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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布尔加

  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有一条狼狗,名叫布尔加。他得到它的时候,它还是一只狗崽,从小就由他亲手喂养,因此这狗对他的感情深厚。他走到哪儿,它也总要跟到哪儿。有一次,托尔斯泰要到高加索去办件事,带着它很不方便,就吩咐仆人将布尔加锁住,独自走了。

  谁知,托尔斯泰才走到驿站,刚换上牲口要出发,突然看见大路上有一团乌黑发亮的东西急急奔来。他定晴一看,原来是狼狗布尔加

  它一见到托尔斯泰,跑得更快了,嘴里高兴得呜呜直叫,扑在他怀虫直舔他的手,然后去大树荫下伸直身子躺下,整条舌头直吐出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原来他不见了主人,就死命挣断索子,边用鼻子寻找托尔斯泰走过留下的气味,边奔跑,一口气奔了二十里路。

  这狗浑身漆黑一团,只有前掌是白的。它脸部宽阔,眼睛闪亮乌黑,牙齿雪白,常露在外面。它温文尔雅,从不咬人,但咬起猎物来却极有韧劲。

有一回,它一口咬住一只熊的耳朵。熊又惊又怒,使劲地用掌掴,打得它翻过来倒过去,可布尔加犹如蚂蝗叮住人皮肤一般,死活不松嘴。熊气得整个儿趴在它身上,想利用自己的体重压碎它,可它就是死缠烂打,毫不畏惧,直到猎人打死了熊,用冷水泼它,它还是不松口。它,就有这么一股子狠劲儿。

  十一月份的一天,托尔斯泰带了布尔加和其他几条猎狗去打野猪。这时的野猪通常长得肥胖溜圆。因为这时候高加索树林里,野果子遍地都是,野葡萄、松子、苹果、梨子、草毒,外加橡实,随处可见。野猪生性贪吃,从早吃到晚,这就吃胖了。长胖了的野猪身子蠢笨,力气不大,要比平日容易猎获得多了。

  众猎狗进了树林不一会,就已闻到了什么气味,一阵吠叫,一齐向深林里扑去。布尔加劲头十足,挤开齐头高的野草,勇往直前,连对主人的叫唤也不理不睬。托尔斯泰只好眼看它跑。树林越来越密,树枝勾走了他的帽子,抽打着他的脸,荆棘十分好客地拉扯着他的衣服,可他什么也看不见。

  猛地,他听见猎犬的吠声越叫越凶,中间夹杂着一阵阵厉声的嚎叫,这是野猪想突围了。托尔斯泰连忙举起枪,朝前凑了凑。果然,一头肥胖的野猪正摆开决斗架势,一下一下地向众猎狗猛扑,几只猎狗则尾巴夹在两条腿中间,边吠边步步后退。三步外,布尔加已倒在地上挣扎。托尔斯泰稍作瞄准,手起一枪。“砰”的一声巨响,野猪吓得转身向密林中窜去,猎狗们全跟了过去。托尔斯泰也跟随在它们后面。野猪受了众狗的包围,正在东闯西突,它一眼看见有人,就朝人扑过来,托尔斯泰忙开了第二枪。这一枪打得很近,枪管几乎已触到它的身上。枪声一响,连它的刺毛都被烧焦了。野猪哀嚎一声,“啪咚”倒在地上。它虽然死了,但身子还在抽搐,众猎犬纷纷扑上去舔它的血,扯它的肚子。

  托尔斯泰忙不迭跑回去找布尔加布尔加见主人跑来,嘴里哼哼唧唧呻吟着,挣扎着爬起来。主人抱住它,让它躺下。布尔加的肚子已被野猪挑开,一大堆肠子流出来,拖在地上。看来是布尔加勇猛有余,智谋不足,肚子触上了野猪的獠牙。托尔斯泰忙将它的肠子塞回肚子,然后为它缝肚子,止血。

这么一针一针地缝当然是很痛的,可是布尔加不但不反抗,反而很感激地用舌头不断地舔主人的手。

  然后,托尔斯泰去牵来一匹马,将野猪拖在马尾巴后面,又将布尔加搁在马背上,让马缓缓走着回家。这样养了两个多月,布尔加终于健壮如初了。

看来,布尔加的命够大的。

  又有一次,托尔斯泰要离开高加索回家。当时故争还在继续,为了安全,他想天没亮动身,所以这夜压根儿没合眼。午夜前后,他忽然听见隔壁街上的猪棚有一头小猪在尖声哀叫,声音里充满了恐怖。这是有狼光顾的讯号,他赶紧提了一杆枪朝叫声跑去。才跑到那条街,已听见那边人声喧哗。

  有人在叫:“在这里!在这里!”  布尔加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竖起它的短耳朵,跟在主人后面。当托尔斯泰向篱笆跑去时,他看见一头狼从猪栏那边径直跑来,跑到篱笆边,一纵身,跳了起来。他急忙倒退几步,端起枪一扳枪机,谁知枪只“吱”的一声,倒霉,枪哑火了。狼并没有停步,飞一般跑了。布尔加怒吠一声,勇敢地追了上去。可惜它腿短,役狼跑得快。托尔斯泰怕狗有闪失,就提了枪赶上去支援。人跑的速度与狼和狗无法相比的。跑着跑着,狼和狗都不见了。不一会,他听见狗的叫声和呻吟声。托尔斯泰转到街角的水沟附近,才发觉狼已不见,布尔加垂看尾巴很激动地朝他跑来。布尔加呜呜叫着,把它的头往他身上擦。它一定想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主人,可惜它不会表达。托尔斯泰仔细检查了一下狗,发现布尔加头上有一处小小的咬伤。大概是它赶上了狼,在与狼的交锋中被狼咬了一口。伤口很小,托尔斯泰便没放在心上。

  回到屋里,托尔斯泰心里甚是惋惜,心想如果不是这一枪哑火,这狼现在已经在开剥了。一个老哥萨克走来聊天,他对托尔斯泰说,这狼压根儿就不是一条狼,而是女巫变的。正因为它是女巫,所以才会对枪施妖法,让枪哑火。

  两人正谈得起劲,蓦地,群狗一阵狂吠,飞一般冲出门去。大家伸出头去,只见那头逃走的狼又回来了,它跑得风一般,几条狗没一条追得上它。

这样一来,老哥萨克更相信它是女巫变的了。因为从来没有一头狼是逃走后再敢回头的。但托尔斯泰倒记起来了,听老猎手们说,有这种行为的狼很可能是一头疯狼。他忙将布尔加唤来,将一撮火药按在它刚才被狼咬的伤口上,然后点上了火。火药吱的一声燃烧起来,疼得布尔加蹦了起来。他这样做是在替它消毒,免得它染上疯病。

  这以后,托尔斯泰又在彼那蒂哥尔斯克耽搁了两个月。这个城市很美丽,他住的屋外有一个花园,他就常常带了布尔加在花园里散步。有一天,他正带了没戴颈圈的布尔加在散步,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奇怪而可怖的叫声。

狗在吠,在嗥,在嚎,人也在大声嚷嚷,并且越来越近。布尔加一听见噪音,就好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它竖起了耳朵,露出了牙齿,跳起来,开始叫了。

  噪声越来越近,好像全城的狗都在吠叫,都在呻吟。

  托尔斯泰问一个过路人:“这是怎么回事?”  过路人说:“这是城里当局下令,说街上的野狗太多了,要统统杀死。

是派监狱里的囚犯来动手的!”  “什么狗都打吗?”托尔斯泰担心地问。

  “不,只打没项圈的野狗。”过路人说。

  说话间,囚犯已经向他们走来,前面的一个是兵,后面跟着四个戴着铁锁链的犯人,两个手执长铁钩,两个各执一根大头棒。他们一下钩住一条野狗,几棒就送了它的命,野狗们发出一声声恐惧的惨叫,囚犯们则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候,布尔加竟一跃而起,像扑熊一般地扑去。

  托尔斯泰记起它没戴项圈,忙不迭大叫:“回来,回来,布尔加!”  话音未落,囚犯们见这狗没项圈,已一钩钩住了它的腿,尽管托尔斯泰大喊不要杀它,另一个囚犯已举起了大头棒。这一棒下去,布尔加就算有三条命也会一齐丢了。布尔加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死命一挣,扯去了一大块腿皮,飞一般逃进屋去,藏到了床下。

  谁知,在这一次大劫之后,布尔加竟开始垂头丧气起来。这是它上次被熊扯开肚子的那次都见不到的。它见了什么东西都舔。它也舔主人的手,但已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为了友好亲热。它不住地舔,呼呼吐气,最后甚至会用牙齿去咬,吓得托尔斯泰再也不敢让它舔手。于是它就舔靴,舔桌子腿。

  这样过了三天,布尔加不见了。再没有人见过它。它是不会被偷走的,更不可能自动出走。这时候,正好是它被狼咬后的第六个星期,毫无疑问,这头狼是疯狼。布尔加被它咬了一口,染上了病菌,也疯了。发疯的动物往往很想喝水,但是喝了水抽筋抽得更厉害。它又痛苦又口渴,就只好咬东西了。布尔加的行动都证明它是疯了。

  托尔斯泰很喜欢这条狗,就到处去寻找,可是找遍了城里城外,竟连一点踪影也没有。农民们说,一条聪明的狗染上了疯症,它就会跑到田野或树林里去,在那里找到它所需要的野草来治疗自己。

  可是,布尔加最终还是没有回来。它永远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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