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儿子与情人”旅馆
一周只花125英镑,感受劳伦斯名著氛围
黑马
翻开诺丁汉郡旅游手册,在乡村旅店介绍那一页上有一个独特的广告,标题是“‘儿子与情人’旅馆”,广告词很吸引人:“著名作家故居,配有大花园,与开阔的乡村接壤,周边有拜伦故居等景点,一周租金起价125英镑。”
这就是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青少年时期曾经居住过的煤矿工人住宅,它位于距诺丁汉14公里处的伊斯特伍德镇。因为劳伦斯的代表作《儿子与情人》的故事以这座房子为背景展开,这里现在已经开辟为“儿子与情人”特色旅馆。对喜爱劳伦斯作品的人来说,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可以实地体验这部作品。
我作为一名劳伦斯作品的译者和研究者,多年浸婬在其以故乡为背景创作的小说和散文中,几乎与这里的地名朝夕相见,所以,我很快就在镇上花园街拐角处找到了“儿子与情人”旅馆。
这是一幢普通的红砖老屋,如小说开头所描绘的那样,“挺实惠,也很体面”。走进这座房子,但见前厅雅致大方,钢琴、靠椅、沙发、瓷器等摆设,没人会相信这是矿工之家。房子里有劳伦斯少年时代的用品和全家福照片。
《儿子与情人》风靡世界文坛90年,魅力至今不减。小说视角独特,对人性中隐秘的“恋母情结”有深刻、形象的挖掘。一般认为,小说中的儿子保罗就是劳伦斯的化身,而莫雷尔太太就是劳伦斯的母亲莉蒂娅,保罗的女友米丽安就是劳伦斯的初恋情人杰茜。小说的主线之一是以劳伦斯和杰茜的私情为蓝本,而劳伦斯母亲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的爱情。劳伦斯曾对自己的情人说:“你知道我一直爱我的母亲。我像情人一样爱她,所以我总也无法爱你。”这些折磨人的日子在《儿子与情人》中有很详尽的描述。
后面的厨房就是劳伦斯母亲为全家人做饭的地方,颇有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家庭的氛围。厨房外有一处窄小的操作间,可以在此洗菜,进行食品粗加工,然后拿到厨房里的炉子上烧烤烹煮。后院里还有压水井。楼上是三间带老虎窗的小卧室。《儿子与情人》中的很多环境描写活脱儿就是这座房子的实录。现在这所房子内景基本上是按照小说的描写复原布置的。
游客可以提前预定住宿,整座房子一周125英镑的租金,比普通的正式旅店要便宜得多。如果是全家人来当然更合算。那天我正赶上从多佛尔港来的一家人在此下榻,这家10岁的小女儿像导游一样,热情地带我上上下下地参观,还给我表演怎么用那些原始的洗衣器和绞衣器——原来这就是劳伦斯作品中提到的那个时代的时髦工具,可以用来洗厚厚的地毯并轻易地将地毯绞干。我问小姑娘的父亲,他们全家人住在这儿是不是自己做饭,他回答说:为了保护故居,这里的厨房是不允许做饭的,因此不提供餐饮,旅客吃饭要到镇上的餐馆去。
值得一提的是,劳伦斯大部分作品的背景都有家乡实景的原型,而且这些原型都列入了劳伦斯故乡的文物保护工程加以悉心保护和开发,并对游客开放,在这儿,走上几步就能发现一块与劳伦斯有关的牌子。劳伦斯故乡应该是世界上最大的个人文学博物馆了。所以住在“儿子与情人”旅馆,还方便人们步行游览与劳伦斯有关的许多纪念地,住“儿子与情人”旅馆,实在比住在城里的旅馆要实惠并有意义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