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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公共生活中的“原罪”

  

  有一次,我和学生在课堂上讨论17世纪思想家帕斯卡尔《思想录》中的第131节,这一节讨论的是基督教的“原罪”问题,也是帕斯卡尔在讨论“人的境况”时,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原罪的《圣经》故事说,上帝创造了第一个男人亚当和第一个女人夏娃一起生活在伊甸园中,上帝要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服从上帝的命令,治理这个世界。可是亚当和夏娃违背了上帝的戒令,犯下了原罪,这原罪传给了他们的后代,以致所有的人类至今都全是有罪的。人类必须等到耶稣重新来到这个世界,重新解救人类,才会有机会解脱原罪,重新回到上帝在创世时与人类的原初关系。

  在第131节中,帕斯卡尔本人对原罪的解读是传统的。他碰到了一个自己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当下生活在这世界上的人类为他们6000年以前的先人承担原罪,这是公正和正义的吗?帕斯卡尔认为,人类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对人类来说成了一个“谜”。人类处在一个两难的境地之中,一方面是无法解答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无法抛开这个问题来生存,也就是帕斯卡尔所说的“不能想象没有这个谜的人类”。怀着这个不解之谜而生存,便成为人类的宿命。

  我的不少学生都来自天主教家庭,他们熟悉“原罪”故事和对它的传统解读。但是,他们似乎并不同意帕斯卡尔的解读。有的学生认为,一个人的原罪是不能传递给另一个人的,每个人也无需为他人的罪承担责任。这显然是一种自由个人主义的原罪解释:任何一个人都不应当为别人在很久以前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他只能对自己所做错的事情承担道德责任。有一位学生说,罪在人类中一代一代传递,不仅实际上不可能,而且在道义上也是非正义的。不少其他学生同意这个看法。在美国的个人责任民主文化中,这种看法最能为青年学生所接受。

  还有一位学生说,她在人类学课上学到,可以不直接从字面上阅读原罪的故事,而是把它当做一个“神话”,一个象征,从它看到每个正常个人所必须经历的一种转变,那就是,人类的道德天真(单纯无知,无自我意识)必然要转化为具有自我意识的道德自决。按照这样的理解,原罪不是一代一代相传的,所以与人类历史没有关系。原罪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每个人在一生中都可能有某个原罪,它对他个人一生中都有影响。

  另外有一位学生从社会学来引申这一观点,提出,原罪的“传递”可以理解为一种“被破坏”的后果,那就是,如果最初的道德盟约或其他规则被破坏,那么,由此造成的道德破坏或伤害可能遍及所有他人,甚至子孙后代。这在世界历史上是有例证的。

  我觉得后面这两位学生的看法特别具有现代公共意义。在历史的某一时刻,恶进入了这个世界。一旦这个恶(非正义)进入了这个世界,并且开始存在那里,它就在起破坏作用了,这个世界也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这个恶或罪无可避免地会改变所有的人际关系和个人行为,普遍程度可以超过一般人的想象。这些受影响的人们于是有了不道德的行为,造成并强化一种普遍的,人人作恶的生存处境。

  在这个处境中,每个人都参与了恶,都在影响或鼓励其他人像他自己那样参与罪和做恶事,没有一个人是与其他人隔离的。每个看来是个人的自由行为,其实都并不是出自他自己的个人选择。他所做的选择,做出的行为,都与他所身处的那个社会和那个社会中的他人密切有关。在美国,奴隶制就是这样一种原罪

  这样解读原罪与每个人的关系,与阿伦特和哈维尔对极权社会的分析——— 极权主义败坏人类道德生存处境———相当一致。例如,“文革”的时候,人们生活在一种道德堕落的状态之中。

  即使我们对“原罪”这个问题不能得出一个明确的解答,那也不会削弱了讨论“原罪”问题的人文价值意义。如帕斯卡尔所说,这些问题可能对我们是一个“谜”。但是,又和帕斯卡尔所说的不同,我们讨论这个“谜”并不是为了把它当做我们今后生存的一个“宿命”,而是为了反抗和改变这个宿命。

  今天,我们仍然在为“原罪”的破坏付出代价。中国古代的人都敬天知命,相信神佛,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所以不敢胡作非为。对神的信仰,也使人们的道德水准保持在一定的高度上。但在世界历史上的某一时刻,强权彻底破坏了人的“敬畏”感,人变得为了功利目的,急功近利、无所不为。于是,弄虚作假、谎言欺骗变成为社会行为的规范,开始在政治、社会、文化、商业、人际关系中无不充斥着虚假和谎言。于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缺德害人的事情举不胜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出现了一个“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可怕局面。大面积的人性扭曲、良心泯灭、道德畸形,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人们会情不自禁地问:我们究竟是怎么落到这么一个道德堕落的境地中来的呢?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呢?这么问,问的其实就是“原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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