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红歌”唱的热烈,不说是全国各地,至少是在很多地方,《东方红》成为主打歌曲。“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咳呀,他是人民大救星。”也有的“红歌”把共产党称为“救星”,如“毛主席呀红太阳,救星就是共产党”(《翻身农奴把歌唱》)。对此,有论者提出批评,所用的武器也是一首“红歌”,被列宁称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歌”——《国际歌》,歌中唱道“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样的批评,很有创意,也很给力。
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救星”是比喻帮助别人脱离苦难的集体或个人。按照这个定义,“救星”的产生,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在客观上,有苦难存在,而且这种苦难是由于他人或自然的原因所造成。在主观上,拯救行为是基于良心的选择,而不是应尽的职责。举例来说,土匪绑票,人为制造苦难,在收到赎金后放出人质,不过是履行事先的约定,因而不可称之为“救星”。又比如,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使蒙冤者获得无罪释放,因为是按合同履行职责,也不能称为“救星”。
1949年以后,中国革命在全国范围取得胜利。这个胜利,是千百万革命先辈流血牺牲所换来,而这些革命先辈并不全都是共产党员。尽管如此,革命毕竟是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取得了胜利,获得翻身解放的穷苦百姓,出于对共产党及党的领袖的感激和爱戴,称之为“大救星”,虽然不科学,却也在情理之中,不必苛责。作为一个革命党,为穷人打天下,取得成功后被穷人称为“救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然而,作为一个执政党,如果继续沿用“救星思维”,就会显得荒唐可笑。
其一,有“救星”就会有苦难,今日的苦难,谁应当负责?解放前的苦难,可以归罪于国民党反动派的腐朽统治。那么,在推翻了国民党,共产党执政以后,如果还有苦难,那就只能是执政党的工作没有做好,以至出现人为的苦难。当然,地震、台风、旱涝等自然灾害,是人力所难以抗拒的。但是,即使是天灾,工作做得好也可以减轻损失,减少苦难。比如,刚刚去世的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被人们称为“最牛校长”,由于他平时重视校舍安全和师生的防灾演练,在汶川大地震中,创造了全校2000多名师生无一伤亡的奇迹。这与那些中小学校舍大面积倒塌,大量学生伤亡的惨状,形成鲜明对比。由此可见,既然我们不能控制苦难的发生,那就最好不要争“救星”这个头衔。
其二,执政党是接受人民的委托,肩负治国理政的责任。执政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而是一份沉重的责任。工作做好了,是应尽的职责,人民不必感恩戴德。工作做得不好,人民有权批评,党和政府应当认真听取并加以改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作为执政党,收了人民的信任,又收了人民的税款,理当为人民办事,没有资格以“救星”自居。
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已近62年。时至今日,仍有很多党政官员难以摆脱“救星思维”。比如,每到节日前夕,为了给贫困户送去200元不等的慰问金,书记、县长以及部门官员一大阵,小车一大溜,记者一大群,前呼后拥,百里迢迢,不过是听听贫困户手捧红包说出“感谢党,感谢政府”,并将此视为恩赐,作为政绩大加宣传。大家就没有想一想,造成这部分人的贫困,我们的制度上、工作上有没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听了贫困户的感谢,是应该欣慰呢,还是应当脸红?值此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但愿我们的党政官员能够尽快地告别“救星思维”,更好地树立服务思维,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不求感恩,但求满意。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