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围城”是当代“城市病”主症之一。之前以输出式污染方式在远近郊填埋或露天堆放或放火焚烧垃圾,已经越来越受到觉醒的村民和近郊城市居民所抵制,加上环境污染导致社会医疗成本上升和城市环境舒服度下降,证明了不顾后果的简单处理垃圾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而早在2006年,建设部一份评估报告中就称中国近700座城市中有1/3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预警。然而,直到2010年的今天,按“新华视点”10月31日一篇报道中引述的权威数据,遭遇“垃圾围城”的内地城市数量不减反增,形势反而愈加严峻。
目前有一种处理城市垃圾的流行说法,就是建设更多的垃圾焚烧厂。从形式上看,以“厂”模式焚烧,的确比露天焚烧有多项好处,而这些好处是建立在垃圾焚烧不会产生次生污染的基础上,并非是基于焚烧后的垃圾能发几度电或制出多少灰砖等“庸俗利益”上。实践证明,以“厂”名义焚烧垃圾,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在恶臭和巨毒“二口恶英”威胁下,居民屡屡发起大规模抵制,阻止运转中或规划中的“厂”,造成官民冲突,影响甚恶。
新华视点的深度报道中提到了“中德模式”,指的是利用德方技术建立的一种高科技垃圾处理厂,官方检测到的二口恶英排放值远低于国家标准,甚至也低于欧盟标准。这座建在大同的垃圾焚烧厂,周围绿树成荫,厂内采取低压封闭作业模式,使厂外居然闻不到垃圾臭味。然而,这种自律式高标准作业,一旦在某个环节上出差错,理论上高温700摄氏度下停留二秒以上就能消除的巨量二口恶英,也有可能在某个时刻排放出来。这个“可能性”符合墨菲定律。对于周边居民而言,简单的一次大规模的巨毒二口恶英侵入,就可以造成一辈子难以平复的损害。这也是反对焚烧派所持的立场。
这说明,处理垃圾不单是件“技术活”,更是件“责任活”,不单是件“企业事”,更是件“社会事”。而我们的社会公民还没有觉醒到承认自己负有的社会责任,从而能以自己的力量启动对庞大企业的监督,社会也没有形成自组织形态,能有序地对行业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跟踪研究。
纵观北美和欧洲成功处理城市垃圾的经验,我们会看到一个强大的环保民间力量在时时刻刻参与到城市垃圾战中。由于垃圾在第一次生成之时,垃圾制造人就已经自觉地进行了分类,垃圾处理起来就变得得心应手。没有垃圾分类的精致,欧洲也不会简单推进焚烧厂的建设,正如意大利还在持反对意见一样。同样,没有垃圾分类处理,加拿大蒙特利尔这个北美最大的垃圾公园也是不可想象的。试想,假如进入公园的人知道脚下正是危险的化学垃圾或生物垃圾,谁还会流连于这个美丽动人的公园?切尔诺贝利如今成了动植物乐园,却永远赶走了人,这样的公园难道是人类所愿的吗?所以,只有个人公民责任加上政府和社会持续不断的监督和监测及严密的法律配套,中国“垃圾围城”困局才会得到实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