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房产证遗失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
提供户口簿。
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
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