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保障性住房。
那么,北京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是多少年?北京公租房住满5年后可以进行买卖吗?
北京公租房的租赁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且北京公租房不能出售,只能采取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依据: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答疑解惑专栏上,有市民咨询“北京市的公租房后期可以购买吗?也就是产权可以归个人吗?”,官方的回复内容是“北京市的公租房只租不售”。
北京公租房住满5年后怎么办?
公租房居住满五年后并不归个人所有,五年后如果仍然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可以重新提交申请续租。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