾丛生,利益分配不公,导致大量社会成员长期处于被剥夺、被损害的境地,许多偶然事件成为引燃干柴的火花,当地民众借机愤起而表达不满。就当前而言,政府高层在处置理念和方式都有进步,至于底层应对却实在令人失望(在部分地区底层不作为正是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只有应对得宜,才能使群体性事件不会从维权、泄愤的水平上升为“骚乱”、“打砸抢烧”……社会问题广泛存在,根源深刻,通过大接访或下访都只是权宜之计,相互的“访问”而不达成契约的制度,怎么可能长久?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了冲击,也给执政者提供了改革动力。

  如今网民已有3亿之众,他们中不少人通过密切的关注和直率的评论,推动着越来越多重大事件的真相调查。中国已然处于信息社会的洪流之中,互联网带来的沟通便捷与信息畅通,可谓是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部分地方竟然通过断网、屏蔽手机信号,抗拒这股洪流,何其愚蠢!何其可笑!在情绪的冲动、利益的促动下,人们发出自己的声音,采取自己的行动,政府感受到压力,社会也增强了活力。在多方博弈之下,网络经受了洗礼,所谓“三俗”是网络发展的必然现象,需要合理规制,但公民有在法律范围内自娱自乐的权利。中国好不容易发育出来网络这样一个公共空间,政府与社会的分离已现雏形,公民权利与社会正义得以部分伸张,若在此时横加遏制,只能加剧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进一步破坏人们对改革前途的预期……网络与现实交映的群体性事件,锻炼了公民队伍,也推广了公民教育,让他们学会观察真相,学会主张权利,不再被形容为“不明真相”与“别有用心”。

  只有不作误判,才不会病急乱投医。群体性事件频发的现实与和谐社会的愿景之间,巨大的落差或许会持续很久,只有清楚群体性事件对和谐社会的“破坏性建设”、“改革动力”、“公民教育”的意义后,才谈得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升级和失控,消解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化、暴力化、政治化,才可以期待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

  

  (作者简介:卢加明,男,1986年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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