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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生父和继母虐待、骨瘦如柴的童童刚随生母返回香港,云浮市丧心病狂的父亲林水全又用滚烫的开水淋烫女儿……在正常人看来无法想象的虐童事件,为何频频出现在离异家庭?虐童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心理隐疾?
孩子不是替代品、附属品、筹码
虐童的主要原因归结为父母对待孩子的三种认知偏差。
1.对峙心态:孩子成为双方赌气的“筹码”。
一对夫妇因双方吵架,年轻妈妈将仅几个月大的孩子饿了一整天,直到丈夫认错后才肯给孩子喂奶。
“夫妻吵架时,孩子往往成为矛盾的对峙点”,部分父母出于心态的不成熟,将孩子视作吵架对峙时威胁双方的“筹码”,用各种方式变相伤害孩子,直到其中一方因父爱或母爱而屈服。
2.替代品心态:“打不了他我可以打他的孩子”。
曾有一位和丈夫关系冰冷的母亲,长期虐待自己的女儿,每次都专打孩子的眼部,最后导致女儿双眼红肿,看不到任何东西,询问其虐女的原因,母亲竟回答“打不了他爸爸我可以打她,反正也是他的孩子”。
“这种‘打不了他我可以打他的孩子’的心理,其实是一方在无法通过正常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另一方的愤怒甚至恨意”,而将孩子视作了其父亲或母亲的替代品,将自己的怒气变相转加到了孩子身上,借孩子来发泄自己对另一方的不满。
3.附属品心态:“孩子是自己的,要打要骂随自己”。
也有父母将孩子视作自己的附属品,认为“孩子是自己的,要打要骂随自己”,理所当然把孩子当做情绪的发泄工具。
持有此种“理所当然”态度的父母一般都在自己的童年时期也遭到过父母的经常性的暴力。
离异潜伏期更易虐童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便存在着诸多问题,离婚不过是矛盾集中爆发后的结果。而在矛盾出现直至离婚的心理潜伏期,由于多项矛盾和心理的冲突作用,孩子往往会成为愤怒的聚焦点,这一时期的虐童倾向尤其不能忽视。
曾有一位酗酒后便习惯殴打女儿的父亲,在接受心理咨询时表示,虐女的根本原因便是由于想离婚而被妻子以各种理由绊住后生发出的恶习。
情绪冲动型虐童更为常见
虐童行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长期性习惯性虐童,一种为冲动型虐童。一般因一时的心理压抑或矛盾无法排解,加之烟酒等刺激而产生的冲动型虐童较为常见。
这类虐童父母要注意情绪的自我排解,摆正对孩子的认知,理性地看待问题而不是用其他方式变相发泄。而儿童身边较为亲近的老师、同学、亲人等也要注意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变化,发现有被虐待迹象的儿童要及时举报,政府、民间公益组织也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和对儿童的关爱措施。
作者简介:
张兰欣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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