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方周末评论员 郭光东
相声大师侯宝林有个经典段子:半夜睡觉,一个人听见动静问是谁、干啥哩,所有方言中只有河南话表达起来用字最少:“谁?”“我!”“咋?”“尿!”近日,这种一字表达风格被沿用到政府信息公开上。河南南阳小伙王清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结果被接待领导骂了出去:“球信息公开!”——河南领导爆粗口都爆得这么帅。
截至目前,“球信息公开”可能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尴尬现状所作的最简练、最精准、最直接、最彪悍的诠释。王清本人的经验就是现状的一个例证。王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全市181个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等信息,无奈行政复议、打官司、投诉啥招都用上了,7个月后才拿到最后一个回复,而且所有回复都无实质内容。
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大张旗鼓实施的感召,王清这样的“刺头”各地还有一些。今年4月,北京律师杨慧文也搞作了一次信息公开的“行为艺术”——向北京市73个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如何花钱”,结果只得到两个部门的明确答复。
好笑的是,以纳税人自居、以为有权知道政府部门怎么花钱的王清,却在信息公开申请寄出后被怀疑是间谍。好一个“间谍”,看来有些官员时刻绷紧敌我矛盾这根弦。套用敌我思维,那么这些官员说王清是间谍也没错,只不过王清是为民做间谍,为南阳百姓刺探情报。同样可笑的是,王清这间谍做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口口声声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明火执杖地要求“敌方”公开机密。不说与余则成比,就是与前段时间在网上曝光浙江温州、江西新余官员公款出国旅游账单以及浙江东阳市审计局长公款按摩账单的网友比,王清的手段也太不上路,只能说他是“史上最笨间谍”。
无疑,河南王清、北京杨慧文等行为艺术家的艺术灵感都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不客气地说,正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粗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那些靠条例寻求信息公开的人的悲剧命运。细览这部仅有38条的条例,不仅在应公开信息的列举上极为原则、笼统,而且在处罚政府信息不公开方面也极为乏力。于是,貌似什么都可以公开的条例,却屡屡被政府部门以“无公开依据”为由搪塞;貌似不公开就要负法律责任的条例,却屡屡在现实面前不了了之。行为艺术家的行为,无非是激起官员们按条例规定的期限与程序走一走过场,以文牍主义的方式参与一下行为艺术,一旦遇到心情不好的,难免就要被骂“球信息公开!”
这再一次验证了那句“无救济则无权利”的古老法谚,权利必须有相应程序与罚则保障才是真实的权利。而所谓“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在冰冷的执法现实面前已凸显为中国立法的一个痼疾。很多时候,一件事情看似有法可依,但真要用时却发现无法可依,正所谓“远看是个点,近看是个眼。”具体到政府信息公开,谁都知道这难度不亚于让某国放弃核武,特别是让官员公开人事与钱物这等敏感事项,王清们需要拿起的是有威慑力的法律武器,遗憾的是,条例目前所起的作用,只能是一篇宣言或檄文的分量,而靠檄文,是打不倒对方的。
所以,在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上,指望口号式立法,指望官员良心发现,指望小民搞行为艺术,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王清们堂吉诃德式行动的积极意义也不应低估,至少他们充当了一回信息公开的试金石,为公众,也为决策层展示了一种悲剧之美。当务之急,是要修订法律,让其真正管用,更长远来看,则是让官员真正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上负责。
总之,信息公开这样美好的事,我们应该有信心不让它“始乱终弃”。
原载《南方周末》2009年8月6日 第13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