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京籍人员离京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填写《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5.本人银行储蓄账号。
办理程序: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办理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到办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机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申请销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需在表内注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查询登录密码。
注:销户后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目前此政策实施管理部为海淀、丰台、西城管理部,其他管理部暂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