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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伦斯:无厘头的“正义狂欢”无助于社会公正

  

  “官二代”或“富二代”现在成了众矢之的。一个未成年人闹出点什么事,一般不会被公众注意到,但若此人被标上“官二代”或“富二代”甚至是“星二代”的标签,马上会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哪怕他只是干了在大街上打架这种至多够得上治安处罚的事件,也会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门户网站重点推荐的新闻,引来无数“舆论领袖”摇头晃脑地评论,并引申出无数毫不相干的宏大话题,“舆论领袖”们会迫不及待地表示自己站在社会正义的一边,站在被压迫、被欺辱的平民大众一边——正义的姿势固然美丽动人,放在这个话题上,就是彻底的无厘头。

  “舆论领袖”们或许会质问:难道这些不都是有关社会正义的事件吗?难道类似无照驾驶、套牌车、横行霸道、官员或富商父亲,这些因素加在一起,还不足以拼凑一幅“特权阶层无法无天,平民百姓受尽欺凌”的图景吗?我的答复是:纯属扯淡。名人的儿子会无照驾驶,平民的儿子也一样会。引车卖浆者流,每一个普通老百姓,他们每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子女都可能干出打架斗殴、飙车伤人之类的荒唐事。飙不起宝马,也可能飙摩托车;玩的不是仿真枪,也可能是管制刀具;打的不是开别克车的夫妻,也可能是骑自行车的路人。每一个社会阶层,每一代人,都会滋生少年罪犯,都有害群之马在学校里群殴老实同学,都会有极少数败类在旅馆里轮奸未成年少女,乃至杀人放火。所以,你如果就歌星的儿子犯事作一篇文章,题目叫《文艺名人的子女教育也会失败》,你至少还是在用正常的逻辑思考。你怎么能把这事扯到社会分化、制度腐败、国运不昌什么什么的头上呢?

  在我们这个社会,不公正的确是相当普遍,特权的确是常常肆意妄为,以至于关于社会公正的任何话题,都会极大地刺激民众的兴奋点。惟其如此,“舆论领袖”们才应该慎谈社会公正。把一条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又重复一遍,即使你重复得天花乱坠、慷慨激昂,也只能自证你的见识之平庸,自证你和人群中的其它起哄分子一样,对前方其实一片茫然。把已经愤愤不平的情绪刺激得更加愤愤不平,不算本事;能够指引郁闷的人群解决现实中的种种问题,才算得上是智识。有些“舆论领袖”可能分辩说,自己其实是知道努力的方向的,但是囿于种种原因,不便直言,所以就拿一些边边角角的小事开刀。这种想法实在很阿Q,就像一个人被富人欺辱了,无法上门讨要公平,便捡起富人穿过的一件衣服来狠命啐上几口。其实衣服何辜?

  像社会公正这样的话题,你一旦把它口水化、娱乐化,最终被口水、被娱乐的就是你自己。夸大琐屑的事件,乱上纲上线,不但阿Q,而且有害。不但是无端挑逗和浪费围观者的激情,而且让社会不公的解决方案也退化为报纸娱乐版的题材。这两天,我抑制不住苦笑地看到,对红十字会的质疑和不满,对中国现行垄断慈善体制的诘问,已经被成功娱乐化了,被成功转化成了对一个三流的想出名的艺人的个人“封杀”和对一家时尚杂志的所谓“抵制”。最好是继续死缠烂打下去,制造几个“高层震怒、严厉批示”然后事情迅速得到妥善处理、公平和正义得以实现的案例,让大家都知道,上面都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不通事理,在街上胡作非为而已。这就是所谓的口水策略。

  有些奉行口水策略的人,相信起哄也一样达到成功。比如说,如果起哄喷口水,喷到人人都羞于当城管的程度,城管的暴力执法现象也就自然消失了;如果起哄到人人羞于当公务员的程度,那么政府腐败现象也就自然消失了。我以为,这种想法,不但幼稚到毫无实现的可能,而且其道德出发点就是低下的。它的基本做法,无非就是妖魔化对手。现在,城管已经被成功妖魔化了,公检法已经差不多被妖魔化了,某些部门的公务员已经被成功地妖魔化了。但是,不论你所见到的城管、公务员们曾经或正在做出怎么样一些可憎的事情,这些人都不是妖魔,错的是他们所附属的缺乏监督能力、亟待改进的制度安排。尊重你的对手,是一个追求文明进步的人,应当遵循的一条底线——哪怕你的对手拒绝尊重你。何况一个被宠坏的未成年人,远远谈不上是你的对手,更不应该被打成全民公敌。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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