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y525.cn
近日,新闻媒体和网络都在关注“三个孩子相约携手跳楼事件”,议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事件形成的原因上,对三个孩子行为的不理解、不接受。媒体主要对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方式、学生负担重、家庭陪伴少等因素进行讨论。从现象上来讲,这些都是驱使孩子去选择跳楼,选择死亡方式的动力。
换言之,是上述原因逼迫孩子去做出了那样的决定。那么,解决了上述因素就可以预防和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了吗?跳楼是否是孩子迫于惩罚、责骂、失望而做出的冲动的选择呢?
三个孩子拥有一上午的时间来考虑、来决定,并相约三人。第一:情绪冲动的决定是即时的,并且是有时效的。第二:情绪冲动的决定是坚定的,不顾后果的。三人中有一个女孩是犹豫的,是徘徊的,若是情绪冲动决定,她不会再做徘徊和顾虑。
也就是说,她们的选择不只是情绪冲动所致,那背后的动力还有什么呢?
马斯洛需要理论中提到人的需要,即体现的人的本能需要。其中包括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情感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三个女孩相约跳楼是内在本能动力的驱使。
人有生的本能——在生命或安全遇到威胁时我们会本能地防御、本能地抗争,比如垂死挣扎。人有“爱“的本能——爱与被爱的本能,人是一个个体,在与人建立关系时,这种爱与被爱的本能会得以体现,比如爱不忍释。
对于三个孩子来说,她们的选择不是求死,而是“求生“,获得另外一种本能的求生,本能的“求被爱”。在她们的生活中,她们的尊严,快乐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要面对的是责罚和辱骂。她们的被爱与爱的本能得不到依托,而面对的是父母的长期“遗弃”。在她们的生活中,已经是“生不如死”的绝望状态,因此她们在本能的驱使下选择“求生”以获得另一种生存。对于她们三人的行为,学校,家庭,社会大众都会不接受,认为是不理智的行为。但对于她们三人来说却是自然的,安全的。
在媒体和大众广泛报道时,应对孩子的行为表示理解与接受,因为这是她们无法去左右的,是本能的驱使。若是表达的是误解和排斥,她们很有可能会形成心理创伤,会有二次伤害的危险。另外关注教育体制的同时,关注孩子的本能需要,这样才能形成合理化的教育体制。
若是将快乐、开心、归属感、尊重得以满足,满足“生“的本能,孩子们本能的驱使只是更好的去生活,而不会去求她们的“生存”。
作者简介:
张兰欣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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