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灾难后,一些爱国家们拍手称快,一片叫好,究其心理根源与动机,也许只是层堆累积的对美国的怨恨。怨恨是一种反应性情绪,有三个特点:一,受到对方的伤害。二,对伤害不能作出直接即时的反应,只能隐忍。三,隐忍之因在于自身的无能感与软弱感。怨恨心理动机之下的反应是或贬低迫害者价值与能力,或是另举一种价值或力量取代之。事实压迫与心理压迫造成很多人对惟一超级大国的怨恨,直接超越之不可能,只好贬低美国的事实力量,如“纸老虎”式的自欺自慰,或更有甚者,违背基本的伦理规则与国际法准则,将恐怖主义视为一种更高价值与力量。只要能贬低、打击美国即是最高价值-----极端的非理性一元标准。
2,怨恨与死本能相结合,免不了成为嗜血狂与恋尸癖,在激昂的感性热情推动下,恐怖成为惯常与惟一手段,混乱中暴力成为惟一法则与最终依据。在这种恐怖循环中,也许有一个最强者最后胜出,也许都走向灭亡。
3,,既然伦理规范与国际法准则受到公然践踏,恐怖主义及其支持者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的牺牲品。“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怎能指望受害者宽容地严遵法则而不施加报复?
因此对强权的霸权行为只能寻求其他有效的、和平的制约手段,而不能借助于自毁的恐怖主义。
既使只从功利主义出发,为了共同的生存,我们也只能遵守基本的游戏规,此外别无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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