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央视的《今日说法》栏目播放了这样一个案件:20多年前,山东的一个杀人犯潜逃到陕西西安,并且和当地的一个妇女结婚育有两女,他看起来十足一个老实人,但是却多次和妇女、女孩(并不乏大学生)攀老乡,开着自己的摩托三轮把对方拉到工地、果园、大桥下……甚至家里对其实施强奸,仅在他家搜到的包就达28个之多,还有各种女性内衣、丝袜、鞋等物品,那么,这些年他到底强奸过多少女性呢?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警方接到报案两起,后来根据衣物等残留的信息找到几受害者,而他也仅仅只承认且因为证据确凿不得不承认这几件,警方将这些物品拍成照片在电视上以物找人,希望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然而长时间来却至今一无所获……
一个沉重且现实的问题出现在所有女性面前:被强奸之后,你会选择报警吗?
当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一部分自称是“女汉子”的女性朋友们说她们压根就不会被强奸,理由无非是自己长得丑还不够温柔,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强奸犯还专门选择漂亮的和温柔的下手,要知道她们可不是在找老婆,而且别忘了坊间说得那句实在是有伤大雅的流氓话语:灯一拉,都一样。
其实,面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不少人保持理性的,她们说会毅然决然地选择报警。可是事情的真相是她们并没有被强奸,所以这样的回答能有几分准确性,还是有待商榷的。我听到过最真实的回答:我会自杀的。记得听到这话时,我只是笑而不语,然而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笑,我至今仍然解释不清楚,应该不是嘲笑……
强奸,你很难想象在一个都已经改革开放了30多年的国家,人们对于这个词依然是如此地讳莫如深。有人说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思想,是很难改变的,那么,我不相信:为什么她们对于性会如此地开放呢?对于强奸这个非自愿性行为却是捂鼻子捂脸呢?虽然全国上下都在扫黄打非,但是越扫越黄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也就进一步印证了我们思想开放的选择性,并不是“取其精华,去其槽粕”,而是有所闪躲。
据说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多父母会在年龄差不多大的时候把避孕套放在她们的书包里,为的就是防止性行为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当然这里不是专指强奸,但是面对强奸,他们也说:迅速趴下,防止受到其他伤害。其实现在好多中国的父母也开始这么做了,崔永元就承认了这一点。我在这里说这些话,并不是要崇洋媚外,只是想给大家摆正一个心态:强奸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当然也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
为何面对强奸要迅速趴下而不是反抗?这里有一个常识问题,一般强奸性行为的主导方是男性(当然也会有女性),众所周知,综合男性的整个身体构造,至少在力量方面占据绝对的优势,当然也有女强人的例外,可是我们这里不谈极端,毕竟吹毛求疵的人即使到了天堂也能找到瑕疵。这个时候,如果女性发生反抗性行为,往往会激怒男性(通常说男性是靠下半身思考问题就是这个道理),我们说冲动是魔鬼,而杀人往往就是那么一刹那的事情,国内此类事件早已经屡见不鲜,这里就不再举例子了。
可是,强奸过程中不反抗,并不代表强奸后不报警。从根本上来说,强奸终归是违背妇女意志的一种行为,这就侵犯了妇女的身体自由权,而大量强奸案件的发生,往往也都是强奸犯抓住了受害者的心理,所以才会屡禁不止。作为一个学过法律的人,我的建议是:待强奸过程发生后,保留证据,并且尽早报警。
关于处女膜的问题,不知道已经讨论了多少年,依然没有定论。也有不少人对我提出过,我的回答也会闪烁其词,而其实后来的我则是更多了一份理性:如果并非性滥交所致,也就是处于非处和道德没有一丁点儿关系,那么我个人觉得大家没必要那么看重。
有很多女性被强奸之后会有一种羞辱感,这完全是拜所谓的“贞操”所致。其实大可不必,谁也不愿意被强奸,从某种角度来说,强奸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还有一些女性会觉得被强奸之后报警不仅仅会给自己和家人的声誉造成影响,而且也往往于事无补,自己以后小心一点就是了。其实对于这种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的,要是每个人都沉默,那只会让强奸者更加猖狂,别忘了自己的女儿、孙女……也会遭遇这样的噩梦。
强奸,对于国人来说,这是一个每个人都感兴趣,但又都避而不谈的话题。我之所以在这里说,不仅仅是由于学了法律而相对的理性,更多的是一种希冀:不要谈强奸而色变,不要和强奸犯反抗,被强奸之后不要沉默而不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