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这样的历史应该耳熟能详——从某个年代开始,思想问题便是政治问题,“思想犯”便是“政治犯”。那些拥有不同思想的人们,一律被看作政治上的异己者或敌人,他们被视为十分危险乃至最为危险的。给“思想犯”判处死刑便是例证,哪怕他实际上只是在日记中写下自己的真实想法。
显然因为存在这样的联系和逻辑,才导致了人们普遍思想上的束缚。人们不仅需要在行为上小心翼翼,而且在脑海中也不要信马由缰。不要随便写日记,成了耳口相传的“宝贵”政治经验。假如一个人不幸将他的想法在会议上说了出来,那么他的灾难就来临了。有些人甚至什么想法也没有,只是被他人无端诬陷,而一旦与思想问题挂钩便永世不得翻身。
当更多的人们看到这样的现实,便将他们的脑袋缩到大衣领子里面去了,也将他们的真实面貌藏到一张表情冷漠的面具中去了。他们整天说东道西,就是不说出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这种情况如果延续得够长久,人们长时间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那么他们就会不知道到底自己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就会模糊自己的想法和别人想法的界限,模糊事实与加强的观念之间的界限,因而弄得不辨真假善恶,这种情况叫做思想混乱。
而只要这样的历史没有结束,只要思想问题仍然被看作是政治问题,思想者被看作是潜在的政治犯,发表思想看法的人被视为政治权力的冒犯者、挑衅者,那么,思想解放首先意味着解放思想者,即取消对于思想者种种“污名”的做法,不将他们归为另册,给予他们相同的公民待遇,尤其是在人身自由方面不加任何限制。
1978年的思想解放,是伴随着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是有让人们看得见的实际行为。
在种种“解放了”的人们当中,有一批是因为“思想问题”遭到残酷驱逐的人们。最著名的比如张志新,为了禁止她表达思想,临刑前这位美丽女性被割断了喉咙。这个名单上有长长一串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遇罗克、林昭、王申酉、李九莲……。他们因为坚持人类思想的尊严、真理的尊严,年纪轻轻便惨遭杀害。
为这样的人们去掉污名,还他们以清白的政治身份,其意义不仅在于他们本人,同时也是在为“思想”正名:肯定思想的权利和尊严,肯定追求真理的美德,肯定说真话这个人类成员的基本底线。这些思想烈士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可贵的品质光芒四射,为他们恢复名誉在整个社会中造成了极好的影响,如同树立了新的民族英雄的榜样。有这样的榜样在前,何愁思想不解放?
但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并不如1978年的人们感受得那样乐观。一批最早吃螃蟹的人,他们或许仍然带着思想奴役的痕迹,在为我们民族挣脱思想牢笼的过程中,开拓了富有生长性的空间,但是后来一个一个地,他们在公共视野中慢慢消失了。其中包括王若水、李洪林这样的共产党员,他们身处某个高级领导岗位上,为了思想的真理他们宁愿丢掉乌纱帽。在今天纪念社会转型三十周年之际,人们或许可以问一声:那些站在前排的思想解放者今安在?他们可好?
王若水当年那些“以人为本”的表述,即使白天和夜晚都打着灯笼,也找不出其中一丝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之处,而在当今的社会中甚至不时见到它们的身影,令人感受到它们的回声,但是他本人却因此遭到驱逐。仿佛有人盗用了他的想法,却将他本人列入万劫不复之境地。这真是应了马克思说过的“扮演革命的遗嘱执行人”,是另外一些根本不同的人们。
因此,“思想解放”,首先需要的是“解放思想者”,给那批在三十年前最初的思想解放中,作出卓越贡献的人们恢复政治名誉,还他们平等的公民身份,还他们阳光和蓝天,不再将他们当作政治难民,将他们驱逐出公众视野。通过解放这些“被囚禁的思想者”,从而还思想的尊严和权利,树立其思想的权威而不是权力的权威,就和当年所作的一模一样!
而当今天的年轻人,若是知道在他们前面,有这样一些人们,曾经为了真理、为了民族的前途,如此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不怕牺牲个人的利益,他们就会获得另外一些参照,打开另外一些人生视野,开启另外一个世界图景,就像我本人在1978年所经历的那样。给好人恢复名誉,社会的正气才有可能抬头,民族的美德才有可能得到提升。
只有这样做,也才可能给新一轮思想解放,提供确凿无疑的有力保证。当然,比起1978年来,今天需要的不仅是一些举措,而是建立起必要的机制,一劳永逸地保证今后的思想解放者们,永远不会落到被污名、被驱逐的处境。不同的观点可以展开讨论,但是不要上黑名单,不要无端打搅他们和干扰他们正当的工作和生活。这样我们民族的所思所想,才可能拥有更多一些良性的方向;我们民族的想象力积极性,才有可能被调动和发挥出来。打击一个思想者,等于取消了一千个人的独立思想,这个比例甚至还要大得多。
原载《国家历史》杂志,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