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配租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公租房配租标准的"详细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公租房配租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配租单位可以结合房源情况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
(二)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
(三)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家庭人口数按照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独生子女死亡且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可以按照其失独前的家庭人口数确定配租建筑面积。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二、配租单位应当根据可供房源数量、户型面积和选房名单等,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组织选房:
(一)依次自主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租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选房,按照配租建筑面积标准,选择其中一套住房;
(二)依次抽签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租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抽签,按照配租建筑面积标准,在一次抽取出来的若干房源中选择一套住房;
(三)计算机自动编配。即入围名单内的认租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由配租单位按照配租建筑面积标准,通过计算机一次性为每个申请人自动编配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其他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并已在配租方案中明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