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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和求真理之间的关系

  

  张先生讲学以致用,说从宋亡之后,中国知识分子接受了许多教训,他尤其讲到了王阳明。我以为正好是在王学问题上,张先生提出的问题就更值得进一步探讨。下面是我的一些不怎么成熟的看法,提出来我们共同参详。

  

  一

  

  一个学问家在实际生活中干了什么,是否能说明他的学问就是“学以致用”了,我认为不能就此下结论。当年的德国诗人歌德是魏玛大公国的矿业部长,平时当部长的时候,非常注意矿物研究。但这和他写诗做哲学思考之间毫无关系,最多仅只影响到了他对世界的积极主义的总体看法而已。值得关注的是:到现在我没看见德国人对哥德有“他是否把当矿业部长的经验和他的哲学文学思考结合起来,于是学以致用”的研究问世。哲学思维的纯粹与入世经验的丰富或许相辅相成,但我不认为它们之间必须有有你没我或是你我必须融合的关系。

  

  老子据说一辈子最多只做了“图书馆的馆长”,在那里他是否“忧国忧民”了,我们不知道。但老子的学说绝不同意“学以致用”,被后人用起来却丝毫不比别人少,对中国的命运影响也丝毫不比别人的学说小。欧洲的阿奎纳研究的“经院哲学”没有用吧?但它确是之后迪卡尔“我思必我在”的科学本体思维的奠基人。

  

  如果我们以这样的例子再来看王阳明的学说,我们会发现首先王先生上阵杀贼和他做“六经注我”的心学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存在做心学是为了杀贼的印证。倒是心学中的“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和此后统治者与他们的御用文人动辄就来什么“诛心之论”之间,有着明白的,可以印证的前后因果关系。你说王先生的学说是“学以致用”呢,还是因其高度抽象了,所以可以随时被别人拿来一用呢,还是本来王先生做心学就是为了灭“山中贼”兼灭“心中贼”呢?“六经注我”在当时并不能被证明对救国治国有什么用处,其后的历史发展却实实在在地印证了中国学者循着心学的路子走,也有走火入魔,越来越不实用的例子。这是王先生“学以致用”的过错,抑或是别人对王先生曲解的结果?同样的“王学”,在日本就能成就“明治维新”,在中国却不能挽救腐败的明王朝,遑论拯救中国,这是王学本身在当初治学之时求用或是未曾求用的过错呢,还是后人“用”或不“用”的失当呢?张先生为了印证自己的观点,仅拿王阳明上马杀贼,下马治学来类比,这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吗?我以为丝毫不能。

  

  二

  

  “学以致用”,关键在于定义是什么“用”,谁家的“用”。拿现代的中国一些经济学家的学问举例。你实在不能说他们不学以致用。不过他们的学说“用”在贪官,“用”在大款,不“用”在百姓,也不“用”在国家。结果是他们的学问“用”得越多,中国的贫富差别越大,国库越空,金融风险越积累越趋于积重难返。在得其所用的人看来,这些学问家们实在是学以致用,多研究“问题”,绝少谈什么主义-要谈,就谈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就奉比如克鲁特曼为经典。但是他们的学问在不得其用的人那里,实在非但是“空谈”,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信口雌黄。你说这样的问题,是我们笼统地谈什么“现在的学子要学以致用,不尚空谈,就能切中要害的吗?

  

  以学子个人论,什么时候什么学问都有用,作学问作得怎么样到还在其次。“围城”里面那个以假文凭招摇的人,固然用至于国人对洋学的崇拜,现在很有些“后学”的人以大概念唬人吓人,骗得“房子,票子”等“五子登科”,你说这“学”以致用,其中的“用”何其昭然!学子不以学问本身是否精深通达,一味追求“学”多少“用”多少,很有些象当年林彪提倡的“活学活用”,这样的“学用”关系,我以为张先生自己也未必赞成。

  

  或许张先生所言是能够用于不管目的何在的实际过程?比如毛泽东之于陈独秀。我以为即便是这样的例子,也还涉嫌偷换概念。陈独秀不同意和国民党决裂,并非因为学问好与不好,学得再好,这个学不适用于学之规定的“用”,也还是没有用。学社会学的人你让他去治考古事业,他一定弄得一蹋里糊涂。学文化学社会发展理论的陈独秀,你让他去治党派斗争之学,然后去“用”上一“用”,那就不是他学不致用的问题,而是学不当用的关节了。

  

  固然,没有人专门学“革命”,所以毛泽东对帝王之学的研究也无法应用于工农革命,只能用于巩固权力。列宁治何经典不得而治,但不论他治何经典,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之后怎么办,他也不知道。这是他治学不谨,还是当时无学可致?学尚且还没有,用其何来?

  

  三

  

  不学以致用的学问一定是僵死的吗?

  

  如前所述,第一是很少确切没有“用”之治学。老子是想以无差别学说反对治圣治贤,反对者,其用也。“白马非马,坚石非石”的名家,反对不弄清基本概念,就展开“宏大叙事”的理论,主张语言明晰,其用也。我们可以不同意这样的用,但我们没有理由说它从治学者主观出发,没有“用”。这样的学说可能对我们“没有用”,但以我划线,老子说了没用就必定没用,这不是论说,是霸道。

  

  第二,我们用不上的学说就一定是僵死的学说吗?我们谁能用上西方的诠释学?但诠释学却是今天西方各个社会和精神科学学科几乎谁也绕不过去的学问。我们今天未必用得上,明天怎么样?明代“王学”无用,以致式微,到了康有为时代,忽然又被发掘出来,大用而特用,此一时彼一时也。说得不恭敬一点:这可以算得上“死灰复燃”吧?相当一段时间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说被认为是“过时”了,不能用了,现在全世界各大工业国家里,差不多还没有那个政府能躲开凯恩斯的身影而治危机中的经济。

  

  所有这些,都说明一个道理:面对各种各样的学说,我们的态度实在要放得严谨一点:我们可以不同意它们,坚决反对它们乃至发誓绝不使用它们。但它们之产生本身,就是一定社会实用所致;它们之盛行,就是一定“用”的反应-就算是为了蛊惑人心的法西斯主义理论吧,它用于影响当时几乎整个欧洲各个社会的巨大灾难性之效果,没有人敢于忽视。人类在寻求各种“致用”学问的过程中,类似法西斯主义这样的学问不是孤证,而是不断重复的一种现象。“用”是在一定场合下“用”了,但其用也,祸国殃民也!

  

  反过来,被认为早就僵死了的学说,在时代变化之后,我们会发现它会在我们的诠释之下,发挥新的“用场”-即便这样的“用场”是好是坏,我们也还不知道也罢。有关这一点,我前面已经举过例子了,容不赘述。

  

  四

  

  最后,学说不等于真理。各种各样的学说,不论其背后有什么大的小的好的坏的用场,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那个学说证明了自己的“终极”的真理,就更加没有证明自己永远有什么“微言大义”之用。治这样的学说,除了要辩明其用何在,其用于谁之外,在时间这个轴线上,真正治学之人,倒是不能狂妄到了“致用”以致永远的地步。

  

  在这个意义上,我以为应该反张先生之说:要少谈些问题,多治些学问-问题层出不穷,千变万化,要解决它或是要缓解它,根据何在?在于并不那么层出不穷,千变万化的“学问”。即便是毛泽东,不是也后来治出了“毛泽东思想”这门或许很多人不同意的“学问”吗?你能拿“毛泽东思想”这门学问来什么“学以致用”,与时俱进地比如去解释“股市发展”的道理吗?即便是张先生主张的所谓“建设性”地去治学致用,也不能救驾:那个要用毛泽东的学问来治股市之用,明白地说,他就是在戏弄这门专门用于某种特别形态,特别国度里面的社会革命的“学问”,他的那个所谓“建设性”,就是极端投机,极端的机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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