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对象的时候,青年男女通常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他爱不爱我,我爱不爱他上,可能很少会想到这位伴侣,还身兼重要的职务——你未来的合作伙伴。
抛开想象的到的柔情蜜意,大概没有任何人会象爱人一样成为你人生中合作时间最长、合作也最紧密的伙伴,柔情蜜意之外有的是想象不到的素质要求。
这种合作,小到生活起居的合作,譬如说,鸡蛋是煮五分钟还是八分钟;沙发是买布艺还是真皮;鸡零狗碎是多情保留还是无情抛弃;可不可以在卧室享用汁水四溢的水果;大到大事件的合作,与双方父母如何相处;孩子如何教育;金钱如何支配;费用如何划分。
据一份网上的婚前协议书,对夫妻之间相处在即,凡能想到的权利、义务、要求,都做了生动的规范。囊括了经济上感情上思想上的方方面面,连个人发展不同步,导致可能有一天双方不再有共同语言时如何处理都想到了。
但是一份合同的订立,能否带来期望中的成功,还要看合同执行的怎么样。既有运气,也要看合作伙伴是否具备合作精神。
容易产生摩擦的,不一定是方法上的差异,而是目标本身的模糊。比如说,婆媳矛盾这种通病,有人在处理的时候不是本着公平公正,或者和睦大家庭珍惜小家庭的目标,而是一味的强调“那是我妈妈”,以取悦自己的母亲为唯一目标。这必然会和媳妇目标不一致。再比如,对私密空间和经济独立的坚持,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还是以此作为手段,想要建立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
双方可能都想到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却失于思考这种权利义务的规范,不仅是为了双方相处起来舒服,更是为了合作一个共同的目标。
当创造一个新的家庭,培育一个新的生命,成为神圣的共识,还有哪一位打算钻钻合同的空子,偷着给自己的父母花大钱,却计较对方对他的父母太大方;自己在外头花天酒地,小暧昧的不行,对方和异性说句话却大发雷霆;为了在心理上压倒对方,发生争执的时候,高冷到底不依不饶。
一个好的合作伙伴,识大体,顾大局。
要达成一个共同的目标,定要双方都有所放弃有所奉献。
要放弃对原来家庭的部分顾及,对自我的尽情舒展,这既不容易也不舒服,所以最重中之重的是放弃私心——享受的私心,凌驾于对方之上的私心,在家庭事务中偏重自己感情的私心。
一份事先拟定的协议再详尽,也没有能力包括那些未来之事。孩子是应该在美术上还是音乐上多花时间;是高中就出国留学还是等到上完大学以后,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夫妻在婚姻中的合作水平起到不容小觑的作用。
只是勾画出两人相处的边界是不够的,有个风趣,能干,漂亮的伴侣也还是不够的;他还得有合作精神,为了构建美好家庭的目标,愿意努力,妥协,倾听,完善与目标冲突的那部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