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如何转移到广州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如何转移到广州,希望大家喜欢。
一、受理条件
1、职工已在异地中心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异地中心已同意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关系转入。
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
1、予以批准的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格式。
(2)转移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2、不予批准/办理的情形
满足下列其中一的,不予以办理。
(1)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二、受理材料
1、书面委托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
4、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相关证明、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公积金联名卡、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申报预约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再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