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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开审:爱为什么变成了伤害?

邓美娅 丨 壹心理专栏作者

骇人听闻的南京虐童案今日开审,虐童母亲李征琴说:“宝宝到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改一下他的恶习,我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

看到养母这样的辩词,有人说母亲的行为是犯罪,是人格的不完整表现,是变态的心理反应,也有人觉得这是一个孩子的教育问题。母亲为什么选择“打”来纠正孩子撒谎行为?孩子为什么3年了还是继续撒谎?母子之间是一场怎样的心理战?

母亲“打”孩子、惩罚孩子有其心理根源

首先,父母本身有获得孩子尊重的需要,孩子不听话,屡教不改让父母觉得自己不被尊敬甚至被冒犯,从而把本有的“爱”转为了“生气、愤怒”。所以我们常说,“爱绝不会让人痛,只有需求没被满足才会痛”。

其次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处于孩子的上位,对于很多家长而言,孩子是我的,我得对他的一切负责,所以“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成器”就变得那么冠冕堂皇。事实上,此时父母只是把孩子当做了自己的“私有物”,没意识到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第三,父母长期有“打”孩子的行为极有可能根源于成长经历,他们小时候同样是被暴力对待的。当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

孩子撒谎有其心理根源

孩子天生并不会撒谎,因为他们看见什么就是什么,听见什么就说什么。但是随着成大,孩子从周围环境习得了撒谎,甚至体验到撒谎的好处。

首先从学习的角度来讲,大人之间无意或善意的谎言都会被孩子捕捉到,孩子发现大人都可以做,为什么小孩子不可以?便会模仿。另外父母有时的承诺没有兑现,孩子无法理解其中的原因,只会觉得父母失信于自己,再次习得撒谎是被允许的,这反应了孩子的模仿心理。

其次,孩子为了取悦父母,或者为了避免说实话而带来的惩罚选择说谎,从某种意义上说,撒谎是出于自我保护而做的选择,这反映了孩子安全的需要。

再次,如果撒谎已成习惯,这更涉及到父母教育方式的问题了,父母过多强调孩子撒谎时想掩盖的错误,而忽视了要纠正孩子撒谎行为本身。

母亲的打是爱还是伤害?

从本意出发,我相信每位母亲教育孩子都是带着爱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有爱就不会带给孩子伤害,不适当的打或肉体惩罚会带给孩子无尽的心灵伤害。

孩子跟大人一样有着基本的需求,被爱的需要、成长的需要以及被尊重的需要等。父母惩罚孩子,特别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孩子大打出手,让孩子在人前丧失自尊,会影响孩子以后的人际交往能力。

孩子的自我成长来说,经常被惩罚的孩子会养成懦弱、自卑的性格,在内心深处会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错误,甚至多疑,与人交往畏手畏脚,思前顾后,不敢表露真实的自我。

惩罚带给孩子心理上的改变,必然也影响着行为,所以孩子为了避免备受惩罚之苦,千方百计寻找辩解理,由而开始了撒谎的行为。更糟糕的是,孩子会从父母的打骂行为中习得暴力和攻击手段,在未来的生活中使用。

父母如何有效地惩罚孩子

肉体惩罚孩子并不是我们推崇的教育方式,正面的教育,积极的引导才是根本。如何适当地使用惩罚,帮助孩子建立规则呢?

所谓适当的时候,首先就年龄段来说,心理学家们都认为0-3岁孩子处在自主性与羞怯疑虑之间摇摆的阶段,孩子的很多行为都是无意识的条件反射,过多的惩罚会导致他们反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所以三岁前不适合用惩罚的方式。

对3-6岁的孩子,可以在他坚持错误行为时,给予适当的惩罚。而到了6岁以后,孩子的自我意识开始完善,体罚会加重自卑心理等。而到了10岁以后,基本不再有“打”的教育方式了,过分的惩罚只会让孩子产生严重的叛逆心理。

所谓适度的惩罚,次数不宜过于频繁,决不能打孩子的头、眼睛和耳朵。其次,惩罚孩子时一定要给孩子新的出路,用更好的办法取代不良行为。

有效调整孩子撒谎的办法

1. 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即使是善意的谎言也要少有,不轻易对孩子许诺,承诺的事情尽可能的做到,如果做不到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

2. 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各方面的需要,多设身处地的为孩子想想其行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了解他的希望与意图,如果是正常的需要我们尽力创造条件满足,但同时指出撒谎本身的不对之处。

3. 与孩子平等交流。家长们避免高高在上的优势心理,学会蹲下来跟孩子对话,多告诉孩子你的感受,而不是去指责孩子的行为,不管他做得对还是错,爱他是永远的。

4. 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孩子的坏习惯不是天生的,惩罚的目的是让孩子体会到撒谎的代价,找到更适合的方法。

5. 积极正面的引导,其实父母天生都是催眠师,我们出现在孩子面前的言行更积极一些,更正面一些,他们就可以无意识总学到这些积极的东西。

 

邓美娅,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专业催眠治疗师,目前在高校从事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工作,擅长亲子关系、青少年心理、特别是学习动力提升及考试焦虑等方面的问题。咨询方式:手机:18026234008,QQ、;41968656

本文由 壹心理专栏作家邓美娅所著,版权归壹心理所有,所有的独家文章未经正式授权不能转载,如需授权请联系susan.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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