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新房公积金怎么贷款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第二步:提出贷款申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
2、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
(2)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贷款类型为购买新建住房贷款;
(3)填写申请信息;
(4)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
(5)上传申请资料图片;
(6)提交贷款申请。
(二)至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领取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领取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