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2月,英国伦敦戈尔斯顿银行,发生了百万英镑的抢劫案。接着,法兰夏家价值连城的珍珠失窈了。最近,国立艺术馆的卢本斯名画也被盗窃……这些接二连三发生的案件,都采用了最先进的作案技术,现场不留任何蛛丝马迹,而负责破案的几个警官,他们刚掌握一些线索,就一个接一个,莫明其妙地死于非命。
毫无疑问,一个神密的恐怖盗窃集团在大肆活动着。这事引起了著名的犯罪学家彼得·威姆西的震怒。他决定参与侦破此案。不久,一个大胆的破案计划,在他胸间酝酿成熟了,为此他作了三个月的精心准备。
三个月后,《晨邮报》上出现了这样一则新闻: “彼得。威姆西爵爷的遗嘱去年十二月在坦噶尼喀尔打猎时丧生的彼得·威姆西爵爷的遗嘱,昨天揭晓达五十万镑。其中一万镑捐赠给各慈善团体,对男仆茂文·本特馈赠年金五百镑和死者在皮卡迪利广场的公寓……(接着是一系列其他个人馈赠)” 这则新闻像磁石吸铁那样地吸引着那个神秘恐怖集团的犯罪分子。彼得·威姆西是当今英国最富有的贵族丹佛公爵的弟弟。他的母亲丹佛公爵太夫人是著名的钻石收藏家。对于丹佛家的财产,犯罪分子们早已垂涎三尺,只是慑于彼得·威姆西对犯罪学深有研究,曾破获过许多疑案,所以迟迟不敢下手。
现在彼得·威姆西死了,这是天赐良机,他们准备对丹佛家族下手了。
要对丹佛家族下手,先得掌握他家的内情,从中找到内线。
他们对彼得·威姆西家庭所有的成员和仆人,进行了分析、摸底,发现以前做过丹佛公爵二号当差的约瑟夫·罗杰斯是个可以利用的对象。他们就派三十七号裘克斯采取步骤,核实他的情况。
罗杰斯曾因偷窍主人金银酒器,被威姆西破获,后来被解雇了,从此他住在莱贝丝一所阴暗狭窄的房子里。当他见到威姆西遗嘱揭晓的消息时,得意忘形地说:“那个王八蛋确死无疑了!我自由了!”一连三天,他在伯蒙赛的一个下等酒吧间里喝得酩酊大醉。就在这时他结识了衣著华丽,潇洒慷慨的裘克斯先生。
裘克斯暗中找来两个仆人,证明了罗杰斯的身分。一切都查核无误了,裘克斯介绍罗杰斯参加了神秘恐怖组织。按照规定,新会员必须在当天晚上接受一号的审核。
晚上十点整,罗杰斯上了莱贝丝桥,一眼就看到一辆黄色小汽车等在那里。他说出了预定的暗语上了车,坐在窗户遮得严严实实的车里,脸上露出了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
车子在一所体面的住宅前停了下来,他下了车,走近大门,把一只黑绒面罩套到头上,遮住了脸,只露出两只眼睛, 面罩底部写着醒目的白字:“二十一号。”
他敲了门,三下重,两下轻。不久,门上出现了一个方孔,方孔里出现了一只耳朵。他凑近耳朵,轻轻地说了声:“归心似箭”。耳朵不见了,门开了,让他走了进去。
他走进接待室,一个浑身漆黑的蒙面人搜了他的身,用嘶哑的声音对他说:“见了一号,不能说半句假话,否则,你再也不能活着走出这间屋子!明白吗?”
“明白了。”罗杰斯刚说完,突然发现左面的墙壁移开了一道缝,里面出现了一个暗室。暗室里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身穿晚礼服,戴着黑绒面罩,上面用白线绣着“一号”。
罗杰斯刚走进暗室,身后的门就自动关上了。一号命令他把面罩摘下,仔细地证实了他的身份以后说:“很好,二十一号。”然后在一本大册子上登了记。他的声音冷酷无情,那张不露声色的面罩后面,仔细视察的眼睛蓝得发冷,使罗杰斯感到有些不安。
一号开始详细地盘问罗杰斯的家庭情况,罗杰斯在威姆西家当差时的情况。最后,他告诉罗杰斯,这是一个严密的组织,聚会时一律戴面具,因此谁也不认识谁,只有会长一号认识每一个人。谁要是失密或出卖组织,立即就会被处死;谁要是被警方跟踪,五号可以给他做整形手术,换成新的面目,新的指纹。
一星期后,罗杰斯参加了神秘恐怖组织的小组活动。他记住了各个到会者的身材、体形和口音。他发现一个结实的男人,表上用的是一条金链,还有一个高个子女人,手上带着一只钻戒。他不禁暗暗微笑,就是这种小地方的虚荣心,使他第二天就知道了这两个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后几天,他上公共汽车时,挑司机旁边的座位坐下,在反光镜里发现了他熟悉的身材、体形,立刻认清了盯梢者的面目。
在罗杰斯的带领下,神秘恐怖组织成功地窃取了彼得·威姆西生前所住公寓的价值七千镑的金银餐具,以及威姆西母亲丹佛公爵太夫人的钻石镶成的冠冕。就这样,他取得了一号的信任。渐渐地,他掌握了神秘恐怖组织大部分会员的姓名和地址。
不久,神秘恐怖组织准备窃取考特——温德尔夏直升飞机设计图,罗杰斯及时通知了派克警长,警方逮捕了现场作案的十五号和四十八号。可这两人在当天晚上就在拘留所被恐怖组织派人暗杀了。
为这事,罗杰斯立刻受到了怀疑。他发觉他的莱贝丝街上的住宅,被人搜查过。他的信件邮包也被检查过。他外出有人跟踪,他的自来水管也有人监视,为的是防止他用莫尔斯电报信号与人通话。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罗杰斯回到家里,在衣帽架上发现了一封密码信,通知他在当天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去一号家中开特别大会,违者严惩。
他看着信,心格登跳了一下,伸手去拿电话,但是又改变了主意。他上了屋顶上的小阁楼,爬到最远的一个角落,按动一个暗钮,一道暗门开了。
他爬了过去,进了隔壁房子的阁楼。天窗下面有只笼子,里面有一只信鸽。
他写了张纸条,夹在信鸽的羽毛里,然后让鸽子飞走了。
晚上九点半,信鸽飞回来了,带着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个字:“O·K”。
他看了微微一笑,把纸条烧了。他从抽屉里取出一支手枪,装上子弹,走出门去。
十一点三十分,他来到了一所孤独房子的大门口。六个黑色的人影向他逼了过来,将他包围了。他镇定自若地戴上面罩,进了屋子。
开会的屋子很大,灯光明亮,里面正放着爵士音乐,约有十对戴着面罩的男女在跳舞。屋子的角落里有个酒吧,罗杰斯走上前去,向管酒吧的戴面罩的人要了一杯威士忌,慢慢地呷着。
屋子里人已满了,一号站在台上,旁边坐着他的助手,戴着“二号”面罩。一号左右看了看,清了清嗓子,说道:“女士们,先生们,今天的特别大会很重要。在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叛徒!我现在向大家宣布,叛徒已经查明,马上就要清除。现在,请大家继续跳舞吧。”
罗杰斯听了,不动声色。这时有只手按在罗杰斯的胳膊上,使他吃了一惊。他回头一看,是个穿绿衣服的女人,向他伸出了手,他们就跳起舞来。
一曲告终,会长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我宣布,叛徒是二十一号。” 罗杰斯的心怦然跳动,迅速把手伸进裤袋,握住了藏在里面的手枪。可是,没等他掏出枪,双臂已被两个彪形大汉抓住了。他立刻被反剪双手,推到一号跟前。
五号把罗杰斯的面罩拉掉了,仔细地检查了罗杰斯的相貌后,觉得有些奇怪。他立即凑近一号的耳朵,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阵。一号点点头,表示同意。
五号走出了屋子,不一会,捧着一条浸着药水的湿毛巾走了进来。他将水淋淋的毛巾蒙住了罗杰斯的头和脸。三分钟后,当他取下毛巾时,大家的眼前出现了魔术般的奇迹:这叛徒不再是一个头发棕色,皮肤黄黑,神情猥琐的人物,而是变成了个头发金黄,皮肤白晰,面色红润,仪表堂堂的男子汉。
所有在场的人都发出了一片惊呼声,有的人立即认出他是彼得,威娜西,屋子里开始骚动起来。一号努力使喧闹声平静下来,开始审问。
二十一号承认,他的真名是彼得·威姆西,真正的罗杰斯已经在外国死掉了。这时,面罩下的每一双眼睛,都充满了恐惧和憎恨,大家虎视眈眈地向威姆西逼过来,都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一号宣布立即把他投进绞肉机绞死。
威姆西坦然地一笑,说:“你们对我的处理也许太草率了,如果你们仔细搜查一下我的外衣,也许会变得谨慎一些。” 一号立刻命令搜身。几个大汉从威姆西外衣的夹缝里搜到了一张名单。
一号接过一看,惊呆了,上面写着每个会员的姓名、地址,他急忙点火烧掉了。
威姆西看着那渐渐熄灭的火光,笑着告诉大家,他有一本册子,里面有每个会员的姓名,地址,照片,指纹。这本册子藏在他家里的保险柜里。他愿意把新改换的保险柜暗码说出来,条件是不要用绞肉机折磨他,赐他速死。
一号接受了他的条件,想派十二号去取名册,但这立刻遭到大家的反对,因为谁也不愿把自己的姓名暴露给其他人知道。大家都认为,应该由会长自己去取,因为他是唯一已经知道大家名字的人。一号只好亲自去取。临走时,他指派二号代他指挥一切。并说如果他两小时之内不回来,大家可各自逃命,对犯人随便怎么处置都行。
两个小时过去了,会长还没回来,二号怒气冲天,逼着威姆西交代会长遇到了什么意外。
威姆西告诉大家,他的保险柜很特别,是自己亲自设计的,有一个内室。
这内室有两道门。第一道是钢门,会长进内室时,肯定会在门缝里插进什么东西,不让它关上。可是他想不到还有第二道门,会长进去时,这门缩在厚墙内,根本看不出来。他一看到需要的那本册子,就会取过来。这本册子放在一个铁架上,铁架下有一个精巧的弹簧,会长取下册子后,铁架子就升起一点,立即接通了电流,秘密的滑门就在他身后关上了。”
二号听罢,大声骂道:“你——你这混蛋!快告诉我,打开内门的暗码是什么?快说!”
威姆西平静地说:“我把这内室命名为阿里巴巴洞穴,开门的暗码是‘芝麻,开门’。”说着,他又笑了笑,“我在设下这陷阱的时候,就想到了会发生今天的事,因此我在门上装了个特殊的仪器,必须要我站在特定的位置,亲自说出暗语,这门才会打开,顺便告诉你们,我的密室是不通风的,里面的空气,只能供一个人呼吸三小时。”
二号听了,命令把威姆西带去救会长。可是被一个混身漆黑的人拦住了。
他的面罩上写着“三号”。三号告诉大家,现在屋子外发现了可疑的人影。
这一说,“哄”的一声,大家都拥向屋外,逃命去了。
威姆西被三号五花大绑,扔进了漆黑的地窖。他的脖子上吊着一颗烈性定时炸弹,再过五分钟,整座屋子就会炸得粉碎。
威姆西焦急地想:派克警长一定带领他的全部人马,埋伏在这屋子的周围,神秘恐怖盗窃集团的匪徒们一个也逃不掉。可是当警察们搜查这所屋子,想设法营救我的时候将会在一片爆炸声中全部牺牲。如果这样,那损失太惨重了。想到这儿,威姆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觉得自己在最后一步棋上失算了。他在考虑整个计划的时候,太重人情味了。他原以为这伙匪徒一定会去营救他们的会长。然而这些都是灭绝人性的家伙。他们根本不会考虑别人的安危啊。唉,自己连这一点起码的知识都忽略了,还能称什么犯罪学家呢?
威姆西低着头,在想着,也在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突然,他的耳朵警觉地竖了起来。他分明听到咯吱一声,啊。地窖的门开了,一个人摸黑走了进来,为他松了绑。威姆西透过从门缝露进来的光线一看,眼前蹲着的是二号。二号喘着气说:“喂,听我说,只要你救了会长,我就放了你!” “快走!”威姆西拉着他的胳膊,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地窖。
威姆西一出门,看到了派克,他大声喊道:“派克,叫你的人快撤,这屋子要爆炸了!”
屋子周围顿时人声大作,威姆西抓住二号拼命地跑向院子,“轰”的一声巨响,屋子被炸成一堆废墟。
威姆西带着二号,坐上派克的汽车来到了莱贝丝那所房子前。房子里一片寂静,保险柜的外门和第二道门敞开着,都用椅子撑着。第三道门紧闭着。
威姆西踩住保险柜内的一个暗钮,说了声“芝麻开门”,门就开了。一团失去知觉的东西从里面跌出来,掉在二号的脚眼前。这就是会长一号。他没有死。在密室里,他被憋得难受,撕自己的衣服,抓自己的脸,弄得浑身血淋淋的。
半个月后,法庭对这个神秘恐怖盗窃集团的歹徒们进行了公开审讯。彼得·威姆西成了家喻户晓的著名侦探。