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如何提取公积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上海住房公积金;
2、购买上海经济适用房;
3、公积金缴存人员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没有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
4、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二、提取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
2、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籍证明、委托书(受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经济适用房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四、其它证明材料:
2、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公积金账户在集中封存专户);
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自愿缴存人员)。
五、提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