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志红 微信号:wzhxlx
这是存在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
换成心理学的说法,这句话更容易理解:一个生命的意义就在于选择,只有不断地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这个人才算活过。
相反,假若自己的人生总是被别人选择,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白活了。
这不只是枯燥的说教,而是很简单的事实。
譬如,一个上大四的男孩对母亲说,活着真没劲,我想自杀。
他的自杀冲动不难理解,因为他的精神生命已被母亲杀死大半了。从幼儿园开始,这个母亲就一直在替孩子做各种各样的选择,孩子则只有一个任务:好好学习。但现在儿子即将大学毕业了,这个母亲还在不停地替孩子做各种选择,大一时为他谈恋爱担心,大四了为他还不谈恋爱担心;因为担心他没有朋友,这个妈妈设计各种节目,逼儿子去交际;因为担心儿子不开心,想各种活动让儿子参加……
她的动机似乎是好的,但她什么都替孩子做决定,是在杀死儿子的精神生命
这是实实在在的“杀死”,而不是运用了比喻的手法。所以,她儿子才产生了强烈的自杀冲动。他一次次地在对母亲说,我想自杀。其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对母亲说,请不要再替我做选择,你这样做是在要我的命。
在替别人做选择时,我们常运用一个借口:我担心他做了错误的选择。
但是,即便是错误的选择,那也意味着自己曾经活过。而没有选择,则意味着自己根本没有活过。
我们其实都深深地懂得这一点,所以,我们普遍都很讨厌——我说的是情感上,而不是理性上——别人替自己做选择,无论那选择看上去多正确。因为这是在杀死自己的精神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