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本月增员或减员后,即可申报本月社保费。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一般情况下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即可。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也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办理次数:
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社保费,分首次申报及二次申报。
1、首次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本月社保费。
用人单位当月未按时申报而需要申报上一月的社保费。
2、二次申报:
用人单位完成本月申报后,需对本月新增用工参保缴费的,应申报增加人员的`本月社保费。
用人单位完成本月申报后,需再新增单位险种的,应办理未申报险种的申报。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0.8%、0.64%、0.48%
个人缴费比例:0.2%
注:广州市人社局宣布,将于2016年3月1日起下调全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1.2%、0.9%对应降为0.8%、0.64%、0.4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20292元(6764*300%)
缴费基数下限:1890元(市最低工资)
缴费方式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办理地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联系电话:12333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