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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终结革命:背弃承诺抑或重构价值——解读20世纪中国工农运动

  

  (本文为于建嵘博士应燕园评论的邀请于2002年12月19日在北京大学所做的演讲全文,经作者本人审阅)

  

  感谢北大在线燕园评论的邀请。在我心目中,北京大学的演讲台是一块圣地。因为,一个多世纪以来,每当中国社会出现重大转折时,人们都可以在这里寻找到社会的正义和良心。今天,我站在这个神圣的演讲台上,就是想借助你们的良知和智慧来解读中国近百年的工农运动。尽管主流意识和既得利益集团在力图让人们忘记那用鲜血写成的历史,但我认为,重新提示曾经激励工农奋战的政治承诺应该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

  为此,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解读那不能忘却的历史。

  

  一、革命动员下的工农运动

  

  20世纪的中国工农运动,是在知识精英及其政党以革命为正当性动员下发生的社会运动。领导这场革命运动的共产党所追求的目标是建立民族国家,被动员起来的工农所得到的政治承诺是“解放”。

  

  20世纪中国工农运动的历史背景是以工业化为标志的社会转型。中国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在外力压迫下实现内部财富与资本相互转化的经济运动。而要实现这种转化的基本条件是建立对资源和劳动的剥夺体制。资源性剥夺主要在农村,对劳动的压迫则更多地表现在对雇用工人无节制的盘剥。而随着资本的积累,资本的社会作用也就日益突出,使传统处于社会中心的知识精英面临着边缘化的危险。这就为知识精英争夺社会发展话语权提供了动力和机会。因此,在当时民族问题、劳工问题及农村土地问题等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历史条件下,逐渐边缘化的知识精英将“革命”变成为了一种具有至高无上正当性的话语。邹容就在其名著《革命军》中高呼,“我中国今日不可不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这里的革命,就其基本规定性来说,就是一种反体制行为,是利用非制度化的手段改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社会生存状况。它不仅具有政治目标的性质,而且具有行为道德方面的价值,并具有十分明确的手段意义。

  

  知识精英要进行反体制的“革命”,就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在一般意义上,社会动员是一种社会过程,它通过“一连串旧的社会、经济和心理信条全部受到侵蚀或被放弃,人民转而选择新的社交格局和行为方式” 。或者“通过利益机制以及国家与政府作为一种社会中心的功能的发挥作用” ,来调动人们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各方面转型的积极性。然而,中国知识精英所进行的革命动员则主要表现为一种组织性动员,是通过建立反体制的军事化组织,以直接的武装暴力方式来解决社会冲突和实现社会整合的社会行动。

  

  这种军事化的组织性动员是以知识精英政党化为基础的。美国学者艾尔文·古德纳将“政党”这种“先锋队”新型组织看成是社会动员的中介组织,并认为,如果没有这种中介组织,“知识分子就没有群众基础,因此也就没有权力。只要大多数人未受到知识分子的政治动员,他们就不能协调起来,就不能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对旧政权的反抗合法化。没有知识分子和先锋队,可能会出现地方性的‘叛乱’军队,甚至土匪军队,并且可能会‘造反’,但不会出现发生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实现大量财产转移的革命” 。当然,中国知识精英的政党化与西方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是有所不同的。中国的政党并不是社会各阶级的产物,它始终是凌驾于一定的阶级之上进行革命动员的组织。

  

  影响到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的政党主要有两个,即国民党和共产党。从本质上来看,这两个政党都是崇尚革命的政治集团。虽然他们曾经有过黄金般的合作期,但最终由于在进行社会动员方式和手段上的分歧而分道扬镳。因为,国民党的主体是中上层知识精英,动员的对象是社会中上层权力阶层和资产者。它进行的是精英动员。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情形下,社会精英是无法实现对全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整合的。因此,国民党最终也就无法建立一个完整的民族国家。共产党的核心是中下层知识分子,动员的对象工农,进行的是底层动员,是利用工农的力量来实现其建立民族国家这一政治目标的。

  共产党要想将工农纳入到社会运动之中,并服从建立民族国家这一宏大的革命目标,就必须要寻找到能够动员工农的理论武器。以建立一个公平共产的社会为基本目标的马克思主义及其阶级斗争学说是最符合底层动员需要的。因此,在十月革命感号下,革命的共产党人也就按照列宁主义的基本要求,以求引导当时已广泛存在的以维权为目标的工人反抗运动向阶级斗争方向发展。为此,他们宣称自己是寻求工人阶级解放的政党。这种解放不仅仅是对工人作为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而主要是将其理想化“解放全人类”这样宏大的目标。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的第二条所列的四点纲领就鲜明地提出,“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在同时通过的第一个决议案中,也将共产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以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党在工会里要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 。

  

  在革命的实践中,知识精英对工人的革命输出具有世俗化的特征。他们以符合知识分子的合法身份进入工人社区,其中创办工人子弟学校和工人补习班是其最主要的方式。他们先以拜访学生家长的名义进行活动,在与工人有一定结触后,就开设工人补习学校,并对工人进行以阶级斗争为基本内容的启蒙教育,发现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逐渐把他们训练和组织起来,“建立党的支部,组织工人俱乐部” 这类具有半政权化具有的“苏维埃的雏形 ”的组织 。正是通过这些有效的动员方式,共产党将产业工人纳入到革命组织之中。当然,这些在革命动员下产生的工人组织,并不是内生的政治社团,而是政党进行政治动员的工具。中国工人阶级在其形成过程之初就被一种外在的理论和需要所困惑。

  

  应该说,当时的工人运动,“就其本身性质来说,是为了争取出卖劳动力的有利条件而向厂主提出宣战,而不是向政府宣战;是经济斗争,而不是政治斗争。这种斗争是当时当地内外部环境所可能和必要的斗争” 。因此,被当时更为激进的共产党人称之为“生活改良的运动”,而且“又多专注在‘增加工资’和‘减少工作时间’两个问题上面”。显然,这与革命的目标是有距离的。时任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的李维汉就对“开创了中国工人运动新纪元”安源工人“幼稚的地方”提出过批评。他说:“为改良工人生活条件,以直接的经济的利益为目的的工人运动,固然很紧要而且不可免。但工人运动若偏落在这一方面,是没有革命的意义的;而且工人底本身亦必然地要落在生活恐慌的循环圈中。”“然而,要使劳动运动带着政治斗争的色彩,必须劳动者都有明白的政治意识。故工人团体应当给工人以主义底基本知识。政治、经济底常识与革命底工具——策略”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也要求工人以“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实现劳农专政” 。

  

  然而,中国的产业工人大都是刚从小农生产者转化而来的。他们对于革命的体验与共产党人的理解是有很大区别的。被革命动员起来的工人成为双刃剑。对此,当时领导安源工人俱乐部的刘少奇有过很深的感受。他说:“我们工友有些因要求不遂,即行部分的罢工,以罢工是随便可以举行,或者以罢工来对待俱乐部,这是怎样的错误?望各工友切不可轻于动武,不要拿武器杀自己家里的人!” 实际上主张劳资调和的刘少奇并没有认识到这恰恰是革命动员的结果。因为,革命意义的“工人解放”并不是以恢复手工工业为目标的,它需要废除资本主义制度,让工人获得工厂的管理权和剩余的分配权。为此,就必须首先夺取政权。这就决定在具体的社会行动时,并不将工人的基本权利作为保护对象,而是以破坏工矿的正常运转作为斗争的手段。工矿在这种无节制的斗争之下,资本的利益被否定,工矿失去了活力,工人也就走上了失业之路。失业的痛苦教育了工人,也促使工人出现分化。小部分被革命动员起来的失业工人参加了后来的工农暴动,成为了职业革命者;大部分工人开始意识到了“工人解放”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而无节制的工人运动是不可以带来实际性的经济利益的,因而普遍失去了革命热情,转为保守的现实主义。共产党对工人的革命动员也就在二十年代中后期以失败而宣告终结。

  

  共产党进行底层动员的另一个对象是农民阶级。事实上,共产党早期并没有认识到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在中共一大和二大通过的纲领和决议中都没有农民或土地革命相关的内容。第一次将农民问题列为党的任务是1922年11月中共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该计划所列的“农民问题”认识到:“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之基础,农民至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最困苦者为居民中半数之无地的佃农,此种人数超过一万二千万被数层压迫的劳苦大群众(专指佃农),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为中国共产党所不应忽视的,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功一个大的群众党。”并提出“应在农村组织佃农协会”“组织农民消费协社”等 政治目标。到1923年中共三大时,对中国农民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了一定的高度,当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草案》指出:“农民当中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占非常重要地位,国民革命不得农民参与,也很难成功” ,并通过了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农民问题决议案》,“认为有必要结合小农佃户及雇工以反抗宰制中国的帝国主义者,打倒军阀及贪官污吏,反抗地痞劣绅,以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必要” 。随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把握和对农民在国民革命运动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发动和组织农民运动作为共产党人主要的政治目标确定了下来。

  

  但是,这个时期农民运动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农会。1925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告农民书》提出的政治性主张,就是要求“政府须承认由农民组织的农民协会代替非农民的劣绅所包办的农会”,并赋予“农民协会有会同乡村自治机关议定最高租额及最低谷价之权”“组织自卫军,并要求政府发给枪弹,以防土匪及兵灾”等等 。可以说,共产党最初领导的农民运动应该是“农会运动”。这场农会运动,从本质上来说,它并不是一场乡村社会自发的冲突,而是在体制内权力资源大量丧失,国家权威受到冲击并被政党权威所取代的情况下,作为军阀政权体制对立面的共产党及国民党组织和发动并控制的农村社会革命。在这个时期成立的农民协会,是一批共产党人利用乡村社会之外的意识形态力量借用工业化的组织方式而建立的新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这种以暴力和意识形态力量组织起来的农民革命组织,改变了传统乡村社会所存在的皇权(政权)、族权和绅权的平衡结构,在政权和族权受到冲击和否定的同时,地方权威让位于外来政治势力,形成了以共产党组织和革命军为依托的新的权力结构。然而,这种新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形式,虽然利用阶级权力文化取代了宗族权力文化,通过阶级的区分将政权和族权彻底否定,共产党人也占据了农村社区的领导权,但由于并没有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传统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所以,也就不能最终彻底地将改变乡村社会形态。“农会运动”也就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面对这样的失败,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及时地调整策略,将“耕者有其田”作为“农民解放”的基本内容,鲜明地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显然,这一革命动员令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也就极大地鼓动了农民对旧体制的反抗。当毛泽东将“农会运动”向“农民暴动”转变时,也就得到了农民的广泛响应。正是在这种现实主义动员目标的鼓动下,农民选择了共产党,并用枪杆子帮助共产党打倒了以社会上中层利益为代表的国民政府,建立了一个以革命为标志和合法性的民族国家。

  

  二、被异化的革命胜利成果

  

  共产党夺取了国家政权实现了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这一革命目标。但是革命时期的政治承诺和战争式的动员方式制约着执政者的制度性选择。工农的“解放”与国家建设和发展之间形成了新的冲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仍然坚持革命理想和延袭了战争动员方式的毛泽东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并展开了一场自我毁灭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中国革命的成功是以暴力方式夺取国家政权为标志的。但是,夺取政权并不意味着革命的终结。这在于,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不只是“一种统治方式对另一种统治方式的替代”,而应该包括共产党夺取政权和获得权力后所“发动的结构变迁”。因此,“很难将49年的解放视为革命的终结,因为其后还发生了大规模的革命性变迁: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几近全国耕地面积43%的土地被再分配,作为阶级的地主和富农也同时被消灭;随后发生从53年到57年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国有化了几乎全部的城市私有财产,集体化了几乎全部的农村私有财产;以及在大跃进失败后的短暂的革命退潮后,出现在66年到76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个运动的目的是全力铲除旧传统,建立一种全新的革命文化”。 事实上,共产党早就公开宣称:“对于工人阶级说来,取得政权只是革命的开始,而不是革命的终结”。

  

  问题是,为什么会发生这一系列的革命性变迁?以及在这一系列的结构性的变迁过程中工人和农民获得了什么?

  尽管共产党是知识精英以工人阶级名义组织起来的政治集团,但在以后的革命实践中,又是依靠农民阶级的力量来夺取政权的。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有一个如何处理以革命为合法性的共产党与工人阶级及农民阶级的关系问题。1949年3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时,作为中共工人运动的领袖刘少奇有过这样的讲话:“工人是必须依靠的。但工人是否可靠呢?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阶级是最可靠的。这是一般说的。具体地说,则还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工作,使工人阶级完全可靠。如我们疏忽,不做工作就去依靠,那是靠不住的” 。可见,象刘少奇这些共产党高层领导并没有将共产党真正与工人阶级等同起来。尽管如此,由于受革命动员时期意识形态和政治承诺的刚性制约,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后,为了获得政权的合法性,最终还是选择了工人阶级作为其统治的基础,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界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工人阶级一旦成为了新建立起来的民族国家的统治基础及“领导阶级”,就需要有一个在意识形态上进一步神圣化的过程,也就得赋予“解放”了的工人以相应的政治的经济地位。因此,建国后,作为“统治阶级”的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政治上,工人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有所改变,通过阶级成份的划分,确立了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身份,工人作为一种政治符号赋予了新的含义,并通过将工人阶级“泛化”来对政治统治的合理性进行解释;在经济上,通过救助失业人员,废除具有封建色彩的用工制度形成新的劳资关系,并逐渐建立统一调配的劳动规范,初步实现了劳动力非市场化。在组织上,通过对传统工人组织的清洗,逐渐实现了工人组织的国家政治结构化。

  

  如果按照共产党最初的承诺,解放初期工人阶级的这种“解放”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在1956年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关怀下合法地存在着。而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存在,劳资之间的冲突也就必然会发生。面对这些冲突,出现了以刘少奇为代表的调和派的整合主张,“剥削有功论”也有一定时期获得了肯定。但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资本家为获得超额利益而与共产党政权之间产生了冲突,迫使共产党的高层坚定了以革命的方式剥夺和消灭资产阶级的决心。因此,以革命运动的方式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建立了以国有制为主体的公有体制。正是在国有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单位制为基础的“身份制”。这种身份制具有经济利益的等级序列化、劳动关系非契约的行政配置、强制性的人身依附及超稳定的刚性结构这些特别。它一方面让工人因此获得了“国家的工人”这种身份,得到了国家某些庇护。另一方面使工人失去了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工人被结构化成了国家工厂里的“镙丝钉”。而且在等级管理为基础的工厂制度的面前,生产工人与管理者之间地位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扩张,一个超规模的社会管理阶层即官僚阶层就具有了完全的形态和独立的地位。这样,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在事实上与工厂的管理者及国家管理者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等级差别,工人在这种身份的等级序列中仍然处于最底层。作为政治符号的“工人”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工人”之间的角色冲突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显现出来了。而共产党内以刘少奇为代表的“走资派”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革命派”对如何解决此类冲突产生了分歧。在毛泽东看来,工人阶级与官僚机器之间的冲突是不可调和的矛看,只有将革命延续下来,进行继续革命,工人才能最终得到解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这种“继续革命”思想的社会化结果。在这场“大革命”中,“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 成为了最响亮的口号,它赋予了工人阶级无比的神圣性,工人被彻底意识形态化。

  

  与工人阶级所获得的政治经济地位相比较,农民虽然以枪杆子支持了共产党夺取政权,但由于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意识形态的制约,只获得了“同盟军”的地位。为了安抚农民这一“同盟军”并从乡村社会获得更有力的支持,掌握了国家政权的共产党开始履行自己“耕者有其田”的承诺。经过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探索和实践,到新的民族国家成立之时,共产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符合土地改革政策和办法。因此,随着夺取国家政权的进程,推行以“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为基本路线的土地改革也就在全国各地展开。为了推进这一具有革命性的土地改革,共产党还恢复了农民协会,并在1950年7月政务院通过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中将农民协会界定为“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这些农会组织实际上是新的社会动员的的工具,它“保证土地改革具有持久活力的必备条件”并“在农村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 。但是,以土地改革为基本目标和任务的农民协会,只能代表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而对于毛泽东来说,其革命理想绝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可以实现的,也不可能让农民协会成为一股独立于国家行政控制之外的政治力量的。因此,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那些曾经充当过重要角色的农民协会,也就悄然地退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舞台。

  

  更为重要的是,在革命的共产党人看来,土地革命和改革虽然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实现了土地农民所有制,但并没有创造一套防止乡村社会因人地紧张以及土地趋向集中等情况下所带来的再度两极分化的机制。而且,农村土地改革仅仅是在乡村这种封闭的传统社会中进行的,没有得到城市和工业的支援,也就不可能创建使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转变的机制。因而,共产党和毛泽东把土地改革仅仅看作是“民权革命”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农民土地所有制仅仅是一定时期出于革命和现实需要而确定的暂时性目标,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必须要进行土地制度的集体化和国有化改造 。这种改造就是以革命运动的形式推进农村合作化运动。1955年10月,在中共中央七届六中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在会上作了题为《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讲话,在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政治口号下,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强令各地整齐划一,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模式完成农业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国97%的农户自愿或被迫加入了高级社 ,接着就是全面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在这一系列“运动”之中,建构了通过“集体化”走向共产主义的动员性话语体制,农民在意识形态和国家机器的双重强制下失去了刚分到手的土地,那张有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证变成了没有任何权利意义的废纸。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了统购统销制和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建立了对农民的强制性剥夺体制,数亿被“集体化”了的农民在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状况下经受着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无情的剥夺。而这些强制性管理和剥夺却因“革命”赋予了绝对的合法性。

  

  然而,以“继续革命”为依据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少部分掌握社会发展话语权的“革命知识分子”通过“无情打击”使广大知识精英边缘化;对城乡二元分离的强制性剥夺体制将农民变成了不能享受基本国民待遇的“现代农奴”;绝对“平均主义”使意识形态化了的工人阶级的经济生活并没有真正改善。“继续革命”的正当性最终由农民因饥饿而向人民公社体制发起进攻惨遭否决。

  

  三、革命终结后的政治遗产

  

  统治者和知识精英在发展主义旗帜下终结了革命。然后,由于对社会公平体制缺乏必要的关注,经济的增长并未使社会所有阶层受益。权力与资本和知识的联盟垄断了全社会主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工人和农民社会边缘化程度加剧,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具有不可逆转的排斥性体制。此时,革命动员时的历史性承诺就成为了一种政治遗产,不仅制约着统治者的选择,而且有可能被处于社会边缘化状况的工人和农民作为新的革命武器。

  

  改革开放意味着革命的终结。自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革命的话语被逐渐淡化,经济建设获得了绝对的正当性。在“发展就是硬道理”的口号下,执政者成功地完成了革命话语向改革话语的转换。到了新世纪的中共十六大就在其《党章》中明确宣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共产党终于在执政了半个多世纪后才公开明确地表示要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了。这就非常清楚地向社会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掌握政权的共产党要终结革命了。

  

  事实上,知识精英早就希望告别革命。著名思想家李泽厚和刘再复在其名著《告别革命》中就将革命视为20世纪中国许多苦难的重要根源之一。在革命的合法性受到前所未有怀疑的时候,知识精英进行了寻找新的社会价值的努力。于是,新权威主义、自由主义、新右派纷纷出场。无论他们之间的理论建构有多少不同,否定“革命”的态度却是一致的。思想家的这些观点还得到了经济学家的支持。德尔芬·内托的“蛋糕论”及S·西蒙的“积累优先论”为中国改革家们的行为提供强有力的说明。于是,一种与拉美“精英意识形态”相似的“发展主义”获得了主流地位。这种“发展主义”企图通过发展来解决中国的一切社会问题。它主张推动经济增长和现代化,但同时要避免在社会结构、价值观和权力分配等方面的变革,或者至少要把这类改革减少到最少限度。在他们看来,民主和社会公正会伴随着强劲的经济增长自动出现 。这些“发展主义”盛行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革命”彻底失去了正当性。

  

  革命就这样终结了。在发展主义旗帜下,中国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甚至到了新世纪被称为世界经济的“一枝独秀”。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经济繁荣”的“太平盛世”,人们惊讶地看到,由于对社会公平制度缺乏应有的关注,中国出现了一个将工农边缘化的排斥性体制。

  

  如果我们能超越意识形态视野,就会发现,这个排斥性体制已经具有了初步的社会形态:

  

  其一,代表权力主体的政治精英、代表资本主体的经济精英和代表文化主体的知识精英实现了联盟,在“合法”地享受着社会主要经济成果的同时,在共同的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对现行体制具有基本的认同感,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边界的社会统治集团。(1)权力主体利用国家权威通过财税体制强化社会财富的集中程度并主导着其的分配。他们由于垄断了国家的权力资源,而在经济上成为了最主要的获利者。党政机关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661元上升到2000年的10048元,增长了15.20倍,而同期采掘、机器制造等行业的产业工人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652元上升到2000年的7870元,只增长了11.96倍,前者是后者的1.28倍。而且,这些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还享有远远超过工资收入的劳保福利及公款消费。而那些代表国家直接掌握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企业管理者,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的经营管理者,不仅可以凭借自己的权力“合法”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通过“内部人”控制等方式将国有财产非法地转为己有。(2)国家经济体制转轨出现了一个权力资本化时期,社会财富通过非公平的体制转移,使一部分人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成为了新生代资产者。加上通过劳动或其它方式实现资本积累的资产者,

  到2001年全国共有460.8万私营企业主。他们是目前中国经济活动中最具有活力也最能获利的社会群体。(3)在“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的口号下,知识精英也获得了社会财富的部分支配权。他们的年平均工资收入从1978年670元升到2000年13729元,增长了19.73倍,是四大行业产业工人的1.74倍。而且,他们还可以通过诸如课题费等方式获得大量的经济资源。(4)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之间的转换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他们之间已经具有了身份转换的通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他们之间的同盟。

  

  其二,在强大的权力和资本压迫下,广大工人和农民因为贫穷被排斥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之外,边缘化程度不断加强,成为了社会弱势群体。(1)社会分配不公越来越严重,贫富之间的差距已超过世界公认的警戒线。中国的基尼系数从1991年的0.282发展到1995年0.388,1996年则上升0.424,到1998年以后一直在0.456以上。其中2000年达到了0.458,10年上升了1.6倍。而随着社会财富的都市化,加剧了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和地区之间居民收入的差距。(2)产业工人地位全面下降,绝对贫困人口增加,劳动环境日益恶化,劳资冲突加剧。90年代中期工矿企业所进行的“减员增效”改革,使3540万国有企业工人和1835万集体所有制工人失去工作岗位,实际下岗的工人应该在3200万以上 。由于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许多下岗失业工人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出现了近千万的绝对贫困工人;由于没有建立必要而刚性的劳动保护制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企业和资本家的无情侵犯,拖久职工工资的情况十分严重,2000年全国共有79116个企业不同程度拖欠了1393多万职工的319亿元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成倍的增长,国家劳动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从1994年的19098起,到2001年则是154621起,7年增长了7倍;企业为了获得超额利润,不顾工人的死活,特大恶性事故常有发生,工人伤亡事故也从90年代起直线上升,到1998年千人死亡率达到了0.262。(3)农民在改革开放初期所获得的成果已经被各种苛捐杂税和强大的市场所吞没。农民居民收入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快速增长到90年代中期后已经停滞不前,到2000年农民纯收入增长只有2.1%;而农民负担却在逐年加重,特别是中部地区普遍高于国家规定的5%标准,有的地方达到了15%以上;农民的流动受到各种限制,农民工不仅受到更为深重的剥削还普遍受到人格歧视。(4)被知识精英遗弃的工农处于无意识和无组织状况,其生存条件和正当利益得不到组织性表达,出现了工农的“失语症”并表现为群体无组织的“散沙状”。

  

  第三,这种二元社会的排斥性体制具有刚性稳定,社会核心层对边缘群体表现出排斥效应,使社会结构显现出明显的断裂带。处于强势的社会核心集团边界封闭功能强大,而处于弱势的边缘群体则不具有整体向核心集团溶入的能力。而且,这种状况并不会因经济发展而得到改善。恰恰相反的则是,经济的发展只会为强势的核心集团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源来加强其边界的排斥能力。也就是说,一旦这种排斥体制的边界形成,处于强势核心集团之外的社会成员要想进入则需要非常高的成本,表现为一种排斥性效应。这就决定,在事实上工农的社会地位进一步边缘化成为了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毫无疑问,这种排斥性体制具有巨大的政治风险。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这些政治风险,主要表现为随着改革合法性的丧失而发生大规模的社会乱动,以动摇社会发展的基础。许多具有社会话语权的知识精英认为,由于中国现阶段已经实现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的联盟,加上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足以防止一切社会动乱。显然,这种观点并不了解中国社会冲突发展的一般逻辑。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出现的政治危机甚至导致政权解体,大都是由于政治合法性失去后,局部性社会动乱得以发生,并引发全局性的政治危机。自“改革”和“发展”作为新价值话语后,虽然已曾经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认同,可是如果广大工农长期不能从“改革”和“发展”中获益,并让他们认识到了正是这种“改革”和“发展”造成了自己边缘化地位的话,“发展主义”这面大旗不仅会失去动员能力,而且会激起工农全面反抗。这种反抗并不只停留在消极的抵制上,还会更多地表现在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行动。事实上,目前处于排斥性体制边缘的工农出现了局部性的抗争活动已具有了政治性冲突的基本特征。具体来说,工人抗争在规模和影响上以东北工业基地为主,农民抗争则以中部地区的湖南、湖北和江西为主;工人抗争一般采取阻塞县以上的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为主,农民抗争则采取暴力手段直接攻击县以下的乡镇党政机关;工人抗争时的主要口号是“要工作、要生活”,农民提出的口号主要有“减轻农民负担,反对贪官污吏”,“村务公开,民主治村”;工人抗争在规模上出现了跨企业和行业的联合,农民抗争出现了全县性的联动,上万人甚至几万人的事件已不足以为怪;工人抗争出现了以下岗职工(包括党员干部和工会干部)为主体的动员力量,农民抗争由则主要以在乡退伍军人为动员的骨干。虽然这些事件大都以政府的退让或武力镇压而得到平息,但是,如果一个政权需要利用国家暴力机器来镇压广大工农的反抗时,这就说明社会稳定的基础已经动摇了。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说,社会主义“只不过是通过等级制度的路线审慎地改革社会,并强加一种强制性的‘精神力量’,以此‘终结革命’的一种尝试”。然而,“终结革命”并不是割裂历史或忘记历史。中国社会发展的现状表明,革命动员时的历史承诺实际上成为了一份不能回避的政治遗产。这种政治遗产对于成为了执政党以及全社会而言,可以说是一种沉重的历史负担也可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如果将其视为一种历史负担,我们就会看到,革命年代的政治承诺与发展主义价值观及现行的政策性选择之间存在着冲突,而为了保持自己历史道统及其合法性,执政党在大力提升资本家的地位同时还不得不宣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此类“皇帝的新衣”,在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却因无法解决亿万工农的基本生活而导致社会稳定基础动摇。然而,如果将这些革命承诺视为执政党的财富,又可以获得工农大众对其合法性的广泛认同,并为全面扼制正在强化的排斥性体制提供力量。当然,这需要执政者表现出真正的政治智慧和勇气,重构工农“解放”的社会价值。这些价值应该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无论我们是否宣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农民是同盟军”此类主张,是否宣称如何代表他们的利益,都应该通过建立必要的社会制度,并让工农成立自己的利益代表组织,以此来保卫他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来维护他们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促进全社会各阶层的协调发展。

  

  结语

  

  20世纪由知识精英动员起来的工农运动已经成为了历史。在当政者和知识精英的共同努力下,革命话语失去了社会动员的意义。当发展和稳定成为时代主旋律时,革命动员时一切政治承诺的严肃涵义都被消解了,革命最终在政治行为和社会意识中都被宣告终结。工人阶级也将由意识形态的“领导阶级” 回归到了现实生活的雇佣劳动者,并由此深刻地认识到了其边缘化的地位。而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阶级,改革初期生活得到改善的喜悦也早已失去,且被苛捐杂税盘剥得要铤而走险了。而导致工农边缘化的排斥性体制正在通过吸取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而获得更加强大的诉异力。这些都说明,中国社会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时刻。因为,如果在追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建立以社会各阶层均衡发展的公平体制来防止占人口绝对大多数的工农的边缘化,不能通过制度化的形式来保护工农的基本权益,不能在新的价值和意义上解放工农,那么,要“告别革命”就只能是一种愿望。

  

  

  注:本演讲最初的表达是2002年9月27日和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所进行的两次同主题的演讲。感谢参加这些演讲会的学者和香港高校的师生们,因为没有他们的提问和讨论就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表达。这些学者主要有: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以及熊景明、金观涛、陈方正、刘青峰、关信基、王绍光、余振、吴国光、裴敏欣、萧功秦、李连江、陈峰、刘挚、李扬、温锐、王岳平、田成有、王红缨等。当然,这里的一切错误均由我独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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