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吴思先生关于“血酬定理”的文章[1],以及吴思先生和贺卫方教授辩论的文章[2],无不得不向吴思先生的“血酬定理”提出商榷。
一、民主制度替代“血酬定理”是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后的社会发展规律。
几千年来,甚至可以说是从人类进化过程开始一直到人类进入工业化之前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吴思先生的“血酬定理”确实是正确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说自从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起,这个“血酬定理”就逐步地遭到历史发展规律的淘汰,为民主协商的制度体系所取代。民主政体是人类上发展到工业化时代的规律性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
第一、工业化必需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社会分工又必然产生产品“交换”,
于是市场经济体制就必然地应运而生。而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和历史上暴力剥夺的本质性不同就是,商品交换必须是自由、自主和自愿的,否则就不是交换,就仍然是“暴力剥夺”了。这种商品交换过程中自由、自主和自愿的必要条件,就决定了市场经济最大原则——“公平竞争”!不但市场经济的大多数效率都来自于“竞争”,而且,这种竞争必须是“公平”的,才能够“产生效率”,没有公平,就不可能产生效率,也就变成了暴力剥夺的“抢劫”了。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就是社会效率和市场效率最残酷的杀手。真是这个“公平竞争”的工业化时代市场经济的最主要原则,决定了市场经济必需民主政治制度和民主政府的辅助。如果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还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工业化必需私有制市场经济,(单一公有制的列宁、斯大林模式已经百历史发展和人民的实践所淘汰。)私有制市场经济又必需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又必需民主的政治制度和民主的政府来保障。这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必然结果。
第二,这是因为,在农业经济及其之前的社会中,一般来说,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是“基本可控”的。正如吴思先生说的:真正握有集权的“皇帝多吃点多占点捞点好处,老百姓虽然限制不了,他也吃不了多少,”而整个官僚体系虽然也严重腐败,但他们腐败机会的规模和频率远远没有工业化时代的市场经济社会多。在工业化时代,所有非民主的集权制度都必然在权力腐败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方面无法控制:工业化必然伴随着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中大规模、极频繁的各种交易和契约中,每一件都可能成为促进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的机会;而这种大规模、极频繁的机会在激励、刺激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方面,造成了在规模上、危害程度上和以往历史完全不同的、无法控制的局面,这也是为什么在工业化市场经济时代,专制和集权走向必然灭亡、必然被民主制度替代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结果。
无论这种民主制度替代“血酬定理”的过程有多曲折、多艰难,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纠错机制”都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引导人类社会向着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发展。我们甚至也可以把苏联和东欧的解体理解为社会发展规律纠错机制产生的结果。如果我们还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我们也就应该承认,在工业化之前的人类历史上,只有希腊从原始民主制度发展到专制集权的封建社会,还没有哪怕一个国家可以提早进入民主社会。但在人类进入工业化以来二百多年中就产生了多少民主国家?尤其是在二战以后,伴随着凯恩斯主义和罗斯福新政,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进入进一步自我完善的半个多世纪中,民主政体就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这难道说不是历史发展的规律,而仅仅是一种历史的偶然性?这难道还不能说是全世界各国人民实践检验的结果?
虽然吴思先生以严密的逻辑论证了人类历史是一部“依靠暴力掠夺决定财富归属”的“血酬定理”。吴思先生从奴隶制度、封建主义、官家主义、一直分析到资本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血酬”也逐步地演变为“法酬”,甚至从“拉夫尔曲线”论述到“老子曲线”,[3] 虽然在所有这些历史的演变都没有跳出以暴力掠夺作为积聚财富的“血酬定理”的范围,但我们有必要摘录一些吴思先生关于“血酬”是如何演化为“法酬”、“拉夫尔曲线”为什么会向“老子曲线”发展的论述:
吴思先生说“官家主义和封建主义有什么区别?打个比方,官家主义就像一个上市公司,皇帝带着一帮贵族打了天下,坐了江山,就上市了。皇帝当董事长,(占50%股份以上。——我的理解)贵族当大股东,小的就当股民了,你可以投投票,但是一般情况下你不能直接参与管理。到年底分红,如果经营得好就多分点,经营得不好就少分点。……比较起来,封建主义更像一个商会,一帮小老板,共同推举一个有威望的、能打的大老板当自己商会的会长,大家经常集体行动,有事互相帮助,有什么事得听老大的,但是会长就是会长,我的财产就是我的财产,我的地盘我说得算,我的公司你不能插手。”[4]很明显,官家主义肯定是比封建主义前进了一步。
吴思先生说“1913 年,军阀混战天下大乱,四川省境内有个广汉县,是川陕大道的必经之处。广汉境内有五拨土匪,……抢来抢去这条路就没人走了,土匪没有饭吃了,就开会讨论改革,他们达成了协议。广汉境内100里的道路分作 5段,每一拨土匪分20里。在20里处的路口建一个收费站,再过20里处第二波土匪再建一个收费站。……土匪都按照规矩来做,这 20里之内肯定不再抢了,保护这20里的安全。”[5]这就是血酬的演变为“法酬”,相当于“税收”的雏形。
吴思先生说:“税收总额和税率有什么关系?取10%的税率收10个亿;20%的税率收19个亿;25%的税率收23个亿;到30%的税率,税收总额又降下来了。100%的税率呢?税收总额为零,因为那时就没人创造财富了。”[6]这个能够说明税收收入最高的税率25%,税收收入23亿元就是“拉夫尔曲线”。
吴思先生还说:“有个清朝黑彝人叫刘宇青(音),他1877年写了一封信,告诉自己的子孙万代将来怎么搞好生产。……刘宇青说,他的祖先在明万历年间有好几百个娃子(奴隶),但是……他们出力不勤,……不断偷懒。最后年底下来发现他们种地、狩猎的东西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所以开始改革。他的祖先把所有的土地分作两半,一半自己留着,另外一半分给所有的娃子,鼓励他们安家立业,原来是集体宿舍,现在全村到处都可以住,最好都成家,一家给一点地,没有农具再分点农具,但是每次种自己的地之前先把我的地种了,收割庄家之前先给我的庄家收了。你得先公后私。学过历史知道这是‘井田制’。这个制度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这一半土地的收益能顶上过去全部土地的收益。……但是很快这个收益开始下降。又过了一百年,当年享受政策恩惠的那批人都死绝了,他们的子孙觉得天生就应该这样,于是在主人家地里干活偷懒,好好种自己的自留地,不好好种公家的土地。然后又改革,把所有的公田全分了,以后收50%的地租。把集体的地分田单干,弱者取得了明显的收益,地主省心了,不用去催他们去干活了,收益就来了。 这个关系说明了什么呢?老子有那么一句话:将予取之,必固予之;……老子的说法是,你一定得给人家点东西才能取得东西。……比如说给别人一块地,相应地给他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产权,也就是给他支配这个东西的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土地的自由,支配生产资料的自由。” [7]这就是所谓的“老子曲线”。
现在我自己来分析:这个从“血酬”到“法酬”,从“拉夫尔曲线”到“老子曲线”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劳动者的权利、利益、自由的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那么暴力胜利者为什么会允许给弱势的劳动者有这种优惠呢?很简单,就是暴力胜利者的利益、财富也在同步提高。其经济根源就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
从这个历史的、经济的角度深入下去,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论述“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民主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人类历史上民主制度必然出现的必要条件。
无论是吴思先生的血酬定理、还是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都明确地论证了和动物一样,人类社会从动物进化以来,一直进入工业化之前,历来就是依靠暴力掠夺来作为获得财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式。尽管有人指出:真正能够获得统治权的不是最强大的暴力者,而是最仁慈的、能够获得民心的政治家。但不管怎样,能够获得民心的政治家最终也必须依靠暴力才能够获得和维护统治权。如果这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结果,那么民主制度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必然性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我的答案主要是以下几点:
1、人类的本性和本能是“理性地自私”。
人和动物相同的是都是“自私的”,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一样的。人之所以是自私的,这是由人类维持生存和争取幸福都必须消耗物质财富的生物规律所决定的。但人和动物区别的是人的自私是“理性的”,这种理性既是自私的某种限制;也是自私的可靠保障。正如某哲学家说的,人是“半神半兽的生物”,所谓“神性”,就是指人类的“理性”;所谓“兽性”,也就“自私性”。真是这种“理性”,才是民主制度必然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2、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以及精神文化的积淀,是民主制度必然出现的另一因素。
人是物质世界中精神和物质的结合点,这种结合是通过人的劳动实践得以发展和进化的。实践性,不但是人的本质特性,也是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所以,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和实践论相结合,才能够揭示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深层次的发展规律。而真是人的这种“理性的实践”,决定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必然地、也是不断地发展的,这种生产力发展也决定了人类社会财富会不断地积累。在人类经济发展、财富积累的同时,人精神生活也在同步地发展繁荣。人类的这种生产力发展、财富积累和精神文化的积淀,是民主制度必然出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3、上面已经论述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必然会进入工业化的历史阶段,而工业化又必须走市场经济的发展通道,市场经济又客观地、必然地要求“公平竞争”游戏规则。这个“公平竞争”真是民主制度必然出现的又一个规律性原因之一。同时,工业化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不但要求科技创新,而且要求人的劳动积极性和能动性,所有这一切,都强烈地呼唤着人类的“自由”本性,这种对人的自由的历史性需求,也是民主制度必然出现的规律性原因之一。
上面三方面如何结合呢?不管是实践的证明还是理性的认识,统治群体都必然会认识到,只有给予被统治者一定的自由、权利和利益,自己才能够获得更多。如果生产力的发展能够达到这样一个程度:能够保证满足统治群体相对舒适的生活时,统治群体的自私欲望就会出现必然的“升华”:根据马斯洛人的欲望五层次的学说,人们在舒适的物质生活满足后,就会产生精神上的“自私欲望”,即追求荣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等高等欲望。而这种欲望的具体表现,就是个人的声望伴随着同情心、慈善心的满足而不断地上升、也就是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社会贡献扩大。而这种“自私欲望”的升华,也要求精神和文化方面有一定的发展基础。这二方面都是民主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促进力量。
同样,在占人口大多数的弱势群体这一边,不但因为他们理性地认识到联合起来暴力瓜分富人的财产并不是最佳选择。这不但因为如吴思先生所分析的,这种暴力对抗的“血酬”是有成本的,而且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这种成本将不断地上升,(因为强势群体的越来越发展强大),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理性地认识到,暴力瓜分富人财产的结果,必然使他们的获利减少。(人类20世纪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失败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个真理。)
这种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双方理性的努力,也就是权力的“被限制”和“反限制”之间的搏弈的过程,民主制度的雏形,或者说是萌芽就伴随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步伐在这种“限制权力的搏弈中”得到确立,并开始了逐步地演进和发展完善的过程。人们把追求财富的主要手段,从互相的暴力掠夺,逐渐地转移到以互相协商、妥协和合作的,以发展生产为目标的模式上来了。而正如吴思先生所指出的,暴力掠夺的“血酬”,不可能增加和创造财富。而以互相协商、妥协和合作地发展生产的民主制度现实地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正是工业化强劲的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对公平竞争的客观的历史性要求,成为萌芽中的民主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强大推动力。一旦互相协商、妥协和合作地发展生产的民主制度以法律形式形成了社会各群体之间和谐的均衡时,这种各社会群体力量上的均衡就很难打破。这种力量均衡的维持和发展,就不断地消磨了原先的强势群体主导力量。于是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就成为一种社会发展必然的规律性趋势。
而人类工业化以来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结果,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民主制度替代“血酬定理”是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规律。
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
[1]:吴思:《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
《为何有人不愿流汗而流血》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96538&PostID=16888286&idWriter=0&key=0
[2]:贺卫方对话吴思:《权力及其限制》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4755
[3]、[4]、[5]、[6]、[7]:吴思:《为何有人不愿流汗而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