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
2、申请人持相关必备材料到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3、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将材料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批;
4、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同意后制作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交给申请人。
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3、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交离婚材料)
4、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5、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6、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7、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8、丧偶的,需要提供与原配偶的《结婚证》、原配偶的死亡销户证明或加盖死亡章的户口本;
9、夫妻双方均为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的,需要出具调出地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10、退回的第一个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和退回独生子女费单据的A4纸复印件。
具体分类情况:
(一)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北京户口
去女方档案所在地计划生育办,领取准生证,并加盖公章,表明“初婚未育”; 拿着结婚证去男方单位办公室加盖公章,表明“初婚未育”; 去所在街道计划生育办,准生证标号,加盖公章。
具体流程:
凡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向女方单位(无业、个体人员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由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造册。
女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批,盖章并登记造册。《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
女方户籍地如有变化,由女方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进行变更登记。
当男女双方婚姻发生变化时,则《生育服务证》作废,由单位收回《生育服务证》。
(二)夫妻双方一方为北京户口,另一方为外地户口(以北京女+外地男为例)
所需材料:
女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男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二级婚育证明(详述见提前准备工作);其他-结婚证(带一本就行,建议在哪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就带哪一方持有的结婚证,我带的是我自己持有的)
提前准备工作:
女方-确认好档案所在地(存档单位),若有档案存放证明(如:存档证)也请一并带上。
男方-在户口所在地开具二级婚育情况证明(需街道/乡镇计生委盖章,具体格式请详询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