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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本质与现象:哲学原理、辩证关系

本质与现象是互为表里的,一个表达了事物的内涵,一个展现了事物的外在,反射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水准和深度,是哲学范畴的专有理论。

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本质与现象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完全对立统一的,哲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性质,是自身构成要素之间的稳定联系,是事物本身具有的特殊化矛盾,是和必然性、规律同等程度的概念。

组成事物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是事物本质存在的客观基础,事物事物的本质区别,是由事物各个特殊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决定的。而现象则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由于事物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本质有时以假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假象是事物本质的反面现象。

由此可见,现象与本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某一具体的事物无疑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其本质在不断表现出来,即不断转变为现象。现象与本质的相互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现象与本质是相互包含,相互依托的,唯有二者相辅相成,事物才会发展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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